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要問離婚協議書想更改可是找不到前夫的人怎麼辦
林小姐-於2019-11-22 13:18:17
林小姐 您好
如果找不到前夫
那只能透過法院訴訟的方式通知前夫出面處理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9-11-22 13:18:17
我爸爸在菜市場買擺攤 然後被對面攤販說仿冒他的商品製作(帽子) 說他有申請專利 但外包裝跟他不一樣 但商品的確是蠻相識的 他就打電話報警 警察來拍照說要送去查證 另我很擔心 想了解這樣有違法嗎 謝謝
吳先生-於2019-11-21 19:46:01
吳先生 您好
爸爸是否有侵害對方專利權導致觸法
必須知道爸爸的商品是從何管道取得
並且要將商品送交鑑定單位鑑定有無侵害專利權
尚未進行以上步驟
現在無法判斷爸爸有無違法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9-11-21 19:46:01
0913-715831
林小姐-於2019-11-19 05:49:37
林小姐 您好
麻煩說明妳想詢問的法律問題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9-11-19 05:49:37
機車擦撞車禍,警方當下處理並和解,但無警方登記聯單以即和解書 一、車禍發生日期:2019/11/14 17:XX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皆有受傷(無驗傷),但並不是車禍造成,而是雙方互毆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路人報警,有作現場筆錄,當下則是直接到路旁作處理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我只有保強制險,但沒有問對方,均無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在一條一側寬約一台(汽車+機車)的厚度有雙黃線的路上,(雙方均為機車)我從對方左側超車,我已經行駛至對方機車側身一半時,對方機車則是向左移(不清楚對方有無打方向燈),進而擦撞到後視鏡,而後到路旁。 首先我想釐清事情經過到底是錯誰非,我認為我們兩邊都有錯,也想要合解,但對方步步進逼直接身體貼上我並要求我道歉,而我則是下意識用左手隔在對方與我之間,而對方就開始暴怒說為什麼要碰我並不要求我道歉,之後他用右手食指指責我痛罵你他媽的,之後我用左手撥開他的食指而被對方用左手用力拍打我肩膀(我從頭到尾都是好聲好氣想要處理這件事),之後步了了之而開始雙方互相爭執。 最後我被揪住衣領並被拖往一台發福車後方,我認為對方想要打我,於是我先出手打他臉,之後就是我被按在地上打了,隨後旁邊居民或路人叫警察來,警察當下有作筆錄有詢問身分證、電話號碼..等等,***但是沒有給警察登記聯單以及簽訂和解書部分***,之後雙方和解就走人了! 最後總結:和解,但雙方無對方資料、無叫保險公司、無賠償金部分、無警察登記聯和簽訂和解書、我也不知道作筆錄警察的是哪單位,但對方有錄影即拍照我車牌 六、問題:我想詢問請問我往後是否會被追究肇事責任和雙方互相毆打的問題,以及我還需要在隔天去警察局作備案、和解書之類的嗎? 感謝各位律師大人用心看完,騎了六年機車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事後才回想爬文,才發現問題
吳先生-於2019-11-14 21:55:09
吳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你並未持有足以證明車禍、傷害已和解的證明
所以對方在事發後六個月內
仍然保有可以對你提出傷害罪的權利
仍建議你以完成具體和解協議書對你較有保障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9-11-14 21:55:09
律師您好: 請問地檢署或法院的判決確定之後,會通知學校嗎?我已經成年,是大學生,怕不能繼續念書。
小蔡-於2019-11-13 20:38:48
小蔡 您好
地檢署跟法院不會對於已判決的刑事案件
各別通知當事人的學校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9-11-13 20:38:48
律師您好 有關訴請離婚問題請教,夫妻於106年12月結婚,婚前已約定因工作地點不同 婚後採分居(周間分住 假日同住),後因懷孕及107年9月生產,不便往返 妻都住台北,產後孩子也同住台北娘家,白天送保母托嬰。 從產後 先生就未盡照顧之責,孩子的撫養部分,除支付1/2保母費以外,其餘皆由妻子支付(醫藥費&奶粉&尿布),且自出生至今,探望孩子次數極少,先前試過協議離婚,先生曾以妻子名義貸款償還卡債,離婚協議書也明載債務償還方式,但先生不予理會(拒絕溝通、協議), 甚至揚言因妻無故離家提告。 不探視孩子 不支付撫養費 不關心妻兒,關係膠著至此又無協議可能。若想爭取親權及撫養費 同時請求分期償還債務,請問是否可依第 1052 條-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以上 是否需準備相關證物或有依法不足之處,煩請撥冗回覆 謝謝
王小姐-於2019-11-12 13:36:02
王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應可向法院主張民法第1052條第2項其他重大事由來提起離婚訴訟
並以妳的情形應可順利爭取小孩監護權、扶養費
至於先生以妳名義貸款部分則可試著於離婚訴訟一併請法院協商
若協商不成則因該債務屬民法範圍
必須另行提起民事訴訟而無法於離婚訴訟中一併請求法院判決
最後建議可以開始蒐證,包含對話錄音或是簡訊、line紀錄皆保留
以做為日後訴訟之證據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9-11-12 13:36:02
我將簽一個OEM合約。 請問,當代工者在台灣,客戶在大陸。 代工者(我方)在簽約時,有那些條款該留意呢?
陳小姐-於2019-11-11 13:35:30
陳小姐 您好
由於涉及兩岸不同的法律制度
所以建議簽約時要特別注意大陸方如何確保付款、付款時間、驗收貨物方式
其他部份可能要看個案情況而做判斷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9-11-11 13:35:30
你好,請問我在今年4/6和親戚互告傷害,但當時警察局並未給我三聯單,之後6月份時收到對方告我家暴,但到現在還未收到傷害傳票,請問要怎麼查呢?我也沒三聯單。
林小姐-於2019-11-08 08:41:24
林小姐 您好
妳可拿身分證去地檢署櫃台
查詢是否有人告妳以及妳是否有完成提告手續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9-11-08 08:41:24
想請問, 阿嬤有五個女兒一個兒子,阿嬤長期都和兒子住,女兒僅是偶爾回來,很會出意見,他們都沒跟公婆住,想請問,女兒他們有無義務照顧阿公阿嬤,能否向她們提出輪流撫養。
陳先生-於2019-11-06 13:03:56
陳先生 您好
成年女兒依法應扶養父母
所以父母可以向女兒請求給付扶養費
或是負責照顧父母的兒子向其他沒有照顧的兄弟姊妹請求分擔扶養費
但無法向法院提出判決輪流照顧這樣的方式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9-11-06 13:03:56
請問律師,不起訴處分書能否寄給檢事官查看代替到場出庭,謝謝
蔡小姐-於2019-11-04 22:18:56
蔡小姐 您好
如果妳是被告身分
建議親自出庭說明
如果真的不方便出庭
才以不起訴處分書配合書狀陳述始末後寄給檢察事務官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9-11-04 22: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