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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刑法已經判決確定,還有機會更改嗎? 案件屬詐欺案,事實我確實有領錢,(是非情願之下,所託之人是前男友友人,這也是認識見過幾次面)後來得知,他是屬詐欺集團被騙來做車手,有被判刑)我單單認識此人,見沒幾次,並非是詐騙集團一員,也非有認識其他人,因不懂法律,也知該如何替自己做有力的保護, “聽信書記官說,遊說,承認可得緩刑與被害人和解可得輕判,易服勞役等,要我別浪費公堂資源及奔波時間體力,不然可會遭判更中之最等說詞來,而我就傻傻聽信一切照作,得來的確實是「我是詐騙集團一員,是他人之上游,承認一切罪名,而且有與被害人和解答,此證明我就是承認了所有罪狀」 這不對吧,這不是事實的事為何成了這樣,而法律確因他人的說詞等,將我定為詐騙一員,且是此人之上游,我不知該如何是好,此案也判決確定, 但我實在不願,我確時是領了但非他們認定的那樣,我也是個受害者,為何我卻要判決的如此重? 我的緩刑易服勞役只是檢查官,書記官,法官為了速審案子而拿出來騙人的大笑話嗎?只要能結案,管案件是否屬實是否有哪不對,都不甘他們的事嗎難怪如此多的詐欺案都有無辜人受判刑.. 律師,我已判決還有能更改嗎?
李小姐-於2021-11-29 07:15:59
李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妳的案件已經判決確定了
妳只剩提出再審跟非常上訴這個救濟途徑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1-29 07:15:59
您好~ 想請問如果在線上遊戲裡不慎以虛擬角色謾罵他人 但並無指名道姓以及道出他人真實資料 足構成被告成立而走入司法程序嗎?
Or-於2021-11-27 17:58:12
Or  您好
只要對方有完成報案手續
警察跟檢察官都會立案調查走入司法程序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1-27 17:58:12
在公司為領班,合約內容明定底薪3萬+[獎金],後續發生兩次員工自己疏忽造成顧客不滿提告公司和員工(最後兩件官司結果沒事,老闆只有付律師出庭費,完全沒有相關責任,但公司可能考量名譽受損) 老闆以我沒有盡領班管理好員工,讓員工犯錯,未經我同意擅自更改[獎金]變相減薪自108/05開始至今,中間有[傳三次line訊息]告知請他算清楚,但每次都回應我沒有管理好員工, 讓他請律師上法院,有損名譽等等,所以未盡管理責任都是我的問題,目前有保留對話紀錄、薪資單 ●問題 1. 以勞基法而言,雇主違約約合內容是否可用勞資糾紛追討被更改獎金?由於疫情,平均每月少的薪資,在業界算還可以接受,暫不考慮離職,是否有5年追溯期可以討回這些薪資? 2. 被更改減少的獎金非底薪也可以追討嗎? 3. 如果合約到期,沒有再簽一份新合約,職務內容相同+變相減薪繼續給予,是否可以算不定期契約,一樣之後再追討這筆薪資呢? 4. 被扣除獎金非底薪是否可以認定為[經常性給付]? 5是否適用以下勞基法 a.勞基法第2條第三款 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b.勞基法第22條第二項 工資之給付,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為之。但基於習慣或業務性質,得於勞動契約內訂明一部以實物給付之。工資之一部以實物給付時,其實物之作價應公平合理,並適合勞工及其家屬之需要。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c.勞基法第26條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d.勞基法第27條 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 e.勞基法第14條第一項第六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VT-於2021-11-27 11:05:12
VT  您好
依你所述
公司的做法並不合理且有違反勞基法的嫌疑
建議你向勞工局提出申訴捍衛自己的權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1-27 11:05:12
想請教一下律師因為先生生意失敗,我將名下房子抵押貸款,先生還想讓我抵押多一點,想知道,如果有抵押是否將來要賣會有影響?房子權狀及我的印鑑等都給了他了,他可以自行過戶給自己嗎?有法律責任嗎?
李小姐-於2021-11-26 10:39:04
李小姐  您好
房子有沒有設定抵押不會影響房價
如果妳沒有把印鑑證明給妳先生
妳先生應該無法自行過戶給自己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1-26 10:39:04
如果先告a盜領b帳戶款項,經再議發回另案調查,變成a盜領c帳戶,然後又發現a還是有盜領b款項,那仍然算同一案件嗎?可以併在一起審理是嗎?abc之間都有關係
David-於2021-11-26 10:24:24
David  您好
依你所述
應該B跟C屬不同的被害人
無法併案審理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1-26 10:24:24
民事以及刑事庭,如果有必要釐清,債權人是否都可以請求查對方名下所以財產及所有帳戶有往來明細?
羅先生-於2021-11-26 10:09:42
羅先生  您好
由於不清楚你的案情內容
所以無法判斷債權人是否可以請求清償對方名下所有財產跟帳戶往來明細
債權人要清查也必須取得法官或檢察官同意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1-26 10:09:42
想向您請教一個問題 小弟我近期有購買一間公寓(預售屋) 目前進度即將到交屋 直到上個禮拜心血來潮想去看一下房子進度到哪裡 結果門一打開卻發現主臥連接客臥的一面牆 牆角在滲水 合約已簽 銀行未撥款 房子還未過戶 尚未交屋 想請問遇到這種問題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1.除了請建商負責修繕漏水異常 2.漏水本身已經影響到房子,有辦法向建商求償? 或 減少價金嗎?
龔先生-於2021-11-25 22:51:07
龔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應該還沒到跟屋主驗收的階段
建議你目前可持續蒐證
驗收時要求建商確保未漏水跟修繕瑕疵
交屋後如果還有瑕疵才憑證據提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1-25 22:51:07
您好,我是房東,我的房客邀請朋友至住處,轉述朋友被掉落置物架砸到腳,他朋友透過房客威脅我若不支付和解費則將對我提告索賠,請問她能提告嗎?
林先生-於2021-11-25 21:03:10
林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她能提告
但不一定會勝訴
但由於我們沒看過相關資料跟證據
所以沒辦法判斷她提告後你會不會敗訴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1-25 21:03:10
回覆油魚那篇,當初是在觀光工廠買的,買三包味噌魚回來吃了才發現裡面是油魚,已經拉油兩天了
吳先生-於2021-11-25 14:18:00
吳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需要觀察觀光工廠包裝才能判斷有無違法
但如果你仍有疑慮
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1-25 14:18:00
當初買到商品品名為味噌魚,吃了才發現是油魚,那這樣商家有算表示不清嗎,法律是否有規定要寫出魚的種類,或有沒有法律能規範吃到油魚
吳先生-於2021-11-25 12:08:10
吳先生  您好
因為不清楚你購買的管道跟方式
所以無法判斷商家這樣的行為是否違法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1-25 12:08:10
親愛的客戶您好,和律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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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於2021-11-29 07:15:59
李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妳的案件已經判決確定了
妳只剩提出再審跟非常上訴這個救濟途徑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1-29 07:15:59
您好~ 想請問如果在線上遊戲裡不慎以虛擬角色謾罵他人 但並無指名道姓以及道出他人真實資料 足構成被告成立而走入司法程序嗎?
Or-於2021-11-27 17:58:12
Or  您好
只要對方有完成報案手續
警察跟檢察官都會立案調查走入司法程序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1-27 17:58:12
在公司為領班,合約內容明定底薪3萬+[獎金],後續發生兩次員工自己疏忽造成顧客不滿提告公司和員工(最後兩件官司結果沒事,老闆只有付律師出庭費,完全沒有相關責任,但公司可能考量名譽受損) 老闆以我沒有盡領班管理好員工,讓員工犯錯,未經我同意擅自更改[獎金]變相減薪自108/05開始至今,中間有[傳三次line訊息]告知請他算清楚,但每次都回應我沒有管理好員工, 讓他請律師上法院,有損名譽等等,所以未盡管理責任都是我的問題,目前有保留對話紀錄、薪資單 ●問題 1. 以勞基法而言,雇主違約約合內容是否可用勞資糾紛追討被更改獎金?由於疫情,平均每月少的薪資,在業界算還可以接受,暫不考慮離職,是否有5年追溯期可以討回這些薪資? 2. 被更改減少的獎金非底薪也可以追討嗎? 3. 如果合約到期,沒有再簽一份新合約,職務內容相同+變相減薪繼續給予,是否可以算不定期契約,一樣之後再追討這筆薪資呢? 4. 被扣除獎金非底薪是否可以認定為[經常性給付]? 5是否適用以下勞基法 a.勞基法第2條第三款 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b.勞基法第22條第二項 工資之給付,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為之。但基於習慣或業務性質,得於勞動契約內訂明一部以實物給付之。工資之一部以實物給付時,其實物之作價應公平合理,並適合勞工及其家屬之需要。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c.勞基法第26條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d.勞基法第27條 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 e.勞基法第14條第一項第六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VT-於2021-11-27 11:05:12
VT  您好
依你所述
公司的做法並不合理且有違反勞基法的嫌疑
建議你向勞工局提出申訴捍衛自己的權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1-27 11:05:12
想請教一下律師因為先生生意失敗,我將名下房子抵押貸款,先生還想讓我抵押多一點,想知道,如果有抵押是否將來要賣會有影響?房子權狀及我的印鑑等都給了他了,他可以自行過戶給自己嗎?有法律責任嗎?
李小姐-於2021-11-26 10:39:04
李小姐  您好
房子有沒有設定抵押不會影響房價
如果妳沒有把印鑑證明給妳先生
妳先生應該無法自行過戶給自己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1-26 10:39:04
如果先告a盜領b帳戶款項,經再議發回另案調查,變成a盜領c帳戶,然後又發現a還是有盜領b款項,那仍然算同一案件嗎?可以併在一起審理是嗎?abc之間都有關係
David-於2021-11-26 10:24:24
David  您好
依你所述
應該B跟C屬不同的被害人
無法併案審理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1-26 10:24:24
民事以及刑事庭,如果有必要釐清,債權人是否都可以請求查對方名下所以財產及所有帳戶有往來明細?
羅先生-於2021-11-26 10:09:42
羅先生  您好
由於不清楚你的案情內容
所以無法判斷債權人是否可以請求清償對方名下所有財產跟帳戶往來明細
債權人要清查也必須取得法官或檢察官同意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1-26 10:09:42
想向您請教一個問題 小弟我近期有購買一間公寓(預售屋) 目前進度即將到交屋 直到上個禮拜心血來潮想去看一下房子進度到哪裡 結果門一打開卻發現主臥連接客臥的一面牆 牆角在滲水 合約已簽 銀行未撥款 房子還未過戶 尚未交屋 想請問遇到這種問題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1.除了請建商負責修繕漏水異常 2.漏水本身已經影響到房子,有辦法向建商求償? 或 減少價金嗎?
龔先生-於2021-11-25 22:51:07
龔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應該還沒到跟屋主驗收的階段
建議你目前可持續蒐證
驗收時要求建商確保未漏水跟修繕瑕疵
交屋後如果還有瑕疵才憑證據提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1-25 22:51:07
您好,我是房東,我的房客邀請朋友至住處,轉述朋友被掉落置物架砸到腳,他朋友透過房客威脅我若不支付和解費則將對我提告索賠,請問她能提告嗎?
林先生-於2021-11-25 21:03:10
林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她能提告
但不一定會勝訴
但由於我們沒看過相關資料跟證據
所以沒辦法判斷她提告後你會不會敗訴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1-25 21:03:10
回覆油魚那篇,當初是在觀光工廠買的,買三包味噌魚回來吃了才發現裡面是油魚,已經拉油兩天了
吳先生-於2021-11-25 14:18:00
吳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需要觀察觀光工廠包裝才能判斷有無違法
但如果你仍有疑慮
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1-25 14:18:00
當初買到商品品名為味噌魚,吃了才發現是油魚,那這樣商家有算表示不清嗎,法律是否有規定要寫出魚的種類,或有沒有法律能規範吃到油魚
吳先生-於2021-11-25 12:08:10
吳先生  您好
因為不清楚你購買的管道跟方式
所以無法判斷商家這樣的行為是否違法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1-25 1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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