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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好!上回有說房子無償取得先生不能主張要求分,那想請問我如果當初買500+200裝潢費共700萬,今天賣1000萬,聽說先生可以主張要求300利息平分嗎? 那如果我有負債300萬,是不是要先歸還剩餘的在來分?那麼請問我負債部分是從300萬去還還是700萬去還款?
林小姐-於2017-04-13 19:56:12
林小姐  您好
由於該房子是妳無償取得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計算標的
所以縱使妳變賣後有獲利
先生也不能針對那獲利主張分配一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4-13 19:56:12
離婚協議書 1. 請問到 貴事務所辦理離婚之費用? 2. 請問您們的營業時間? 晚上或周六可以辦理嗎? 3. 針對協議書上的小孩扶養費做公證是否對我有幫助呢? 若要公證, 公證費用如何計算? 是直接在 貴事務所做公證, 還是要到另外的公證公司呢? 公證一定要二人一起辦理嗎? 若他不願意怎麼辦? 4. 若我想先將離婚協議書請您先幫我看過, 看我是否可以再多爭取一些權益, 一定要親自過去做諮詢嗎? 還是可以用EMAIL的方式? 5. 我知道費用不方便在網路上公布, 可以EMAIL給我嗎? 我白天上班不方打電話詢問...(周遭的同事都聽的到><)
李小姐-於2017-04-13 13:30:51

李小姐  您好

1.
事務所上班時間為9:00-17:30
其他時間如果有需要提供服務
麻煩來電跟律師預約
2.
如果在離婚協議書有經過公證人公證
並載明願逕付強制執行
則若對方事後不履行協議書上的給付扶養費條件
妳可以直接以協議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這樣做對妳較有保障
3.
公證程序必須雙方當事人親自一同至公證人事務所辦理
若對方不願意前往辦理
則無法進行公證程序
4.
妳可以將協議書先傳真至事務所
並留下聯絡方式
律師檢視完協議書後會跟妳聯絡說明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4-13 13:30:51
我上班突然警察來電告知我開車弄傷機車乘客的腳,對方告我肇事逃逸,但無擦撞,也沒有任何聲響,所以我也不知道有發生擦傷,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也無明顯擦傷事實,只是說兩車靠太近,請問這樣肇事逃逸成立嗎?
陳先生-於2017-04-12 20:54:37
陳先生  您好
依照刑法第185-4條肇事逃逸罪的規定
肇事逃逸必須有兩個要件
1.被害人有受傷
2.行為人主觀上知道被害人有受傷後而有逃逸的行為
如果今天對方未受傷
或是由監視器畫面無法證明對方受傷是你所造成
也無法證明你有發現對方受傷
則對方提告你肇事逃逸是無法成立的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4-12 20:54:37
請問 與前夫有婚姻關係中因開店的需要 幫他做房屋承租人,他自己是擔保人,後來兩人分居,最後背著我與房東把房子重打契約租給他人 我可以告他那一條(當時房屋租約尚未到期)
鄭小姐-於2017-04-12 17:34:40
鄭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在民事上由於租約未到期
妳可以請求房東履行租約
及請求房東給付無法履行租約所造成之違約金及損害賠償
若前夫在與房東另簽租約或單方面終止租約上有代簽妳的姓名
則另有構成刑法偽造文書罪的可能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4-12 17:34:40
律師你好,之前有請教你房子無償取得問題先生不能要求這部分財產,但我跟我先生目前在打離婚官司,他開條件房子要共同登記小孩的名字變3人共同持有,房子是婚前媽媽買給我的無償贈與,請問我現在打算賣掉,應該不會有觸犯什麼法規? 他開條件房子加上小孩名字,我不同意是不是也可以?
林小姐-於2017-04-11 09:19:04
林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妳是房屋的所有權人且房屋是婚前取得
所以該房屋並不能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標的
妳可以自由處分該房屋
妳先生開出的離婚條件若妳不同意可不接受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4-11 09:19:04
你好!當初我跟我老公離婚 證人並未到場 且一名證人資料和簽名是我自己填寫的 但他本人知道我是要寫離婚證人資料的 這樣我也是可以申請離婚無效吧 !? 請問我要如何申請?
聶小姐-於2017-04-10 18:10:41
聶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妳跟妳先生當初的離婚手續應該不符合民法第1050條所規定之方式
依法妳可以向法院提出確認離婚無效及確認婚姻關係存在訴訟
並撰寫家事起訴狀送交法院
於訴訟過程中請求法院傳喚當初在離婚協議書上的證人到庭
以證明當初離婚手續不符合民法第1050條所規定之方式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4-10 18:10:41
你好 我老婆吵著要跟我離婚,公司負責人是他媽 店裡承租人是我,我老婆有威脅我要把店結束營業, 可是我不想我該怎麼辦?
林先生-於2017-04-07 21:24:10
林先生  您好
如果你是不想離婚
那則可以拒絕配合跟老婆一起去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並等老婆提告後
於法庭上說明自己並沒有民法第1052條離婚事由
請法官駁回老婆所提出的離婚訴訟
如果你是想離婚但不想結束店的經營
因為負責人是岳母但承租人是你
可以考慮是否另行成立公司行號後於原址依原租賃關係繼續營業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4-07 21:24:10
你好 我與朋友投資 但是他錢虧完了。暫時無法聯繫到他。我們又沒有簽約 可以對他提告嗎
Chen-於2017-04-07 20:01:48
Chen  您好
如果你有證據可以證明這個投資案中
你的朋友有公款私用或是做假帳等不法行為
則你可以提起刑法背信、偽造文書或是詐欺等訴訟
如果沒有上述情況但你有匯款紀錄可以證明你有交付該筆款項給你朋友
則可以考慮提起民事返還借款或是不當得利等訴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4-07 20:01:48
律師你好:目前跟先生打離婚官司,但是小孩他都不讓我靠近,連我要接小孩也不願意,也跟幼稚園老師不讓我接,請問要如何?這樣他沒違法嗎?
林小姐-於2017-04-07 10:26:52
林小姐  您好
妳先生這樣的做法已經侵害妳對小孩親權的行使
依法妳可以向法院主張定小孩的探視方案
若法院裁定探視方案後妳先生依然阻止妳探視小孩
則可以向執行處聲請探視子女的強制執行
並且向法院主張先生為惡意父母
進而請求法院判決小孩由妳擔任權利義務負擔之人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4-07 10:26:52
律師你好 法定繼承人平均分配 對於生前照顧奶奶的我們 顯然很不公平 奶奶子女2男2女 我爸跟我叔叔很早就去世了 就媳婦來說 我媽媽並沒有因為喪偶而離開這個家反而是一個人要養四個小孩及照顧公婆 而我嬸嬸在喪偶2年後就離開回南部娘家了 直到這5年過年的時候才會出現 論照顧奶奶的責任一直以來都是我們大房在奶奶身邊照顧 而那些一年只有回來2.3次的人卻可以依法平均分配遺產 對我們來說真的很不公平 尤其是我媽媽 我們有私下協商過 補償媽媽這部份 其它三房的意願都不大 想請教律師 真的就只能照著法律平均分配走 還是有其它的方法 可讓我們主張不均分 呢?另外 奶奶生前所有的資料都在姑姑身上 奶奶病危時 姑姑就把奶奶銀行存款領出來在他的名下 想請問姑姑為什麼可以幫奶奶領錢 領錢不是都要本人嗎? 奶奶生前銀行往來明細可以調查嗎?麻請律師幫我解答 謝謝
黃小姐-於2017-04-06 07:57:18
黃小姐  您好
一、
若要主張奶奶的遺產不均分,可能的方法有下列兩種
(一)奶奶生前即立有遺囑,在不侵害繼承人特留分的範圍內可以達到遺產不均分的結果
(二)奶奶的遺產先均分後,再由一向負責照顧奶奶的你們依照民法179條不當得利規定向其他繼承人請求分擔扶養費,如此也可以變相達到遺產不均分的效果
二、
姑姑有可能在銀行取款條上已經事先蓋好奶奶的印章或是姑姑手上持有奶奶銀行的開戶印章,才有可能自行處分奶奶的存款
妳可於繼承奶奶遺產後試著出示繼承人證明向銀行申請調閱帳戶明細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4-06 07:57:18
親愛的客戶您好,和律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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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於2017-04-13 19:56:12
林小姐  您好
由於該房子是妳無償取得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計算標的
所以縱使妳變賣後有獲利
先生也不能針對那獲利主張分配一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4-13 19:56:12
離婚協議書 1. 請問到 貴事務所辦理離婚之費用? 2. 請問您們的營業時間? 晚上或周六可以辦理嗎? 3. 針對協議書上的小孩扶養費做公證是否對我有幫助呢? 若要公證, 公證費用如何計算? 是直接在 貴事務所做公證, 還是要到另外的公證公司呢? 公證一定要二人一起辦理嗎? 若他不願意怎麼辦? 4. 若我想先將離婚協議書請您先幫我看過, 看我是否可以再多爭取一些權益, 一定要親自過去做諮詢嗎? 還是可以用EMAIL的方式? 5. 我知道費用不方便在網路上公布, 可以EMAIL給我嗎? 我白天上班不方打電話詢問...(周遭的同事都聽的到><)
李小姐-於2017-04-13 13:30:51

李小姐  您好

1.
事務所上班時間為9:00-17:30
其他時間如果有需要提供服務
麻煩來電跟律師預約
2.
如果在離婚協議書有經過公證人公證
並載明願逕付強制執行
則若對方事後不履行協議書上的給付扶養費條件
妳可以直接以協議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這樣做對妳較有保障
3.
公證程序必須雙方當事人親自一同至公證人事務所辦理
若對方不願意前往辦理
則無法進行公證程序
4.
妳可以將協議書先傳真至事務所
並留下聯絡方式
律師檢視完協議書後會跟妳聯絡說明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4-13 13:30:51
我上班突然警察來電告知我開車弄傷機車乘客的腳,對方告我肇事逃逸,但無擦撞,也沒有任何聲響,所以我也不知道有發生擦傷,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也無明顯擦傷事實,只是說兩車靠太近,請問這樣肇事逃逸成立嗎?
陳先生-於2017-04-12 20:54:37
陳先生  您好
依照刑法第185-4條肇事逃逸罪的規定
肇事逃逸必須有兩個要件
1.被害人有受傷
2.行為人主觀上知道被害人有受傷後而有逃逸的行為
如果今天對方未受傷
或是由監視器畫面無法證明對方受傷是你所造成
也無法證明你有發現對方受傷
則對方提告你肇事逃逸是無法成立的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4-12 20:54:37
請問 與前夫有婚姻關係中因開店的需要 幫他做房屋承租人,他自己是擔保人,後來兩人分居,最後背著我與房東把房子重打契約租給他人 我可以告他那一條(當時房屋租約尚未到期)
鄭小姐-於2017-04-12 17:34:40
鄭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在民事上由於租約未到期
妳可以請求房東履行租約
及請求房東給付無法履行租約所造成之違約金及損害賠償
若前夫在與房東另簽租約或單方面終止租約上有代簽妳的姓名
則另有構成刑法偽造文書罪的可能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4-12 17:34:40
律師你好,之前有請教你房子無償取得問題先生不能要求這部分財產,但我跟我先生目前在打離婚官司,他開條件房子要共同登記小孩的名字變3人共同持有,房子是婚前媽媽買給我的無償贈與,請問我現在打算賣掉,應該不會有觸犯什麼法規? 他開條件房子加上小孩名字,我不同意是不是也可以?
林小姐-於2017-04-11 09:19:04
林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妳是房屋的所有權人且房屋是婚前取得
所以該房屋並不能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標的
妳可以自由處分該房屋
妳先生開出的離婚條件若妳不同意可不接受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4-11 09:19:04
你好!當初我跟我老公離婚 證人並未到場 且一名證人資料和簽名是我自己填寫的 但他本人知道我是要寫離婚證人資料的 這樣我也是可以申請離婚無效吧 !? 請問我要如何申請?
聶小姐-於2017-04-10 18:10:41
聶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妳跟妳先生當初的離婚手續應該不符合民法第1050條所規定之方式
依法妳可以向法院提出確認離婚無效及確認婚姻關係存在訴訟
並撰寫家事起訴狀送交法院
於訴訟過程中請求法院傳喚當初在離婚協議書上的證人到庭
以證明當初離婚手續不符合民法第1050條所規定之方式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4-10 18:10:41
你好 我老婆吵著要跟我離婚,公司負責人是他媽 店裡承租人是我,我老婆有威脅我要把店結束營業, 可是我不想我該怎麼辦?
林先生-於2017-04-07 21:24:10
林先生  您好
如果你是不想離婚
那則可以拒絕配合跟老婆一起去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並等老婆提告後
於法庭上說明自己並沒有民法第1052條離婚事由
請法官駁回老婆所提出的離婚訴訟
如果你是想離婚但不想結束店的經營
因為負責人是岳母但承租人是你
可以考慮是否另行成立公司行號後於原址依原租賃關係繼續營業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4-07 21:24:10
你好 我與朋友投資 但是他錢虧完了。暫時無法聯繫到他。我們又沒有簽約 可以對他提告嗎
Chen-於2017-04-07 20:01:48
Chen  您好
如果你有證據可以證明這個投資案中
你的朋友有公款私用或是做假帳等不法行為
則你可以提起刑法背信、偽造文書或是詐欺等訴訟
如果沒有上述情況但你有匯款紀錄可以證明你有交付該筆款項給你朋友
則可以考慮提起民事返還借款或是不當得利等訴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4-07 20:01:48
律師你好:目前跟先生打離婚官司,但是小孩他都不讓我靠近,連我要接小孩也不願意,也跟幼稚園老師不讓我接,請問要如何?這樣他沒違法嗎?
林小姐-於2017-04-07 10:26:52
林小姐  您好
妳先生這樣的做法已經侵害妳對小孩親權的行使
依法妳可以向法院主張定小孩的探視方案
若法院裁定探視方案後妳先生依然阻止妳探視小孩
則可以向執行處聲請探視子女的強制執行
並且向法院主張先生為惡意父母
進而請求法院判決小孩由妳擔任權利義務負擔之人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4-07 10:26:52
律師你好 法定繼承人平均分配 對於生前照顧奶奶的我們 顯然很不公平 奶奶子女2男2女 我爸跟我叔叔很早就去世了 就媳婦來說 我媽媽並沒有因為喪偶而離開這個家反而是一個人要養四個小孩及照顧公婆 而我嬸嬸在喪偶2年後就離開回南部娘家了 直到這5年過年的時候才會出現 論照顧奶奶的責任一直以來都是我們大房在奶奶身邊照顧 而那些一年只有回來2.3次的人卻可以依法平均分配遺產 對我們來說真的很不公平 尤其是我媽媽 我們有私下協商過 補償媽媽這部份 其它三房的意願都不大 想請教律師 真的就只能照著法律平均分配走 還是有其它的方法 可讓我們主張不均分 呢?另外 奶奶生前所有的資料都在姑姑身上 奶奶病危時 姑姑就把奶奶銀行存款領出來在他的名下 想請問姑姑為什麼可以幫奶奶領錢 領錢不是都要本人嗎? 奶奶生前銀行往來明細可以調查嗎?麻請律師幫我解答 謝謝
黃小姐-於2017-04-06 07:57:18
黃小姐  您好
一、
若要主張奶奶的遺產不均分,可能的方法有下列兩種
(一)奶奶生前即立有遺囑,在不侵害繼承人特留分的範圍內可以達到遺產不均分的結果
(二)奶奶的遺產先均分後,再由一向負責照顧奶奶的你們依照民法179條不當得利規定向其他繼承人請求分擔扶養費,如此也可以變相達到遺產不均分的效果
二、
姑姑有可能在銀行取款條上已經事先蓋好奶奶的印章或是姑姑手上持有奶奶銀行的開戶印章,才有可能自行處分奶奶的存款
妳可於繼承奶奶遺產後試著出示繼承人證明向銀行申請調閱帳戶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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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4-06 07: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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