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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公司股東以職務之便,將經手的客戶的貨款、銷貨單,不繳 至財會沖帳,帳務交代不清。各股東漠視縱容。 負責人私自領走公司貨款,不依公司法,與會計分權相互監 督公司。 股東組成為家庭成員,請問該如何處理,可以清算退股不損 自身權益。 煩請回覆,謝謝。
鄭小姐-於2024-01-09 21:47:53
鄭小姐  您好
你依法可以請求公司提出財務報表等相關資料
檢閱公司財務之瑕疵上有無涉及民刑事責任
若有則可依法提出訴訟捍衛自身權益
如請求退夥清算
則依照公司市值按比例退股
若公司營運不佳則可能導致退股金額少於當初入股金額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4-01-09 21:47:53
律師,你好: 我和家人發生車禍, 對無照駕駛的肇事者及車主提告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 已進民事庭階段, 開庭得知原來車主有兩位, 一位是出名人, 另一位是借名人, 而借名人與肇事者同住, 借名人當庭說他知道肇事者無照駕駛, 但沒有願意借他車, 是他把放在桌上的鑰匙拿走開走車才發生車禍, 而肇事者則說借名人知道他無照駕駛, 是借名人願意讓他開車.(到這邊兩人說詞不一樣), 而出名人則說他只是出借名字給借名人買車, 什麼都不知道. 另外借名人也當庭承認自己因為信用不佳, 所以才找出名人幫他買車, 而出名人也帶上雙方約定繳費的對話記錄(當庭我未看到, 我也未收到出名人寄給我的資料, 法官有請他後續補寄給我)。<這所有的過程已開了三次庭所發生的過程,包括第一次的調查證據, 以及第二次得知車主有出名人及借名人,當次有先對出名人撤告, 經過考慮又再次對出名人提告> 在第三次開庭法官在開庭前的10分再跟我確定是否對出名人提告?因為已查出真正的車主是借名人, 而出名人只是出借名義而已, 動產不已登記為生效要件,也提到道交條例第21條第6項, 只跟汽車所有人應注意駕駛執照有相關的說明, 但也明講不受此項處罰。也說明正式開庭也要說明原因為什麼對出名人提告,而且再次對出名人提告需要繳裁判費。感覺似乎告出名人是不會有用的, 但是我還是認為我想要他負這個連帶責任所以我告知法官我還是想對他提告, 所以在開庭後,我說明了出名人必竟還是汽車所有人, 對於汽車的所有人未對自己名義上登記的車輛應注意使用狀況。我知道這個說法並不是強而有力的說詞能說服法官, 也因為第三次也還未進入事實辨論, 最後改再下次開庭後就辨論終結。 我知道在法條上沒有一項出名人借名給別人登記有罪, 必竟那是他自己的權利, 但是對於我們大家的觀念, 把自己的名字借出去就是有風險, 像身份證借給別人當人頭或是詐騙,都有連帶責任, 今天出名人願意出名借別人買車去使用, 那他本身自己就不是被冒用的狀態, 無法有同情他的心態去憐憫他, 再來別人用他的名字買車又再借給無照駕駛開上路發生車禍讓人受傷, 出名人卻不用負任何責任很奇怪(就算有借名人為真正的車主那是另一回事),我也看過其它資料, 出名人為名義上的所有權人, 出名人把名下財產出賣,屬有權處分(我查的資料指的是不動產,如果以法官說動產不以登記為效力, 是否為出名人無權處分財產呢?), 好的拿走, 壞的別人扛, 如果是這樣大家都當出名人就好了, 以上是我找資料了解得知,也有一知半解的狀況, 如果有誤也請律師指教, 我也找不到任何法條對於出名人是有責任的條文, 甚至判決書我也查過, 相似度差距也大, 無法比擬。難道出名人真得對他提告也沒有用嗎?沒有任何的說法是可以認定他是有連帶責任嗎?必竟肇事者跟借名人, 二個人都沒有錢而且信用又不佳, 車子的登記又在出名人名下, 難道我拿到的賠償就真得是一張債權憑證了嗎?
Alice-於2024-01-09 16:46:01
Alice  您好
出名人在法律上的責任會比真正所有權人低
你這件能讓真正所有權人連帶賠償就算很順利了
要說服法官判決出名人也賠償有難度
法律上也沒有依據讓你可以主張出名人要賠償
所以對於判決結果你要有心理準備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4-01-09 16:46:01
律師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們住的是舊公寓 需要定期抽水肥 但是抽完水肥 有鄰居不肯付錢 請問這個問題該如何解決呢?
胡小姐-於2024-01-06 13:21:06
胡小姐  您好
如果是沒有成立管委會的舊公寓
可由已付費的住戶對未付費的住戶提告
以不當得利為理由請求法院判決未付費的住戶要付費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4-01-06 13:21:06
感謝林律師的細心回覆,我可以這麼理解嗎?只要法院沒有寄出開庭通知單給我,一般正常情況下我不會知道自己有被告或曾經被告過,林律師 我的理解正確嗎?
王先生-於2024-01-04 10:56:37
王先生  您好
確實如果對方有完成提告手續
你一定會收到法院通知
如果你的戶籍地址一直沒收到任何法院文件
那通常表示對方沒有提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4-01-04 10:56:37
我先前再外地工作,因工作性質分常與某同事起口角糾紛,後來再公司外停車場就打起來,所幸當時有主管來排除糾紛,後來離職了以為不了了之,最近有前同事透漏對方計畫想對我提起民事告訴,讓我很不安,請問對方若有提告訴,最快最快那時才能得知確定被告,或者法院方面會在對方提告時同一時間也會通知我
王先生-於2024-01-03 06:05:09
王先生  您好
如果對方確實有對你提出民事訴訟
法院會把開庭通知以雙掛號方式寄到你的戶籍地址
如果你不放心也可以持身分證到法院櫃台查詢自己有沒有被提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4-01-03 06:05:09
女方13未滿14男方未滿15 女方同意男方拍攝裸照(男女朋友非脅迫) 女方家長提告 男方會有罪嗎? 是觸犯哪一條法律?
陳-於2023-12-26 17:39:34
陳  您好
男方年紀未滿15
應該會由少年法庭處理
而且也不是強迫拍攝
依照經驗法官判決責付家長帶回管教的機會比較大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3-12-26 17:39:34
民事糾紛時,債務人長期不返還債務。為了防止債務人迅速脫產,用詐欺名義向警察報案,使債務人所有銀行帳戶被列為警示戶遭到凍結。 1.如事後債務人詐欺獲不起訴處分,債務人可以告債權人誣告嗎? 2.若債權人表示債務人確實長期不履行債務,有詐欺之嫌,且陳述均為事實。則此誣告可能因為債權人無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可能僅誤解法規等理由,而讓誣告不成立嗎? 3.又,債務人之銀行帳戶被列為警示戶而財產遭到凍結,算是「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嗎?
林先生-於2023-12-24 14:25:57
林先生  您好
1.
債務人可以對債權人提告誣告罪
但是否會成立犯罪還是由檢察官法官來判斷
2.
誣告罪實務上不容易成立
只要債權人提出證據向檢察官證明
他主觀上認為債務人涉嫌詐欺就不會成立誣告罪
3.
被列為警示帳戶只是提告詐欺後的偵查作為
而債權人提告詐欺也包含讓債務人有罪的意圖
這部分就是「受刑事或懲戒處分」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3-12-24 14:25:57
媽媽這個月初過世: 110年弟弟把媽媽房屋用買賣及贈與方式過戶,隨後又把房屋款項轉贈與自己, 這部分提出告訴嗎? 111年弟弟把股票存款全部提領一空,現在媽媽過世,他說如果我們要查帳.要先付50萬保證金請律師見證,且提出照顧媽費用不夠,至少兄弟姊妹3人要再出100萬給他,這怎麼辦?
郭先生 -於2023-12-24 08:16:25
郭先生  您好
你要先確認媽媽110年當時的心智狀況
如果媽媽當時意志清楚
那除非弟弟有偽造媽媽簽名或是詐騙的事實
否則110年媽媽的房屋處分行為會是合法有效
這樣是無法提出任何告訴
但如果媽媽110年已經有失智症或是其他嚴重症狀導致心智喪失
這時該房屋的過戶才會是違法行為可以提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3-12-24 08:16:25
我收到這個訊息 李瑛璦女士: Deacons律師事務所已接收國際減重改善部門委託,指派本律師就你本人拒不配合改善事件告知事項。致函如下:一、你本人未按約定完成瘦身效果,拒不配合改善導致現在減重失敗對減重單位的百分百成功率和口碑造成損失,欠錢不還等。你本人的行為嚴重影響減重國際改善部門的經濟和名譽損失。請你本人收到本行後24小時內處理該事件!二、與你本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配合瘦身事件,國際減重改善部門將採取進一步法律措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1、向你當地法庭申請對本人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並依法提起訴訟;2、請求法庭判決你本人取貨金額及利息並賠償30萬;3、請求法庭判決你本人承擔此次處理事件所造成一切損失!如需協商聯絡減重師LINE:hk35k處理 Deacons律師事務所此致
李小姐-於2023-12-21 23:50:39
李小姐  您好
這是網路上的減重詐騙
請不用理會
不會真的有任何律師事務所對你提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3-12-21 23:50:39
律師您好 請教您一個問題 我岳母民國87年一個買了南部一間百貨公司的攤位 後來他上北部工作 他南部的房子賣給他以前的同事 但是他同事把攤位過到自己名下 貸款的債務沒有清償 民國88年銀行把我岳母北部房子申請假扣押 後來銀行有來找我岳母協商 每個月還銀行1萬3千元 還9年 民國97年已經還清了 但是銀行當時沒給我岳母清償的證明 也沒有把假扣押註銷 當時那間銀行已經被合併了 現在是星展銀行 已經有跟星展相關部門聯絡要查這筆債 但是銀行說要很久 我想請教的問題是 1我們怎麼去申請註銷 2我岳母百貨公司的攤位能要回來嗎? 當時跟銀行簽約的相關文件都還在 匯款的存摺都還有!
賴先生-於2023-12-05 21:28:14
賴先生  您好
1.
建議可以跟原來強制執行的法院聲請調閱當初的執行卷宗
看看裡面是否有附上銀行的清償紀錄
2.
有關百貨公司的攤位
這個問題涉及攤位是承租權還是所有權
如果是所有權有無權狀可以證明
由於沒有看到相關文件
所以無法評估是否能要回攤位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3-12-05 21:28:14
親愛的客戶您好,和律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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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公司股東以職務之便,將經手的客戶的貨款、銷貨單,不繳 至財會沖帳,帳務交代不清。各股東漠視縱容。 負責人私自領走公司貨款,不依公司法,與會計分權相互監 督公司。 股東組成為家庭成員,請問該如何處理,可以清算退股不損 自身權益。 煩請回覆,謝謝。
鄭小姐-於2024-01-09 21:47:53
鄭小姐  您好
你依法可以請求公司提出財務報表等相關資料
檢閱公司財務之瑕疵上有無涉及民刑事責任
若有則可依法提出訴訟捍衛自身權益
如請求退夥清算
則依照公司市值按比例退股
若公司營運不佳則可能導致退股金額少於當初入股金額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4-01-09 21:47:53
律師,你好: 我和家人發生車禍, 對無照駕駛的肇事者及車主提告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 已進民事庭階段, 開庭得知原來車主有兩位, 一位是出名人, 另一位是借名人, 而借名人與肇事者同住, 借名人當庭說他知道肇事者無照駕駛, 但沒有願意借他車, 是他把放在桌上的鑰匙拿走開走車才發生車禍, 而肇事者則說借名人知道他無照駕駛, 是借名人願意讓他開車.(到這邊兩人說詞不一樣), 而出名人則說他只是出借名字給借名人買車, 什麼都不知道. 另外借名人也當庭承認自己因為信用不佳, 所以才找出名人幫他買車, 而出名人也帶上雙方約定繳費的對話記錄(當庭我未看到, 我也未收到出名人寄給我的資料, 法官有請他後續補寄給我)。<這所有的過程已開了三次庭所發生的過程,包括第一次的調查證據, 以及第二次得知車主有出名人及借名人,當次有先對出名人撤告, 經過考慮又再次對出名人提告> 在第三次開庭法官在開庭前的10分再跟我確定是否對出名人提告?因為已查出真正的車主是借名人, 而出名人只是出借名義而已, 動產不已登記為生效要件,也提到道交條例第21條第6項, 只跟汽車所有人應注意駕駛執照有相關的說明, 但也明講不受此項處罰。也說明正式開庭也要說明原因為什麼對出名人提告,而且再次對出名人提告需要繳裁判費。感覺似乎告出名人是不會有用的, 但是我還是認為我想要他負這個連帶責任所以我告知法官我還是想對他提告, 所以在開庭後,我說明了出名人必竟還是汽車所有人, 對於汽車的所有人未對自己名義上登記的車輛應注意使用狀況。我知道這個說法並不是強而有力的說詞能說服法官, 也因為第三次也還未進入事實辨論, 最後改再下次開庭後就辨論終結。 我知道在法條上沒有一項出名人借名給別人登記有罪, 必竟那是他自己的權利, 但是對於我們大家的觀念, 把自己的名字借出去就是有風險, 像身份證借給別人當人頭或是詐騙,都有連帶責任, 今天出名人願意出名借別人買車去使用, 那他本身自己就不是被冒用的狀態, 無法有同情他的心態去憐憫他, 再來別人用他的名字買車又再借給無照駕駛開上路發生車禍讓人受傷, 出名人卻不用負任何責任很奇怪(就算有借名人為真正的車主那是另一回事),我也看過其它資料, 出名人為名義上的所有權人, 出名人把名下財產出賣,屬有權處分(我查的資料指的是不動產,如果以法官說動產不以登記為效力, 是否為出名人無權處分財產呢?), 好的拿走, 壞的別人扛, 如果是這樣大家都當出名人就好了, 以上是我找資料了解得知,也有一知半解的狀況, 如果有誤也請律師指教, 我也找不到任何法條對於出名人是有責任的條文, 甚至判決書我也查過, 相似度差距也大, 無法比擬。難道出名人真得對他提告也沒有用嗎?沒有任何的說法是可以認定他是有連帶責任嗎?必竟肇事者跟借名人, 二個人都沒有錢而且信用又不佳, 車子的登記又在出名人名下, 難道我拿到的賠償就真得是一張債權憑證了嗎?
Alice-於2024-01-09 16:46:01
Alice  您好
出名人在法律上的責任會比真正所有權人低
你這件能讓真正所有權人連帶賠償就算很順利了
要說服法官判決出名人也賠償有難度
法律上也沒有依據讓你可以主張出名人要賠償
所以對於判決結果你要有心理準備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4-01-09 16:46:01
律師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們住的是舊公寓 需要定期抽水肥 但是抽完水肥 有鄰居不肯付錢 請問這個問題該如何解決呢?
胡小姐-於2024-01-06 13:21:06
胡小姐  您好
如果是沒有成立管委會的舊公寓
可由已付費的住戶對未付費的住戶提告
以不當得利為理由請求法院判決未付費的住戶要付費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4-01-06 13:21:06
感謝林律師的細心回覆,我可以這麼理解嗎?只要法院沒有寄出開庭通知單給我,一般正常情況下我不會知道自己有被告或曾經被告過,林律師 我的理解正確嗎?
王先生-於2024-01-04 10:56:37
王先生  您好
確實如果對方有完成提告手續
你一定會收到法院通知
如果你的戶籍地址一直沒收到任何法院文件
那通常表示對方沒有提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4-01-04 10:56:37
我先前再外地工作,因工作性質分常與某同事起口角糾紛,後來再公司外停車場就打起來,所幸當時有主管來排除糾紛,後來離職了以為不了了之,最近有前同事透漏對方計畫想對我提起民事告訴,讓我很不安,請問對方若有提告訴,最快最快那時才能得知確定被告,或者法院方面會在對方提告時同一時間也會通知我
王先生-於2024-01-03 06:05:09
王先生  您好
如果對方確實有對你提出民事訴訟
法院會把開庭通知以雙掛號方式寄到你的戶籍地址
如果你不放心也可以持身分證到法院櫃台查詢自己有沒有被提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4-01-03 06:05:09
女方13未滿14男方未滿15 女方同意男方拍攝裸照(男女朋友非脅迫) 女方家長提告 男方會有罪嗎? 是觸犯哪一條法律?
陳-於2023-12-26 17:39:34
陳  您好
男方年紀未滿15
應該會由少年法庭處理
而且也不是強迫拍攝
依照經驗法官判決責付家長帶回管教的機會比較大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3-12-26 17:39:34
民事糾紛時,債務人長期不返還債務。為了防止債務人迅速脫產,用詐欺名義向警察報案,使債務人所有銀行帳戶被列為警示戶遭到凍結。 1.如事後債務人詐欺獲不起訴處分,債務人可以告債權人誣告嗎? 2.若債權人表示債務人確實長期不履行債務,有詐欺之嫌,且陳述均為事實。則此誣告可能因為債權人無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可能僅誤解法規等理由,而讓誣告不成立嗎? 3.又,債務人之銀行帳戶被列為警示戶而財產遭到凍結,算是「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嗎?
林先生-於2023-12-24 14:25:57
林先生  您好
1.
債務人可以對債權人提告誣告罪
但是否會成立犯罪還是由檢察官法官來判斷
2.
誣告罪實務上不容易成立
只要債權人提出證據向檢察官證明
他主觀上認為債務人涉嫌詐欺就不會成立誣告罪
3.
被列為警示帳戶只是提告詐欺後的偵查作為
而債權人提告詐欺也包含讓債務人有罪的意圖
這部分就是「受刑事或懲戒處分」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3-12-24 14:25:57
媽媽這個月初過世: 110年弟弟把媽媽房屋用買賣及贈與方式過戶,隨後又把房屋款項轉贈與自己, 這部分提出告訴嗎? 111年弟弟把股票存款全部提領一空,現在媽媽過世,他說如果我們要查帳.要先付50萬保證金請律師見證,且提出照顧媽費用不夠,至少兄弟姊妹3人要再出100萬給他,這怎麼辦?
郭先生 -於2023-12-24 08:16:25
郭先生  您好
你要先確認媽媽110年當時的心智狀況
如果媽媽當時意志清楚
那除非弟弟有偽造媽媽簽名或是詐騙的事實
否則110年媽媽的房屋處分行為會是合法有效
這樣是無法提出任何告訴
但如果媽媽110年已經有失智症或是其他嚴重症狀導致心智喪失
這時該房屋的過戶才會是違法行為可以提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3-12-24 08:16:25
我收到這個訊息 李瑛璦女士: Deacons律師事務所已接收國際減重改善部門委託,指派本律師就你本人拒不配合改善事件告知事項。致函如下:一、你本人未按約定完成瘦身效果,拒不配合改善導致現在減重失敗對減重單位的百分百成功率和口碑造成損失,欠錢不還等。你本人的行為嚴重影響減重國際改善部門的經濟和名譽損失。請你本人收到本行後24小時內處理該事件!二、與你本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配合瘦身事件,國際減重改善部門將採取進一步法律措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1、向你當地法庭申請對本人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並依法提起訴訟;2、請求法庭判決你本人取貨金額及利息並賠償30萬;3、請求法庭判決你本人承擔此次處理事件所造成一切損失!如需協商聯絡減重師LINE:hk35k處理 Deacons律師事務所此致
李小姐-於2023-12-21 23:50:39
李小姐  您好
這是網路上的減重詐騙
請不用理會
不會真的有任何律師事務所對你提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3-12-21 23:50:39
律師您好 請教您一個問題 我岳母民國87年一個買了南部一間百貨公司的攤位 後來他上北部工作 他南部的房子賣給他以前的同事 但是他同事把攤位過到自己名下 貸款的債務沒有清償 民國88年銀行把我岳母北部房子申請假扣押 後來銀行有來找我岳母協商 每個月還銀行1萬3千元 還9年 民國97年已經還清了 但是銀行當時沒給我岳母清償的證明 也沒有把假扣押註銷 當時那間銀行已經被合併了 現在是星展銀行 已經有跟星展相關部門聯絡要查這筆債 但是銀行說要很久 我想請教的問題是 1我們怎麼去申請註銷 2我岳母百貨公司的攤位能要回來嗎? 當時跟銀行簽約的相關文件都還在 匯款的存摺都還有!
賴先生-於2023-12-05 21:28:14
賴先生  您好
1.
建議可以跟原來強制執行的法院聲請調閱當初的執行卷宗
看看裡面是否有附上銀行的清償紀錄
2.
有關百貨公司的攤位
這個問題涉及攤位是承租權還是所有權
如果是所有權有無權狀可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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