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與先生分居多年,早已無法維繫婚姻,但雙方因夫妻剩餘財產數額談不攏故始終無法離婚,經當事人委託委託本所律師提出訴訟,順利於法院和解離婚並取得400萬元之夫妻剩餘財產。

案例介紹
離婚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108年10月離婚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案件和解

當事人與先生分居多年,早已無法維繫婚姻,但雙方因夫妻剩餘財產數額談不攏故始終無法離婚,經當事人委託委託本所律師提出訴訟,順利於法院和解離婚並取得400萬元之夫妻剩餘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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