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一下,六月分我跟朋友借25+10共35萬,當初說好不收利息,從八月份開始一個月還一萬,他也同意,都有Line對話,這個月已經開始還了,但他要我跟他出去,陪他做愛,結果我不同意,他就翻臉要我先還他10萬。請問該怎麼辦?當初明明說好一個月還一萬的啊~很怕他會有什麼動作影響我的工作或生活,我覺得很困擾,想問問律師 謝謝
衛小姐-於2021-08-24 00:36:42
衛小姐 您好
如果你們已經約定好還款方式
則對方突然要變更還款方式必須取得你的同意
如果你不同意
對方的要求則不合理可以不理會
若對方事後有騷擾威脅或恐嚇你
建議蒐證後報警或是提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8-24 00:36:42
律師您好,有一法律問題想請教,因丈夫於今年6月過世,原本丈夫名下有一房子出租收取租金,該房子因同時有向銀行貸款故土地與建物有設定抵押權給銀行,但丈夫過世後,除與丈夫所生之子女一人外,因與丈夫前妻所生之孩子們不合,其餘共同繼承人不願出面,無法就繼承事項達成協議,僅由我與親生子女二人處理丈夫之除戶登記等相關事項,故想請教丈夫過世後該房產之房租是否可請房客改匯入我戶頭保管? 因接下來可能會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請問銀行貸款之利息於陳報遺產清冊後辦理繼承登記前是否需繼續繳納? 如需繼續繳納貸款利息,是否可由我一人單獨向房客收取租金後就該房租繳納銀行貸款利息? 還請律師能給予指教,謝謝您。
張小姐-於2021-08-23 16:50:24
張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1.
由於其他繼承人並無共識所以無法辦理遺產繼承登記
這部分建議妳盡速向法院提出遺產分割訴訟
以免逾時未辦理繼承登記遭地政機關罰款
2.
房屋債權屬於全體繼承人共同繼承的遺產
如果請租客都匯入妳戶頭可能會構成不當得利
日後還是需要返還給其他繼承人
3.
銀行利息還是要繼續繳納
不繳納房屋會遭銀行向法院聲請拍賣
4.
妳先收取房客租金再繳納利息
是有利於全體繼承人的行為
法律上不會侵害全體繼承人的權利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8-23 16:50:24
2021年4月底女友懷孕、雙方協議後將小孩子拿掉、到之後月子餐所有花費均是我出的 8月中發現女友劈腿、事後坦承小孩子不確定是不是我的。如果小孩不是我的能否提告或是有構成什麼法律問題
蘇先生-於2021-08-23 15:43:46
蘇先生 您好
如果女友明知不是你的小孩
還以此為理由讓你出錢
那女友這個行為可能涉及刑法詐欺罪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8-23 15:43:46
有人在線上遊戲罵別人全家確診
張先生-於2021-08-23 13:13:21
張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罵人家全家確診
尚不構成妨害名譽或恐嚇等犯罪行為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8-23 13:13:21
請問如果帳戶被當成人頭戶也報案了 那我還是需要負擔那些被騙的人的錢嗎 因為我也是被騙的 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 很擔心自己帳戶都被凍結的生活要怎麼過!
黃小姐-於2021-08-23 12:20:02
黃小姐 您好
如果妳沒有說服檢察官妳也是被害人
那檢察官可能會將妳以詐欺共犯、洗錢防制法一併起訴
後面如果被判有罪妳就要賠給那些被騙的人了
建議委任律師處理比較保險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8-23 12:20:02
我與賣家鄉約與加油站面交兩隻iPhone手機60000塊錢,一時不察被掉包想到警局提告對方詐欺,又因詐欺乃是公訴罪無法撤回就算抓到對方也拿不回錢如何才能請警方從監視鏡頭與車查人通知對方到案說明請他還我們的錢我們也不想對他再提出詐欺告訴。
范小姐-於2021-08-22 20:38:40
范小姐 您好
如果妳不想提出刑事告訴
那妳只能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並由法院函請警察查出對方是誰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8-22 20:38:40
2020年7月,我因為還沒滿20所以買機車需要有保人,當時我二姊找了他朋友幫忙當保人,由於保人怕我沒繳車貸,所以要求車子名字先寫他的名字,說我繳完車貸在過戶給我,可是現在我車貸繳完了(8/11)請他過戶的時侯,他卻一直都不理會,請問我該怎麼辦,我真的很難過。 在繳車貸的期間他有要求給他當保人的錢,領車的時侯有給他1000,在之後他又要更多又給了他6000,當時也說一定會過戶,可是現在人卻聯絡不上。
周小姐-於2021-08-21 22:05:32
周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妳才是機車的實際所有權人
如果對方不肯依約將機車過戶給妳
建議妳可以向法院提出返還機車所有權登記的訴訟
以維護妳的權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8-21 22:05:32
請問 不定期契約終止 要提前告知房東嗎? 以下為我今日遇到的問題 原先契約為109/06/13至110/06/12 到期後未簽訂新的契約 我今日08/21告知房東租賃至09/12 房東要求我續租到10/12 不然就要扣我一個月押金 民法第450條規定: 「租賃定有期限者,其租賃關係,於期限屆滿時消滅。」 未定期限者,各當事人得隨時終止契約。但有利於承租人之習慣者,從其習慣。前項終止契約,應依習慣先期通知 所以房東的扣款是合理的嗎?
鄭小姐-於2021-08-21 21:27:00
鄭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房東扣押金的行為並不合法
妳可以不要接受並向法院提出訴訟維護妳的權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8-21 21:27:00
前屆管委會任期屆滿前未完成召開區權會議,前屆主委(後稱廖女)於屆期後仍堅持其具召集人身分經兩次召開最低與會人數之區權會(1/5比例),然新一屆管委會係在前屆屆期後經推選召集人程序,並順利完成區權人會議選出新一屆管理委員會(規約規定1/3比例),同時新一屆管委會組織報區公所核備完成(前屆未報備),廖女不願辦理移交,並聲稱新一屆管委會程序不合法,但已經檢察官不起訴;又,經多次函市府建管處促廖女移交,終經市府建管處完成會勘留下紀錄,惟廖女以管委會原印鑑遺失為由而未移交原印鑑;銀行之前接到廖女聲稱兩造有糾紛,故要求須有原印鑑,才能辦理印鑑變更;在有市府會勘紀錄載明廖女表示原印鑑遺失,新管委會據此向銀行申請辦理原印鑑遺失,但銀行仍要求要廖女親自至銀行說明原印鑑遺失,實際廖女蓄意阻擋新管委會運作下,自然不會向銀行承認印鑑遺失(實際應該在其手中)。銀行已有新管委會所有合法產生管委會文件,但並無廖女任何可支撐其身分資格文件,也無已向法院具狀有案號文件(即使有也不能推論新管委會資格),銀行仍配合廖女口頭威嚇而不敢與新管委會辦理印鑑變更事宜,在廖女沒有實際訴訟行動或其持續上訴口頭要求銀行不可配合辦理印鑑變更,恐新管委會至其任期屆滿後,仍無法辦理變更,請問廖女蓄意表示雙方仍爭議中,銀行又堅持雙方無爭議下才願辦理印鑑變更(根本不可能發生),該如何化解銀行的恐懼擔憂同意管委會辦理印鑑變更?
張先生-於2021-08-21 16:55:14
張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建議可由新管委會為原告
銀行為被告
對銀行提出返還存款等訴訟
由法院判決來認定新的管委會對該存款有處分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8-21 16:55:14
社區管理委員如何罷免?一定要開區權會?
黃先生-於2021-08-21 08:28:38
黃先生 您好
如果社區規約有規定委員解職或是罷免的規定
則依照社區規約行使
規約沒有規定的話
則必須於區權會提出經過表決才可以罷免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8-21 08:2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