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向法院訴請分配前夫夫妻剩餘財產,並主張應分配700萬元,後前夫委任本所律師出庭訴訟,法院判決前夫只需支付250萬夫妻剩餘財產金額。

案例介紹
夫妻剩餘財產訴訟
113年12月夫妻剩餘財產案件勝訴

前妻向法院訴請分配前夫夫妻剩餘財產,並主張應分配700萬元,後前夫委任本所律師出庭訴訟,法院判決前夫只需支付250萬夫妻剩餘財產金額。

Copyright © 2015 Peace of Law Attorneys-at-Law.
All rights reserved
立即來電 Facebook 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