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在離婚前故意大量變更保險契約要保人後,向法院起訴請求前夫給付600萬元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前夫委任本所律師出庭答辯,順利說服法官將該變更的保險契約都列入前妻婚後財產,法院判決前夫只須給付前妻50萬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案例介紹
夫妻剩餘財產訴訟
114年4月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案件勝訴

前妻在離婚前故意大量變更保險契約要保人後,向法院起訴請求前夫給付600萬元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前夫委任本所律師出庭答辯,順利說服法官將該變更的保險契約都列入前妻婚後財產,法院判決前夫只須給付前妻50萬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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