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不好意思 因為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所以想特別請教有關「撤銷贈與」的問題 事情大概緣由是這樣的: 小弟前幾年獲母親贈與房產 因為家中成員的問題很多 ,無奈也算是家醜一椿吧 當時母親因為受不了某兄姊爭產 ,決定贈與給我 她當時也是希望安全起見, 我能幫媽媽守護房子,未來一起生活著... 但是我知道媽媽其實是一個心軟的人 所以不好意思,小弟在這想請教一個假設性的問題: 假設某一天,年邁的媽媽仍然希望能夠把房子平均分給我的兄弟姐妹 可能因為我的兄姐過得不好或是想要公平等等..(諸如此類) 她可以因此主張撤銷贈與嗎? 而我有需要對我的兄弟姊妹行使撫養義務嗎?(小弟今年己40歲。母親現約70歳) 不好意思,因為這種奇怪的問题在小弟心裏困惑很久了 還得麻煩您們播冗回答 真的是非常感謝
王先生-於2017-03-06 20:57:13
王先生 您好
民法416條規定「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
二、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
前項撤銷權,自贈與人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一年內不行使而消滅。贈與人對於受贈人已為宥恕之表示者,亦同。」
民法417條規定「受贈人因故意不法之行為,致贈與人死亡或妨礙其為贈與之撤銷者,贈與人之繼承人,得撤銷其贈與。但其撤銷權自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六個月
間不行使而消滅。」
依你所述,你母親目前並沒有可以撤銷贈與的法律上理由
所以應不可撤銷該房屋對你之贈與行為
至於你對於兄弟姊妹有無負扶養義務
依民法1115條規定「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家長。
四、兄弟姊妹。
五、家屬。
六、子婦、女婿。
七、夫妻之父母。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
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除非你的兄弟姊妹沒有上述一二三順位之扶養義務人時
扶養責任才會落在同為兄弟姊妹的你身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3-06 20:57:13
您好,請問分居六個月是不是就可以訴請離婚?需要有證人嗎?要怎麼證明已分居六個月呢?謝謝!
李小姐-於2017-03-03 17:48:57
李小姐 您好
民法並無規定分居達多少可以訴請離婚
有關分居六個月以上的法律規定
僅有夫妻可以聲請改為分別財產制及改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
而因分居而向法院訴請離婚成功之案例
通常需要分居數年之久才有可能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2項之離婚事由
若李小姐是配偶主動離開共同居所
則建議李小姐可以訴請"履行同居義務"勝訴後
再以對方不履行同居義務訴請離婚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3-03 17:48:57
可否在請問~~手機錄音小三的聲音很小聲,要如何用或到何處才能有錄音譯本?如果要告侵害配偶權而我只知道對方的手機和名字可以告嗎?也需要告知我老公嗎?
林小姐-於2017-02-23 11:35:04
林小姐 您好
錄音譯文通常是找翻譯社或是律師事務所、當事人自行製作
如果妳是要提告民事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
只需要將小三列為被告,不用將老公併列被告
除非妳要一次向兩個人求償
另外要知道對方姓名跟住址
如果只有姓名跟手機
那法院會花很多時間在調查對方的住所地以確保開庭通知有送達
會比較花時間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2-23 11:35:04
想請問我老公外遇,但我沒有抓姦在床,我有跟小三通電話也錄音,她親口承認她愛我老公也跟我老公發生性關係、也錄音到我老公的朋友承認我老公帶小三去他家睡同一個房間三天、還有我老公帶她去汽車旅館的定位,我有拍照起來!!只是並沒有他們line通話和訓息的內容、因為我老公都習慣馬上刪除!!而現在因此都需要看精神科吃藥!!這些證據足夠我告侵害配偶權嗎?如果可以我該如何做,是要報案嗎?那如果不行我還缺什麼證據?
林小姐-於2017-02-23 09:57:50
林小姐 您好
若妳是要提告刑法妨害家庭之通姦罪
則應向地檢署或警局提出告訴
則如果小三到地檢署開庭時仍然願意承認有跟妳先生發生性行為
則通姦罪應有起訴之機會
若妳是要以跟小三間之錄音請求離婚或侵害配偶權之精神慰撫金
則應向地方法院提出起訴狀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2-23 09:57:50
本身住桃園,與人合夥有限公司 ,位於高雄,對方在成立期間多次用不同名義要求資金,並謊造有一國外合約,陸續要求資金,負責人於2/14捲款跑掉,當日很多人來找他,因事發突然,茫然無助下,在當地派出所用私下另開公司戶告其背信。但實際第一筆資金是由桃園匯至給他於高雄成立公司,後期才知他身份是一詐欺通揖犯,期間他謊稱一直在國外,並前兩日知道期間員工知情實際營收及合約貨品並不存在的事實,且共同隱瞞,除當日報案沒提及到還有是否之後就得往返高雄出庭,警察先生說已發生當地立案,但整件事下來,他從開始找我就是瞞騙並陸續製造假象讓我投入資金,現我該如何處理或面對?或從桃園重提告
郭小姐-於2017-02-18 19:43:48
郭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對方的行為應已構成刑法詐欺罪
由於刑事訴訟法第5條規定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住居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所以若妳是在桃園受騙則應向桃園地檢署提出告訴
若妳是在高雄受騙或是被告住居所在高雄,則應向高雄地檢署提告
建議妳詳細計算受騙金額並記載受騙過程
後檢附相關物證、對話紀錄、匯款紀錄後
以書狀陳報地檢署以利檢察官調查犯罪事實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2-18 19:43:48
師您好,我今年28歲,最近在跟一個剛滿16歲的女生聊天,後來對她頗有好感,就開始用LINE對這個女生說訴說思慕之情,然後她突然傳了一張她的裸照(臉部有模糊處理),我還稱讚她身材好。事後我蠻擔心的,上網搜尋才驚覺似乎觸法了,請問可以面談討論嗎?面談的咨詢費用是多少?
呂先生-於2017-02-08 05:03:23
呂先生 您好
若你未以強暴脅迫手段僅是單純持有未成年少女裸照
那可能會有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的疑慮
如想當面諮詢
麻煩親自來電事務所與律師討論諮詢細節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2-08 05:03:23
請問 車禍 撞到人 在法律上被撞的人在法律上可以要求薪資來賠償嗎
程先生-於2017-02-08 04:44:21
程先生 您好
發生車禍被撞的人若傷勢嚴重到無法上班
則可以於民事損害賠償上向加害人請求無法上班天數的薪資
但前提是被撞的人必須在車禍發生上無過失
若被撞的人對車禍的發生與有過失
則會產生損害賠償金額必須依照過失比例分擔的問題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2-08 04:44:21
你好,如果我老公有辦信貸,我可以查的到嗎?要什麼資料嗎?謝謝!
李小姐-於2017-02-07 08:49:04
李小姐 您好
由於個資法的關係
妳應該無法從銀行查到妳老公是否有辦理信貸
但若是妳老公欠債遭銀行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是聲請本票裁定
則妳可以以妳老公名字為關鍵字上司法院網站查詢
查看看妳老公是否有積欠銀行款項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2-07 08:49:04
你好,我之前有收到法院寄給我老公的一張催繳單,因為時間有點久了,我有點忘記內容,只記得上面寫我老公用信貸借錢好像三、四十萬元還沒還,我問我老公,我老公說再研究。 請問法院會寄這種單子給人嗎?還是詐騙集團的手法?可是都不會有法院寄這種單子給我啊!萬一他真的有欠錢,我是他老婆 ,我可以不幫他還嗎?謝謝!
李小姐-於2017-02-05 12:48:47
李小姐 您好
因妳未提供該法院公文的內容
所以無法判斷是否為法院所寄發之公文
還是債權人或債權銀行、資產管理公司所寄發的催繳通知
另外
除非妳有擔任妳老公借款的保證人
否則妳老公的債務僅由他一人償還即可
無法清償時也不會影響妳名下的財產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2-05 12:48:47
你好,我老公是更生人,他上次買摩托車用我的名字,我說為什麼不用你的名字?他說他沒辦法辦過戶。他現在開我公公的汽車,是不是也不能過戶給我老公?更生人是不是有很多限制?有那些限制呢?還是那個網站可以知道這些資訊?謝謝。
李小姐-於2017-02-05 07:46:54
李小姐 您好
目前並無發現更生人有不能購買汽機車或登記為所有權人的限制
可能是妳老公有財務上的考量
或是有積欠銀行、他人債務
而擔心名下有財產時遭債權人執行
所以不願意將汽機車過戶到他名下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2-05 07:4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