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向國有財產署承租一塊風景區的土地,卻遭當地餐飲業者占用,後當事人委任本所律師向法院提出拆屋還地訴訟,順利說服法院判決該餐飲業者應將地上物拆除並返還土地予當事人。

案例介紹
土地遭他人占用
108年12月拆屋還地案件勝訴

當事人向國有財產署承租一塊風景區的土地,卻遭當地餐飲業者占用,後當事人委任本所律師向法院提出拆屋還地訴訟,順利說服法院判決該餐飲業者應將地上物拆除並返還土地予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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