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哥哥與母親相繼過世,遺產為一間透天厝,繼承人僅剩當事人及哥哥的大陸配偶,後當事人委任本所提出遺產分割訴訟,主張透天厝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應由當事人繼承,順利獲得法院認可而判決勝訴。

案例介紹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110年2月遺產分割案件勝訴

當事人哥哥與母親相繼過世,遺產為一間透天厝,繼承人僅剩當事人及哥哥的大陸配偶,後當事人委任本所提出遺產分割訴訟,主張透天厝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應由當事人繼承,順利獲得法院認可而判決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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