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事實
小明跟小王借了10萬元,小明信誓旦旦的保證三個月後會還錢,但是時間到了小明卻說沒錢還而且還態度惡劣怪小王死要錢,小王覺得被小明騙了,請問小王可以告小明詐欺、背信嗎?
二、法條分析
(一)可以告詐欺罪嗎?
1.刑法第339條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2.上述是刑法詐欺罪的規定,由法條文義可知,必須小明有向小王施以詐術,導致小王陷於錯誤而交付10萬元給小明,這樣小明的行為才算構成詐欺罪。
3.由於小明只是向小王借款,雖然有承諾還款期限,但還不出錢在法律的評價上只算是民法的債務不履行,小王只能依民法消費借貸相關規定向法院訴請小明還錢,小明的行為並不會構成詐欺罪。
(二)可以告背信罪嗎?
1.刑法第342條第1項規定: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2.上述是刑法背信罪的規定,由法條文義可知,必須小王有委託小明代為處理事務,而後來小明違背小王的委託內容,造成小王有10萬元的損失,這樣小明的行為才算構成背信罪。
3.由於小明只是向小王借款,雖然有承諾還款期限,但還不出錢在法律的評價上只算是民法的債務不履行,小王只能依民法消費借貸相關規定向法院訴請小明還錢,小明的行為並不會構成背信罪。
三、例外情形
(一)可能成立詐欺罪
若是小明向小王借錢之初,表示因為母親重病需要開刀所以急需10萬元醫藥費,後來小王發現小明母親身體硬朗根本未住院也未開刀,該10萬元被小明吃喝玩樂花掉了,則小明的行為已使小王陷於錯誤(相信小明母親重病住院)並導致小王交付10萬元給小明,小明的行為就能成立刑法詐欺罪。
(二)可能成立背信罪
若是小明向小王表示,可以幫他做10萬元的投資讓小王賺到20萬,或是幫他用10萬元的價格買到100萬的進口車,後來小明不僅沒達成小王委託的目標甚至無法返還10萬元,則小明違背任務的行為就有可能構成刑法背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