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
(一)
小明去買二手車,把身分證交給店家辦理過戶,後來小明因為經濟因素考量,後悔了不想買
但又不敢跟店家說也不敢跟店家把身分證要回來,就擅自去戶政事務所報遺失後補辦新的身分證。
(二)
老公買房子給老婆,房子登記在老婆名下,房屋權狀由老公保管
有一天夫妻吵架了老婆想要將房屋權狀要回來,但是老公賭氣不還她
老婆就去地政事務所報遺失補辦新的房屋權狀。
二、說明
這兩個故事,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這份證件你明知道沒有遺失
卻跟公家機關謊報遺失然後補辦新證件
這樣的行為,是構成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但是有不少人都認為撒點小謊沒有關係
導致觸法而留有前科!

刑事相關
刑事相關
補辦補發證件涉及的刑事法律糾紛
一、案例
(一)
小明去買二手車,把身分證交給店家辦理過戶,後來小明因為經濟因素考量,後悔了不想買
但又不敢跟店家說也不敢跟店家把身分證要回來,就擅自去戶政事務所報遺失後補辦新的身分證。
(二)
老公買房子給老婆,房子登記在老婆名下,房屋權狀由老公保管
有一天夫妻吵架了老婆想要將房屋權狀要回來,但是老公賭氣不還她
老婆就去地政事務所報遺失補辦新的房屋權狀。
二、說明
這兩個故事,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這份證件你明知道沒有遺失
卻跟公家機關謊報遺失然後補辦新證件
這樣的行為,是構成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但是有不少人都認為撒點小謊沒有關係
導致觸法而留有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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