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房子被法拍,我想要離婚為了保護自己信用破產名義,我老公說不用,只要辦夫妻財產制就好,請問我要辦那種對我比較好, 謝謝
今小姐-於2018-09-22 15:44:06
今小姐 您好
不論離婚或是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
都可以達到夫妻財產分離的效果
但是差別在於離婚只要去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可
變更夫妻財產制則要向法院辦理
所以離婚手續較迅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9-22 15:44:06
第二點 與他人合意性。 是在沒花錢的情況嗎?如果是花錢的情況也能成立嗎?? 第五點 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這點我不太明白,能說的詳細一點嗎? 不好意思喔,一直麻煩你,謝謝
紀小姐-於2018-09-22 11:03:32
紀小姐 您好
法律規定與他人合意性交
並未區分是否花錢
所以不論花錢與否都構成離婚事由
至於惡意遺棄係指對方不履行同居義務、不分擔家用等狀態持續中
就構成法定離婚事由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9-22 11:03:32
那請問一下有甚麼是能夠當作離婚的條件呢?
紀小姐-於2018-09-21 19:47:54
紀小姐 您好
依照民法第1052條規定,下列皆為法定離婚事由
1.重婚。
2.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3.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4.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5.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6.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7.有不治之惡疾。
8.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10.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9-21 19:47:54
可是那罰款金額不少耶。。。這樣會變成我的負擔耶 還有,請問一下通訊軟體的紀錄可以當證據嗎? 他自己有在通訊通訊軟體上說每個月給孩子1.5生活費 現在還沒離婚就要給不給的 不好意思喔,謝謝你一直未我解答
紀小姐-於2018-09-21 17:00:39
紀小姐 您好
通訊軟體的紀錄可以當作證據
但是離婚的條件必須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書簽名後才生效
無法以通訊軟體的內容當做離婚條件已生效之證據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9-21 17:00:39
房子2年,過了保固期,窗戶玻璃爆炸,換新的費用應該誰要付費
王小姐-於2018-09-21 16:17:01
王小姐 您好
由於已過保固期
所以若無法確定是何原因造成玻璃爆炸
則費用必須由我們自己吸收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9-21 16:17:01
一次支付到小孩20歲成年為止全部的扶養費 可是如果對方一直說他沒有那麼多錢,要怎麼解決 還有,那台車子有罰單,還可以直接全部過過去嗎
紀小姐-於2018-09-21 00:12:32
紀小姐 您好
若先生願意在已約定扶養費數額之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並至戶政事務所辦妥離婚手續
日後先生未依照協議付扶養費時
可持離婚協議書向法院提出訴訟
並於勝訴後對先生名下財產做強制執行
汽車過戶必須將罰單繳清才可辦理過戶
所以妳可請先生繳清罰單或妳自行繳清後再辦理過戶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9-21 00:12:32
離婚後才找到外遇照片的證據,這還有追訴權嗎?
洪小姐-於2018-09-20 22:04:40
洪小姐 您好
刑法妨害家庭罪的追訴時效是知悉時起6個月內
只要能證明性行為發生在離婚前
並在發現犯罪行為的證據起算六個月內提告
都是有效的刑事告訴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9-20 22:04:40
可是我先生駕照被吊銷,怎麼轉移到他名下呢? 請問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是什麼意思 謝謝你
紀小姐-於2018-09-20 19:27:37
紀小姐 您好
依照監理站網站資料
汽車辦理過戶並不需要準備駕照
所以先生駕照被吊銷應不影響過戶手續之辦理
「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是表示若妳先生一期扶養費沒付
就必須一次支付到小孩20歲成年為止全部的扶養費
這樣的設計是保障妳不用每期扶養費都去跟前夫催繳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9-20 19:27:37
你好,因為我最近想申請離婚,可是對方用我的名字買了一台車,還在分期付款中,又有很多罰單,如果直接離婚是不是這台車就變成我的負擔,我要如何不要這台車,又能全身而退 還有,請問離婚協議書如何填寫我的勝算比較大,我要孩子還要他每個月繳1.5萬的撫養金+贍養費就夠了
紀小姐-於2018-09-20 13:27:31
紀小姐 您好
若先生同意
妳可偕同先生一起到監理站辦理汽車過戶事宜
若先生不同意,則妳必須向法院提起終止借名登記請求將汽車移轉登記至先生名下的訴訟
至於離婚協議書的內容
建議妳明確記載扶養費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以保障妳的權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9-20 13:27:31
律師您好: 1. 本月初遭先生家暴後至醫院開立驗傷單也通報了家暴中心,但沒有到警察局備案與申請保護令。先生家暴時現場並無目擊證人,也無錄音檔案,請問如果單以驗傷單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請離婚訴訟嗎? 2. 由於擔心再次受到傷害,目前已搬離住所,這對申請離婚訴訟會有影響嗎? 還是我得先搬回去再進行訴訟?
高小姐-於2018-09-18 16:18:52
高小姐 您好
若妳已有驗傷單
建議可一併提出聲請保護令、離婚、刑事傷害告訴等訴訟
這樣才能較周全保障妳的權益並提高對方同意離婚之機率
另外
由於妳已遭受家暴
建議分居後再提出上開訴訟
以保障妳的身心安全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9-18 16: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