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過世後,因為母親所寫的遺囑導致當事人繼承到的遺產少於法律規定的特留分,當事人委任本所律師提出訴訟,一審勝訴後,當事人於二審與其他繼承人達成和解,獲得八百多萬元的金額。

案例介紹
侵害特留分
113年9月侵害特留分案件二審和解

母親過世後,因為母親所寫的遺囑導致當事人繼承到的遺產少於法律規定的特留分,當事人委任本所律師提出訴訟,一審勝訴後,當事人於二審與其他繼承人達成和解,獲得八百多萬元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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