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想問姪兒與祖母可以斷絕關係嗎?因為姪兒的爸爸是身障人士無法工作、姪兒已滿二十歲在外面有很多的債務未繳清、姪兒常常要求祖母幫忙還錢、有時候這種事情常常發生、讓家人很困擾、要怎麼斷絕這樣的關係?姪兒才不會一直拖累著祖母幫他還錢?
江先生-於2017-08-28 16:45:17
江先生 您好
首先血緣關係是無法經由現行法律達到「斷絕關係」的效果
再者,祖母並無義務替姪兒清償其所積欠之債務
若姪兒數度上門要求幫忙還債甚至造成祖母的困擾
則程度重大者可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
以保護祖母的人參安全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8-28 16:45:17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民事判決下來了,債務人的債務問題要過多久 才會消除追訴期
劉先生-於2017-08-26 21:59:42
劉先生 您好
一般債務的時效依民法第125條規定為15年
由債權人可以請求時起算
與是否經過法院判決無關
而且法院判決後
若債權人強制執行不到債務人之財產而換發債權憑證
亦可憑著更新債權憑證而讓時效持續下去
不受15年消滅時效限制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8-26 21:59:42
律師您好: 房客與房東同住一個屋簷下,把二樓的某房間租給房客 請問1.房客把一樓大門鑰匙拷貝一支給他人,這樣是否觸法? 2.雙方簽訂租約時有寫上附加條件:深夜禁止其他人出入,不得留人過宿。但房客還是違反條件,但違反必須要有證據,難道房東非得為了這件事加裝監視器以得到房客留人過宿的證據才能請房客搬走嗎?
美蒨-於2017-08-26 18:37:39
美蒨小姐 您好
1.
一般來說
出租房屋就是將該房屋於租賃期間內讓承租人合法使用
所以除非租約內有特別約定不可拷貝鑰匙
否則房客任意拷貝鑰匙並未觸法亦不屬違約
2.
除非房客坦承有違反租約讓他人留宿
否則房東要以房客讓他人留宿主張違約必須舉證
不然法院也無法單憑房東說詞即認定房客有帶外人留宿
所以於公共空間安裝監視器蒐證是必要的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8-26 18:37:39
律師你好: 請問被告與告訴人平常在工作場所,關係就處於危險緊張狀態,因為有工作上糾紛,一開始被告默默忍受,後來因為第三人在私下打抱不平,搧風點火,導致被告覺得在他人面前自尊心受創,去找告訴人理論,結果雙方爭執,被告情緒失控,在多數人地方罵了一句三字經,如果跟法官說明此事,是否被告能判輕公然污辱?
黃小姐-於2017-08-26 03:11:52
黃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若能於審理時向法官坦承犯行並承認錯誤
因屬於法官量刑事由之一「犯後態度」的部分
有機會讓法官認定被告犯後態度良好而獲輕判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8-26 03:11:52
律師您好,非常感謝您的回覆,最後有個疑問想請教 延續原本的議題,由於賣方仍執意出貨,依購物平台系統,商品抵達超商7日內買方未取件,就會自動退回原寄件處, "假設"商品在返還原寄件處,由賣方收取時發現內容物有損毀,賣方以此為由向買方提出民法259條要求賠償, 這樣能成立嗎??(因為與賣方有了糾紛,故先預設突發狀況) 我個人認為如下: 1. 買方在賣方未出貨時即提出取消交易, 但賣方卻執意出貨 2. 買方在全程中沒接觸商品,若發生損毀,是否責任歸屬超商以及物流公司? 3. 已確認該購物平台"蝦皮"賣方在寄件不需負擔運費 綜合以上問題,是否賣方無法成功提告?? 若賣方執意提出民事求償,是否真的仍需要花時間到提告縣市進行協調?? 以上,再麻煩您的解答,感恩!
葉先生-於2017-08-25 23:59:07
葉先生 您好
1.
既然買方從頭到尾都未碰觸商品
則不論商品事後有發生任何瑕疵或毀損
皆與買方無關
至於是否應由超商或是物流公司負責
則應由賣方另行向法院主張也與買方無關
2.
賣方不論有無理由皆可以依民事訴訟法提告
只是提告後法院判決勝訴敗訴的問題
所以今天不論雙方認知差距為何
若賣方向法院提告
買方皆有可能收到法院開庭通知或是調解通知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8-25 23:59:07
您好律師: 我因之前未滿18犯下傷害罪,附帶民事訴訟 判決賠償金額 我想請問我滿20歲後債務人全部會歸於我嗎? 父母還會連帶賠償責任嗎? 我滿20歲賠償方面應該跟我父母無關聯了吧!
劉先生-於2017-08-25 18:41:54
劉先生 您好
你父母的法律賠償責任係於你發生傷害的時點即已確立
事後所進行的法律程序僅是確認你跟父母賠償數額的多寡
並不會因為後續法律程序所花費時間
因你滿20歲成年後父母就無需負連帶賠償責任
意思就是不論過多少年
你父母都必須因為你未免20歲的損害賠償事件負連帶賠償責任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8-25 18:41:54
律師您好,近期家人有網購糾紛,想請您解答一下 家人於網購平台下標商品(超商取貨付款),但於下標完成後30分鐘內向賣方提出取消交易,後續賣方以下標即同意買賣契約為由, 不允許取消交易,並聲稱出貨後,未至超商取貨付款,將以法條355_間街毀損提告[我查過新聞,這案例是買方多次蓄意未取貨&失聯] 此case目前狀況是,賣方於下標完成兩天後,仍然執意出貨(現今還在物流配送中) 想請教問題有二 1.買方在下標完成後極短時間內提出取消交易,且賣家尚未出貨, 賣家提告可否成立?? 2.以此案例來說買方取消交易視為理虧,但於短時間內提出取消需求,在未出貨(賣場標明是現貨),且未構成賣方損失下, 賣方即以法條回應不排除提告,此法否失當?? 甚至構成威脅?? 再麻煩您幫忙解答,謝謝!!
葉先生-於2017-08-25 04:40:32
葉先生 您好
1.
消保法規定不論產品瑕疵或廣告不實
消費者均可依據消保法第19條規定在收受商品之後7日內
以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的方式解除買賣契約
並且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故家人於下標完成後30分鐘內取消交易並無不法
2.
賣家若僅表示要以提告來主張自身權利
並無另外提及以不法方式威脅生命、身體、財產、名譽等言語
尚不屬於刑法所規範之恐嚇罪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8-25 04:40:32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朋友希望我幫忙處理人頭貸款,會找公證簽立合約,並用餐廳股份當抵押,若遲繳就要一次付清而且賠償我貸款金額相同的違約金,這樣是否佢有法律效益?! 如果真的遲繳我會被牽連嗎?
江小姐-於2017-08-24 15:47:46
江小姐 您好
妳的意思應該是指
妳朋友要求用你的名義去跟他人或銀行借款
再將借款交付給妳朋友
妳朋友願意跟妳合約並以餐廳股份當抵押
日後代替妳清償貸款
若如上所述,則因為是以妳的名義辦理貸款
所以妳是法律上的債務人
若妳朋友沒有按時代妳繳納分期金額
則債權人依法還是可以向妳求償並且強制執行妳名下財產
妳僅能私下另向妳朋友求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8-24 15:47:46
律師你好!有個問題請教你一下,因為我借朋友一百多萬,他有寫本票給我,日期是8月1號,他要我再給他一個月的時間,也就是到9月1號,如果時間到了他還不出來,他的土地是家族聯名的,房子也是家族聯名的,還有拿去貸款,像這樣的情況下,請問一下我應該怎麼做?
鄒小姐-於2017-08-24 15:39:09
鄒小姐 您好
假設到時候妳朋友沒有辦法還妳錢
則妳可持該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
並於取得法院裁定後向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對妳朋友名下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程序
如果銀行有存款或名下有土地、房子都可執行後清償積欠妳的債務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8-24 15:39:09
律師你好,如要請律師草擬協議書需要多少費用?如確認請律師草擬書面,而沒請律師在場見證,是否效力就減半?
石小姐-於2017-08-24 10:17:26
石小姐 您好
費用部分由於會涉及處理細節而有所不同
再麻煩妳來電事務所洽談
有無律師在場見證不影響協議書之效力
僅對於之後若上法院
是否無見證人可以證明當時簽立協議書之狀況而已
亦可請非律師之第三人擔任見證人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8-24 10: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