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請問您,夫妻行同陌路無法繼續維持婚姻生活,而判離婚的案例嗎? 不知道要嚴重到什麼地步才能判決離婚,麻煩說明,情況有輕重之分,謝謝您
謝先生-於2018-08-04 23:37:08
謝先生 您好
法院確實有因夫妻互動形同陌路而判決離婚的案例
但每個案例的情形不盡相同
有些是分居數年毫無任何互動而經法院判決離婚
如何區別是否屬於"嚴重"也要個案判斷
所以要麻煩你先描述個案狀況
我們才能判斷是否屬於法院有可能判准離婚的情形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8-04 23:37:08
我跟我先生吵了很多次離婚,個性想法明明不一樣,可是他卻不放手,生活過的很痛苦,在他們家,不讓我去上班,幾乎都只待在家裡,我先生脾氣很暴躁,有時候情緒一起來就作勢要打我,當我拿手機起來錄影,他就不敢動手,可是影片很明顯的就是想要動手甚至搶我的手機。 最近也被我發現他有在用k抽k菸,我有影片以及照片,他一直威脅我,什麼如果我去報警連我也會出事情,因為我是關係人,請問我可以利用他吸毒情緒不穩定申請保護令嗎?還有請問判決離婚的成功機率高嗎? 還有我最擔心判決離婚費用的問題,請求判決要3000,還有離婚訴狀我不會寫,請律師寫的費用是?有什麼能最省錢並且可以離婚成功的方法嗎?我只想要能成功的脫離他離婚,小孩我不奢求,請問我還有什麼要注意的?
洪小姐-於2018-08-04 15:03:07
洪小姐 您好
1.
先生若僅單純吸食毒品但未對妳有任何精神或肢體上的暴力行為
那不一定可讓法院同意核發保護令
2.
先生有吸毒惡習應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其他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
向法院訴請離婚
3.
事務所承辦案件相關費用麻煩親自來電洽詢
4.
若妳有經濟上的困難
建議可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免費律師的協助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8-04 15:03:07
父親民國80年簽署了一份土地協議書,一審敗訴,希望有反轉的機會
游小姐-於2018-08-03 20:12:00
游小姐 您好
要麻煩妳提供一審法院的判決書
讓我們判斷要如何協助妳上訴二審
另外提醒妳
上訴期限是收到判決書後20日內
請務必注意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8-03 20:12:00
兄過世 嫂嫂子女拋棄的繼承我是妹妹,順位繼承人嗎?要辦拋棄,要那些資料,要幾份有限定繼承嗎?
邱小姐-於2018-08-03 19:24:10
邱小姐 您好
在大嫂跟哥哥的子女拋棄繼承後
依照繼承順位會輪到身為兄弟姊妹的妳們要繼承
所以若妳們無意繼承
還是需要依法跟法院聲明拋棄繼承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8-03 19:24:10
你好!請問一下,如果離婚對方不給當初說好的贍養費怎麼辦? 對方是做直銷的,沒有辦法用薪資扣款吧?
紀小姐-於2018-08-03 17:52:26
紀小姐 您好
若有將贍養費的約定記明於離婚協議書內
則對方不履行時可持該離婚協議書向法院提出訴訟
請求對方履行協議
對方從事直銷工作雖沒有固定薪資
仍有獎金可以領取
可於強制執行時請求法院扣取對方的獎金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8-03 17:52:26
幫人家 他因為毒品案準備開偵查庭 到時不知道能不能易科罰金或是勞動服勞易? 請問這些程續怎麼辦理? 謝謝^^
如小姐-於2018-08-02 17:46:22
如小姐 您好
由於毒品案件尚可分為吸食、販賣、持有等類型
每個類型的刑責差異甚大
要麻煩妳說明案件事實才有辦法分析是否有易科罰金或易服勞動服務的可能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8-02 17:46:22
我想請問 發現另一半有在吸毒 我有影片及照片可以證明他在吸毒 可以直接拿著照片跟影片去警察局報案檢舉嗎? 這樣我可以去訴請離婚嗎?請問訴請離婚的管道?
洪小姐-於2018-08-01 17:35:14
洪小姐 您好
1.
可以拿照片跟影片去警察局檢舉配偶吸毒
警察會立案並開始調查
2.
配偶吸毒應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2項其他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
妳可據此向法院訴請離婚
3.
妳可撰寫離婚起訴狀後
向當地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完成遞狀手續
之後就等法院通知開庭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8-01 17:35:14
你好:我想請教一下本身自己不小心犯了酒駕,然後五年內犯了三次酒駕,請教一下這樣會不會直接入監服型,因為自己有經濟壓力怕入監不知道怎麼辦
董先生-於2018-07-31 21:18:09
董先生 您好
若你上一次酒駕的判決已經到達六個月有期徒刑
則這次的判決就很有可能會超過六個月有期徒刑而無法易科罰金
請務必注意並盡力說服法官你會改掉酒駕的習慣
否則這次入監服刑的機會會不小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31 21:18:09
大狀您好: 我母親於今年(107)06月30日騎車行走慢車道,行經一無交通號誌的黃色網狀路口機車停靠路旁,確認左右無來車時仍依交通規則2段式左轉,唯機車騎至對向快慢分道線時,機車右後方遭貨車高速撞擊彈飛至路邊汽車後車底(該車停放於劃有紅線之人行道上),身體嚴重變形當場已無生命跡象,送至醫院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死亡!!!!!經處理員警告知雙方酒測值為0並告知貨車司機和違停車主依(過失致死)移送!!但仍然會先申請調解!! 於7/26開調解時,違停車主竟然開口向我們被害人家屬要求賠償修車費2萬餘元,這樣合理嗎?我可以向他們要求什麼樣成度的賠償?! **警方有將此案告知(桃園被害人保護協會)!!**
簡先生-於2018-07-28 09:34:20
簡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母親的部份應無任何過失
貨車司機及違停車主應分別構成刑法業務過失致死跟非業務過失致死罪
民事責任上該二人亦負連帶賠償責任
我們可以請求醫藥費、喪葬費及精神慰撫金等賠償
而違停車主向我們要求賠償修車費用法律上並無理由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28 09:34:20
大律師您好: 我母親於民國85年8月繼承我父親兩間房子,並且倚靠此房租收入過生活。 母親因年事已高,所以在民國95年9月和96年3月,分別把名下這兩間房子,用假買賣真贈予的方式,過戶給兩個兒子,每人每間各持分1/2,並且口頭約定同意該房租收入仍歸母親支配使用。 我兄長並於96年5月將一間用贈與的方式過戶給妻子,96年10月又將另一間用贈與的方式,過戶給兒子。 以上期間內相安無事,可是我兄長卻於106年10月趁母親在化療期間,將房客年繳一次的租金18萬元,扣住不照往例匯給母親,屢討無效。 母親於106年4月住進安養中心迄今,我兄長只來探望幾次,皆是短暫停留即離開,而且從106年7月就沒有再去看母親,母親打電話給他也不接聽,今年的春節也沒來電拜年,並且他的家人小孩亦是從來不曾來探望過。 母親在今年2/10轉告兄長:「既然你沒有盡扶養義務,綜所稅就不要再申報她為扶養親屬。」 母親說今年10月要回老家居住,但我兄長在7/10透過其太太表明,原房客會長期續租,關於房子的事維持現狀, 不要再有什麼動作。 母親說:「她當初以為兄長也會妥善照顧其老年的生活,所以就把房子過戶贈與兩個兒子,但是她現在住榮家安養,兄長家卻不聞不問不接電話也避不見面,讓她完全沒有感受到他們家人的親情。 母親說:「既然他沒有盡扶養義務,那是否可用防不孝條款,將她用假買賣真贈予方式,過戶給大兒子的房子,主張撤消贈予請求返還。 我母親年事已高81歲,她都是靠租金收入來支付生活所需,如今茫然不知所措。 以上懇請 大律師賜教。
黃小姐-於2018-07-27 08:17:13
黃小姐 您好
依你所述建議可為下列兩項主張
1.
向法院起訴主張母親與大哥間
有約定大哥需每年交付租金予母親
請求大哥依約履行交付租金義務
2.
向法院起訴主張當初母親與大哥間
有約定房屋贈與附帶撫養母親的條件
今大哥違約不履行撫養條件
而要求撤銷贈與返還房屋
但因大哥已將房屋再另行贈與太太與兒子
所以無法返還房屋僅能請求損害賠償房屋之價額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27 08: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