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工作時對方說話口氣不佳像在喊狗(公眾場合),當下沒理她,但想了兩天氣不過,憤而找她理論,我在公眾場合罵了一句幹你娘,但並未指名道姓,(本身失控生氣時都會講出三字經,生氣時都會說的口頭禪),對方堅決表示提告,請問會構成公然侮辱罪嗎?該如何處理讓罰則降到最低,或是能無罪
黃小姐-於2017-04-05 09:06:44
黃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構成公然侮辱的機會很高
若情況許可
建議妳可與對方達成和解後
請求對方撤回對妳的刑事告訴
因妨害名譽是告訴乃論之罪
若對方撤告則妳可以全身而退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4-05 09:06:44
律師 屋主是婆婆或大伯或先生的名字 在訴訟期間我依舊一直住在這她們沒有趕我走 但法院現判離了 她們有權立趕我走 若我上訴我就告訴她們我有繼續上訴待判決確定在說嗎 若此ㄕ她們趕我我不走 她們報警呢 待判決書下來 上訴是不是要爭對判決書答辯也可以以補充真的不想離婚 想要給孩子一個家 2審是不是答辯不好會被打下來 且2審是不是判決很快呢 若2審判決不在上訴 就是定讞了嗎 就以2審為準嗎 2審可請律師寫答辯嗎 不委任上訴 只委任寫答辯可嗎 還是聲請人ㄓ駁回是什麼意思 若先生對負擔撫養費
陳小姐-於2017-04-03 12:33:00
陳小姐 您好
建議妳於收到判決書後
再提供判決書讓我們判斷事後怎麼做對妳最有利
現在的情況無法提供具體的法律意見給妳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4-03 12:33:00
我若在上訴 會在上第2審 第三審嗎 所以要看判決書在來答辯及上訴嗎 若判決書收到後 2人都沒上訴就是判確定嗎 她們趕我走我就得走嗎 因家人說判離我就需走 我若上訴就是她們趕我走 我不走也沒關係嗎謝謝律師
陳小姐-於2017-04-03 11:38:17
陳小姐 您好
離婚訴訟可以到第三審最高法院
若是判決書收到後雙方都未在20日內提出上訴聲明
原判決就會定讞
他們是否趕妳走
其實與妳是否仍可維持與先生的婚姻關係並無絕對關聯
如果妳與現在所住房屋的所有權人並沒有訂立租約或是無償使用契約等協議
則屋主何時要求妳搬離是屋主的權利
是否要設定以離婚訴訟確定為搬離條件
則是妳跟屋主間自由協議
只要不違反公序良俗皆為有效約定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4-03 11:38:17
3/31 才宣判 目前還沒有收判決書 大約多久才會收到呢 收到後 萬一婆家的人要趕我出門呢
陳小姐-於2017-04-03 09:23:58
陳小姐 您好
通常宣判後一至兩週內會收到判決書正本
如果妳還會上訴那表示判決尚未確定
則夫妻關係在三審定讞前都還是存在
至於婆家的人要不要趕妳出門
在法律上跟妳是不是具有媳婦身份並無絕對關係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4-03 09:23:58
律師你好:想請問,目前跟老公打離婚官司,如果房子賣掉,分居這樣會比較好嗎?
林小姐-於2017-04-02 22:46:38
林小姐 您好
一般我們都是建議分居後再進行離婚訴訟
因為同住一屋簷下進行訴訟
平日還會有碰面的機會
難免產生摩擦進而造成人身安全上的危險
所以建議盡量於分居後才開始訴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4-02 22:46:38
律師 你好 因我老公想離婚 然而我不想離婚 因此她向法院訴請離婚 也因他都搬離家中 也沒有關心我們母女現在判決下來 法官准他贏 且訴訟費我付2分之1 其餘他付 法官有求他給扶養費也要跟孩子會面 想請問律師 等判決書下來 我會在上訴這期間我還可以住婆家嗎 因我目前是跟婆婆住 也因先生這莫堅辭要離婚 我懷疑她外有小三但法官都不查 就准他跟我離婚 若先生不服他要付撫養費 跟要付訴訟費 他會在上訴嗎 我真的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我要上訴我要這麼說
陳小姐-於2017-04-02 21:42:22
陳小姐 您好
由於無法詳閱判決書的內容
所以無法得知法院判准離婚的理由
也無法判斷妳之後上訴的情況
不能給予更詳細的法律意見
建議若方便的話可提供判決書後
再回復詳細法律意見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4-02 21:42:22
律師你好,不好意思,想在請問,因為我跟先生打離婚官司,那現在他幾乎星期六日沒回來,相對的我想請問如果在打官司中我想出去散心到外地走走,這樣會影響我出庭讓對方有理由說我也不在家嗎?
林小姐-於2017-03-30 23:48:38
林小姐 您好
合理的安排出遊行程並不會構成離婚的法定原因
所以不論妳是安排國內旅遊或是國外旅遊
都不構成妳先生可以當作離婚事由而讓法院做對妳不利的認定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3-30 23:48:38
律師你好:請問婚前我媽買給我的房子,現在我跟先生在打離婚官司,這中間如果我把房子賣掉,先生可以要求財產分配嗎?
林小姐-於2017-03-30 19:59:10
林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若該房屋係妳母親於妳婚前贈與給妳的房產
則依照民法第1030-1條規定
"無償取得之財產"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範圍
意即縱使妳出售此房屋後所取得之價金
妳先生也不能主張將此列入夫妻剩餘財產之計算內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3-30 19:59:10
律師,不好意思打擾你了,我與前方已於104年10月離婚 這上個月他知道我有交男友了,開始阻擋我和小孩通電話, 也不讓我回家看小孩,原本我每月都有寄13000回去給前婆婆 但因為這段時間前婆婆也對我不聞不問,所以覺得委屈的情形下, 這個月索性不寄錢回去了,反倒被拿來說我不付小孩的教育費, 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蔡小姐-於2017-03-29 03:08:22
蔡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可向法院聲請訂探視方案
由法院裁定一方案保障妳探視小孩的時間與方式
若法院裁定該方案後你前夫仍然刁難你探視小孩
則可進一步要求法院認定前夫為惡意父母而要求改定小孩監護權讓妳來擔任監護人
並透過法院向前夫請求交付子女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3-29 03:08:22
律師您好,我是家庭問題,想離婚,倆人已是陌生人,無法溝通,沒有家暴,但有語言侮辱,只有夫妻名義,已分床2年,自己平時有上班,住他父母家,所以先生從來沒有給生活費,小孩原本都是我在負擔補習費,讀國小後我提出一人一半,這樣如果我提出離婚,他說小孩的撫養權歸他,我妥協,我要求每個星期六日接走小孩一起住,暑假或寒假我要求一年必須有10天帶回大陸,我提出他必須給我一筆贍養費,這樣要怎樣訴送離婚程序。
高小姐-於2017-03-25 19:27:13
高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可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並於離婚訴訟中請求法院裁定探視未成年子女的方案
通常法院一般的方案是
1.每雙週的星期五晚上可將子女接回同住,週日將子女返還
2.子女就學後寒假有七天同住,暑假有十四天同住
至於贍養費妳必須符合民法第1057條之規定
意即妳必須能證明妳會因為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
才可以向對方主張贍養費
否則妳只能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3-25 19: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