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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英國和台灣有否司法互助協定?夫妻是台灣人並且是英國公民,在英國辦理家暴判決離婚及剩餘財產分配時,英國法院可否行文台灣法院協助調查先生在台的五年內資產明細?英國法院離婚財產分配的判決執行力是否擴及台灣?我懷疑先生在台隱藏偷買房子,近期因辦離婚關係可能又偷移轉房子至家人名下,請問該如何查出被隱藏的房子?被移轉後的房子妻子還有權利行使分配權嗎?先生是否負有刑責? 期待您的回覆並非常感謝您的時間,謝謝!
徐小姐-於2017-03-24 21:41:43
徐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若妳已於英國取得離婚勝訴判決,而判決主文內有金錢給付項目
則可依強制執行法第4-1條向台灣法院聲請以判決許可強制執行
取得台灣法院判決許可後才可持該判決向國稅局等單位查閱先生在台灣之財產
若妳於英國之離婚訴訟尚在進行中,而係希望於訴訟中調查先生在台灣之財產
則可向英國法院聲請向台灣法院協助調查
台灣法院則會依照「外國法院委託事件協助法」給予協助
另外有關先生若在台灣進行脫產事宜如何處理
可先調閱先生於國稅局歷年所得資產明細
前後比對應可發現有無不動產遭到移轉
若有,則可向地政調閱該不動產異動索引以得知移轉日期與移轉對象
若移轉過戶方式為假買賣真贈與
則先生另涉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且該移轉過戶法律行為可能構成民法第87條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而無效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3-24 21:41:43
請問一下我在網路購買了一台嬰兒推車,交易過程對話中只有跟賣家確認"商品型號、顏色以及使用痕跡照片"的部分,但收到商品時不是我要品牌,當初只透過照片認為是與我要的品牌推車外觀一模一樣,可是她所賣的該品牌推車也查詢不到我之前特別詢問的型號有相符,假設我今天是要購買他賣的該品牌推車是不是至少型號也要正確,那麼就今天雙方都沒提及品牌的情況下,而我有提出型號的部份是否有立場溝通退貨退款呢?
王小姐-於2017-03-23 23:57:00
王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究竟妳要購買的商品為哪種款式、型號
顯然與賣家主觀認知上的商品不一致
就買賣契約來說屬於在買賣標的物上這必要之點上買賣雙方未達成合意
買賣契約依法尚未成立
買賣雙方皆負有回復原狀的義務
亦即買家返還商品;賣家返還價金
所以妳有權主張退貨退款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3-23 23:57:00
您好: 朋友因工作不順所以陸續向我借款共65000多元,因當時口頭借款,現金借款,也沒有匯款資料和借據,後來我向他要他還錢但他百般推託,我也只有與他使用通訊軟體Line的紀錄,他後來搬家甚至只知道他的姓名及電話,我該如何要回我的錢呢?
歐陽先生-於2017-03-20 17:39:26
歐陽先生  您好
通訊軟體內若有提及雙方金錢借貸的過程
可以當作民事返還借款訴訟上的證據
但是你目前的問題在於
有沒有辦法確認對方的真實姓名跟戶籍所在地
這牽涉到日後訴訟時法院公文有無辦法準確送達對方
如果你沒辦法得知對方真實姓名跟戶籍所在地
建議於訴訟中向法院聲請函查電信公司
就對方行動電話號碼的申辦資料來確定對方詳細年籍資料
以利訴訟之遂行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3-20 17:39:26
請問離婚官司的訴訟費要多少錢
劉小姐-於2017-03-20 16:37:33
劉小姐  您好
離婚訴訟的律師費用會隨著以下因素而不同
1.是否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2.是否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3.是否請求離婚所造成之損害賠償
4.是否請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
麻煩妳來電詢問或親自來所諮詢
謝謝
 
林殷佐律師
-於2017-03-20 16:37:33
律師你好!!本人現在有一個殺人未遂之罪尚未起訴偵查中 。 但最近已經要開第二次偵查庭,因檢方攝影機有拍到我拿西瓜刀砍人之事,但並非事實,我方有一位證人,全程在場看到我並沒拿西瓜刀砍人,檢方攝影機只有拍到我持西瓜刀,但並非砍傷他人。 受害者在場朋友向檢方說我有持西瓜刀砍傷他人。 此事該如何上訴辯駁,有請律師幫忙。
李先生-於2017-03-19 02:04:05
李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建議事項如下:

1.向檢察官聲請傳喚該位證人到庭證述你並未持西瓜刀砍人

2.勘驗監視器錄影畫面,確認你僅有持刀行為而未有砍人行為
3.若該西瓜刀已遭檢方扣押,則向檢方聲請就該西瓜刀作檢測是否有血跡反應
可由上述三項方式來證明你的清白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3-19 02:04:05
您好 不好意思 因為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所以想特別請教有關「撤銷贈與」的問題 事情大概緣由是這樣的: 小弟前幾年獲母親贈與房產 因為家中成員的問題很多 ,無奈也算是家醜一椿吧 當時母親因為受不了某兄姊爭產 ,決定贈與給我 她當時也是希望安全起見, 我能幫媽媽守護房子,未來一起生活著... 但是我知道媽媽其實是一個心軟的人 所以不好意思,小弟在這想請教一個假設性的問題: 假設某一天,年邁的媽媽仍然希望能夠把房子平均分給我的兄弟姐妹 可能因為我的兄姐過得不好或是想要公平等等..(諸如此類) 她可以因此主張撤銷贈與嗎? 而我有需要對我的兄弟姊妹行使撫養義務嗎?(小弟今年己40歲。母親現約70歳) 不好意思,因為這種奇怪的問题在小弟心裏困惑很久了 還得麻煩您們播冗回答 真的是非常感謝
王先生-於2017-03-06 20:57:13
王先生  您好
民法416條規定「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
二、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
前項撤銷權,自贈與人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一年內不行使而消滅。贈與人對於受贈人已為宥恕之表示者,亦同。」

民法417條規定「受贈人因故意不法之行為,致贈與人死亡或妨礙其為贈與之撤銷者,贈與人之繼承人,得撤銷其贈與。但其撤銷權自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六個月
間不行使而消滅。」

依你所述,你母親目前並沒有可以撤銷贈與的法律上理由
所以應不可撤銷該房屋對你之贈與行為
至於你對於兄弟姊妹有無負扶養義務
依民法1115條規定「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家長。
四、兄弟姊妹。
五、家屬。
六、子婦、女婿。
七、夫妻之父母。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
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除非你的兄弟姊妹沒有上述一二三順位之扶養義務人時
扶養責任才會落在同為兄弟姊妹的你身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3-06 20:57:13
您好,請問分居六個月是不是就可以訴請離婚?需要有證人嗎?要怎麼證明已分居六個月呢?謝謝!
李小姐-於2017-03-03 17:48:57
李小姐  您好
民法並無規定分居達多少可以訴請離婚
有關分居六個月以上的法律規定
僅有夫妻可以聲請改為分別財產制及改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
而因分居而向法院訴請離婚成功之案例
通常需要分居數年之久才有可能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2項之離婚事由
若李小姐是配偶主動離開共同居所
則建議李小姐可以訴請"履行同居義務"勝訴後
再以對方不履行同居義務訴請離婚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3-03 17:48:57
可否在請問~~手機錄音小三的聲音很小聲,要如何用或到何處才能有錄音譯本?如果要告侵害配偶權而我只知道對方的手機和名字可以告嗎?也需要告知我老公嗎?
林小姐-於2017-02-23 11:35:04
林小姐  您好
錄音譯文通常是找翻譯社或是律師事務所、當事人自行製作
如果妳是要提告民事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
只需要將小三列為被告,不用將老公併列被告
除非妳要一次向兩個人求償
另外要知道對方姓名跟住址
如果只有姓名跟手機
那法院會花很多時間在調查對方的住所地以確保開庭通知有送達
會比較花時間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2-23 11:35:04
想請問我老公外遇,但我沒有抓姦在床,我有跟小三通電話也錄音,她親口承認她愛我老公也跟我老公發生性關係、也錄音到我老公的朋友承認我老公帶小三去他家睡同一個房間三天、還有我老公帶她去汽車旅館的定位,我有拍照起來!!只是並沒有他們line通話和訓息的內容、因為我老公都習慣馬上刪除!!而現在因此都需要看精神科吃藥!!這些證據足夠我告侵害配偶權嗎?如果可以我該如何做,是要報案嗎?那如果不行我還缺什麼證據?
林小姐-於2017-02-23 09:57:50
林小姐  您好
若妳是要提告刑法妨害家庭之通姦罪
則應向地檢署或警局提出告訴
則如果小三到地檢署開庭時仍然願意承認有跟妳先生發生性行為
則通姦罪應有起訴之機會
若妳是要以跟小三間之錄音請求離婚或侵害配偶權之精神慰撫金
則應向地方法院提出起訴狀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2-23 09:57:50
本身住桃園,與人合夥有限公司 ,位於高雄,對方在成立期間多次用不同名義要求資金,並謊造有一國外合約,陸續要求資金,負責人於2/14捲款跑掉,當日很多人來找他,因事發突然,茫然無助下,在當地派出所用私下另開公司戶告其背信。但實際第一筆資金是由桃園匯至給他於高雄成立公司,後期才知他身份是一詐欺通揖犯,期間他謊稱一直在國外,並前兩日知道期間員工知情實際營收及合約貨品並不存在的事實,且共同隱瞞,除當日報案沒提及到還有是否之後就得往返高雄出庭,警察先生說已發生當地立案,但整件事下來,他從開始找我就是瞞騙並陸續製造假象讓我投入資金,現我該如何處理或面對?或從桃園重提告
郭小姐-於2017-02-18 19:43:48
郭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對方的行為應已構成刑法詐欺罪
由於刑事訴訟法第5條規定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住居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所以若妳是在桃園受騙則應向桃園地檢署提出告訴
若妳是在高雄受騙或是被告住居所在高雄,則應向高雄地檢署提告
建議妳詳細計算受騙金額並記載受騙過程
後檢附相關物證、對話紀錄、匯款紀錄後
以書狀陳報地檢署以利檢察官調查犯罪事實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2-18 19:43:48
親愛的客戶您好,和律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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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姐-於2017-03-24 21:41:43
徐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若妳已於英國取得離婚勝訴判決,而判決主文內有金錢給付項目
則可依強制執行法第4-1條向台灣法院聲請以判決許可強制執行
取得台灣法院判決許可後才可持該判決向國稅局等單位查閱先生在台灣之財產
若妳於英國之離婚訴訟尚在進行中,而係希望於訴訟中調查先生在台灣之財產
則可向英國法院聲請向台灣法院協助調查
台灣法院則會依照「外國法院委託事件協助法」給予協助
另外有關先生若在台灣進行脫產事宜如何處理
可先調閱先生於國稅局歷年所得資產明細
前後比對應可發現有無不動產遭到移轉
若有,則可向地政調閱該不動產異動索引以得知移轉日期與移轉對象
若移轉過戶方式為假買賣真贈與
則先生另涉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且該移轉過戶法律行為可能構成民法第87條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而無效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3-24 21:41:43
請問一下我在網路購買了一台嬰兒推車,交易過程對話中只有跟賣家確認"商品型號、顏色以及使用痕跡照片"的部分,但收到商品時不是我要品牌,當初只透過照片認為是與我要的品牌推車外觀一模一樣,可是她所賣的該品牌推車也查詢不到我之前特別詢問的型號有相符,假設我今天是要購買他賣的該品牌推車是不是至少型號也要正確,那麼就今天雙方都沒提及品牌的情況下,而我有提出型號的部份是否有立場溝通退貨退款呢?
王小姐-於2017-03-23 23:57:00
王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究竟妳要購買的商品為哪種款式、型號
顯然與賣家主觀認知上的商品不一致
就買賣契約來說屬於在買賣標的物上這必要之點上買賣雙方未達成合意
買賣契約依法尚未成立
買賣雙方皆負有回復原狀的義務
亦即買家返還商品;賣家返還價金
所以妳有權主張退貨退款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3-23 23:57:00
您好: 朋友因工作不順所以陸續向我借款共65000多元,因當時口頭借款,現金借款,也沒有匯款資料和借據,後來我向他要他還錢但他百般推託,我也只有與他使用通訊軟體Line的紀錄,他後來搬家甚至只知道他的姓名及電話,我該如何要回我的錢呢?
歐陽先生-於2017-03-20 17:39:26
歐陽先生  您好
通訊軟體內若有提及雙方金錢借貸的過程
可以當作民事返還借款訴訟上的證據
但是你目前的問題在於
有沒有辦法確認對方的真實姓名跟戶籍所在地
這牽涉到日後訴訟時法院公文有無辦法準確送達對方
如果你沒辦法得知對方真實姓名跟戶籍所在地
建議於訴訟中向法院聲請函查電信公司
就對方行動電話號碼的申辦資料來確定對方詳細年籍資料
以利訴訟之遂行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3-20 17:39:26
請問離婚官司的訴訟費要多少錢
劉小姐-於2017-03-20 16:37:33
劉小姐  您好
離婚訴訟的律師費用會隨著以下因素而不同
1.是否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2.是否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3.是否請求離婚所造成之損害賠償
4.是否請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
麻煩妳來電詢問或親自來所諮詢
謝謝
 
林殷佐律師
-於2017-03-20 16:37:33
律師你好!!本人現在有一個殺人未遂之罪尚未起訴偵查中 。 但最近已經要開第二次偵查庭,因檢方攝影機有拍到我拿西瓜刀砍人之事,但並非事實,我方有一位證人,全程在場看到我並沒拿西瓜刀砍人,檢方攝影機只有拍到我持西瓜刀,但並非砍傷他人。 受害者在場朋友向檢方說我有持西瓜刀砍傷他人。 此事該如何上訴辯駁,有請律師幫忙。
李先生-於2017-03-19 02:04:05
李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建議事項如下:

1.向檢察官聲請傳喚該位證人到庭證述你並未持西瓜刀砍人

2.勘驗監視器錄影畫面,確認你僅有持刀行為而未有砍人行為
3.若該西瓜刀已遭檢方扣押,則向檢方聲請就該西瓜刀作檢測是否有血跡反應
可由上述三項方式來證明你的清白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3-19 02:04:05
您好 不好意思 因為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所以想特別請教有關「撤銷贈與」的問題 事情大概緣由是這樣的: 小弟前幾年獲母親贈與房產 因為家中成員的問題很多 ,無奈也算是家醜一椿吧 當時母親因為受不了某兄姊爭產 ,決定贈與給我 她當時也是希望安全起見, 我能幫媽媽守護房子,未來一起生活著... 但是我知道媽媽其實是一個心軟的人 所以不好意思,小弟在這想請教一個假設性的問題: 假設某一天,年邁的媽媽仍然希望能夠把房子平均分給我的兄弟姐妹 可能因為我的兄姐過得不好或是想要公平等等..(諸如此類) 她可以因此主張撤銷贈與嗎? 而我有需要對我的兄弟姊妹行使撫養義務嗎?(小弟今年己40歲。母親現約70歳) 不好意思,因為這種奇怪的問题在小弟心裏困惑很久了 還得麻煩您們播冗回答 真的是非常感謝
王先生-於2017-03-06 20:57:13
王先生  您好
民法416條規定「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
二、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
前項撤銷權,自贈與人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一年內不行使而消滅。贈與人對於受贈人已為宥恕之表示者,亦同。」

民法417條規定「受贈人因故意不法之行為,致贈與人死亡或妨礙其為贈與之撤銷者,贈與人之繼承人,得撤銷其贈與。但其撤銷權自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六個月
間不行使而消滅。」

依你所述,你母親目前並沒有可以撤銷贈與的法律上理由
所以應不可撤銷該房屋對你之贈與行為
至於你對於兄弟姊妹有無負扶養義務
依民法1115條規定「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家長。
四、兄弟姊妹。
五、家屬。
六、子婦、女婿。
七、夫妻之父母。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
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除非你的兄弟姊妹沒有上述一二三順位之扶養義務人時
扶養責任才會落在同為兄弟姊妹的你身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3-06 20:57:13
您好,請問分居六個月是不是就可以訴請離婚?需要有證人嗎?要怎麼證明已分居六個月呢?謝謝!
李小姐-於2017-03-03 17:48:57
李小姐  您好
民法並無規定分居達多少可以訴請離婚
有關分居六個月以上的法律規定
僅有夫妻可以聲請改為分別財產制及改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
而因分居而向法院訴請離婚成功之案例
通常需要分居數年之久才有可能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2項之離婚事由
若李小姐是配偶主動離開共同居所
則建議李小姐可以訴請"履行同居義務"勝訴後
再以對方不履行同居義務訴請離婚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3-03 17:48:57
可否在請問~~手機錄音小三的聲音很小聲,要如何用或到何處才能有錄音譯本?如果要告侵害配偶權而我只知道對方的手機和名字可以告嗎?也需要告知我老公嗎?
林小姐-於2017-02-23 11:35:04
林小姐  您好
錄音譯文通常是找翻譯社或是律師事務所、當事人自行製作
如果妳是要提告民事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
只需要將小三列為被告,不用將老公併列被告
除非妳要一次向兩個人求償
另外要知道對方姓名跟住址
如果只有姓名跟手機
那法院會花很多時間在調查對方的住所地以確保開庭通知有送達
會比較花時間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2-23 11:35:04
想請問我老公外遇,但我沒有抓姦在床,我有跟小三通電話也錄音,她親口承認她愛我老公也跟我老公發生性關係、也錄音到我老公的朋友承認我老公帶小三去他家睡同一個房間三天、還有我老公帶她去汽車旅館的定位,我有拍照起來!!只是並沒有他們line通話和訓息的內容、因為我老公都習慣馬上刪除!!而現在因此都需要看精神科吃藥!!這些證據足夠我告侵害配偶權嗎?如果可以我該如何做,是要報案嗎?那如果不行我還缺什麼證據?
林小姐-於2017-02-23 09:57:50
林小姐  您好
若妳是要提告刑法妨害家庭之通姦罪
則應向地檢署或警局提出告訴
則如果小三到地檢署開庭時仍然願意承認有跟妳先生發生性行為
則通姦罪應有起訴之機會
若妳是要以跟小三間之錄音請求離婚或侵害配偶權之精神慰撫金
則應向地方法院提出起訴狀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2-23 09:57:50
本身住桃園,與人合夥有限公司 ,位於高雄,對方在成立期間多次用不同名義要求資金,並謊造有一國外合約,陸續要求資金,負責人於2/14捲款跑掉,當日很多人來找他,因事發突然,茫然無助下,在當地派出所用私下另開公司戶告其背信。但實際第一筆資金是由桃園匯至給他於高雄成立公司,後期才知他身份是一詐欺通揖犯,期間他謊稱一直在國外,並前兩日知道期間員工知情實際營收及合約貨品並不存在的事實,且共同隱瞞,除當日報案沒提及到還有是否之後就得往返高雄出庭,警察先生說已發生當地立案,但整件事下來,他從開始找我就是瞞騙並陸續製造假象讓我投入資金,現我該如何處理或面對?或從桃園重提告
郭小姐-於2017-02-18 19:43:48
郭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對方的行為應已構成刑法詐欺罪
由於刑事訴訟法第5條規定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住居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所以若妳是在桃園受騙則應向桃園地檢署提出告訴
若妳是在高雄受騙或是被告住居所在高雄,則應向高雄地檢署提告
建議妳詳細計算受騙金額並記載受騙過程
後檢附相關物證、對話紀錄、匯款紀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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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殷佐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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