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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律師您好! 若離婚與夫妻剩餘財產一起打訴訟,訴訟標地物暫寫100萬,待法院調閱夫之財產2000萬,妻0元,妻同時擴張訴訟標地物,補繳裁判費約10萬,是法官判決離婚成立後,補繳嗎? 還是不知法官是否判定離婚成立的情況下先行補繳?若是後者,離婚不成立,其裁判費約10萬可退回嗎?謝謝您的回答.
李小姐-於2016-12-20 00:49:06
李小姐  您好
補繳裁判費的時間
會由法官下裁定給你命妳補繳
可能會在訴訟進行中命妳補繳
但甚少在判決後才命補繳
且若妳已經擴張聲明
則不論事後離婚判決勝訴與否
都要補繳擴張聲明的裁判費
繳完裁判費後若事後離婚訴訟敗訴
法院也不會退裁判費給妳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6-12-20 00:49:06
本人於103/11/12假釋出監.殘刑剩2年3個月.在今年105/6/16向觀護人報到時驗尿呈陽性反應. 爾後檢察官簡易判決書上有9/29和10/12.兩個日期 發文判處6個月徒刑 想請教律師 現今保護管束的時間已結束,那先前6/16所犯的案子判決日過假釋期.至今還未收到執行指揮書 這樣還會被追溯撤銷假釋入監執行之前所剩殘刑嗎? 如果是以犯案日而定的話.遞交書狀是否有機會能減緩刑責?還是有其他的方法可行? 因本人現況有孕在身將近7週~為了假釋刑期而無法做出決定.想留下這孩子.卻又因有案在身而猶豫不決. 如果一旦確定撤假就是3年的刑期... 因前幾天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移戶籍時.查到限制居住地.但期限是到105/10/1截止 因此抱有一絲絲希望 懇請好心的律師提供解答 指點迷津~感激不盡
徐小姐-於2016-12-16 19:06:58
徐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你必須到106年2月才假釋期滿
則你在假釋期間又犯罪者
依刑法78條規定
檢察官會在判決定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聲請撤銷你的假釋
除非依照刑法78條第1項但書規定
檢察官於假釋期滿後三年一直未向法院聲請撤銷假釋者
則可以不必撤銷你的假釋,而視為假釋期滿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6-12-16 19:06:58
您好,我在今年8/23被老婆趕出家門,導致我需回來跟父母同住,而在被趕出家門前我們雙方簽了離婚協議書,上面有明確寫到雙方無法維持婚姻需離婚,也提到大兒子歸母親,次子歸父親,但當時我老婆說由於她要辦生育補助,所以先暫時不送戶政事務所,等十月再一起去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協議書上也沒有證人簽名,只有我們的簽名蓋章,但十月後她反悔遲遲不願去戶政辦理離婚手續,且也將次子抱走,也在臉書上解除和我的婚姻關係並將我設到黑名單讓我無法看到孩子照片也無法關心孩子近況,甚至連原本在Line上的共同相簿她也全部刪掉,我大概二週才能去她家看到孩子一下,我反應希望能帶孩子出去走走且她也可以一起同行,但她卻一直拒絕並告知我只能去她家看二個孩子,我真的不想去,因為去了只會收到她家人一直的謾罵和酸言酸語,但我真的沒做錯什麼事,沒有外遇更沒有家暴,我想請問我這樣的情況能請法院幫忙訴請離婚嗎?我有當初簽好的離婚協議書和她當初口口聲聲跟我和我家人說一定要跟我離婚和次子要交由我來照顧的對話紀錄,甚至還有她和她家人對我謾罵的紀錄,請問這樣足以向法院訴請離婚嗎?謝謝
張先生-於2016-12-13 22:28:53
張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你跟你老婆相處的情形已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2項之其他重大事由
難以繼續維持夫妻關係

可依此向法院訴請離婚

並強調你老婆阻撓你探視子女的行為
已屬惡意父母進而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探視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6-12-13 22:28:53
媳婦婚前犯下防礙性自主+搶劫等罪,婚後經判決要入獄約7年,入獄前產下一子,入獄期間頻繁探視,期盼她早日出獄一家團圓,二個月前假釋出獄, 出獄返家卻以夫妻沒感情了,好不容易出獄想透透氣,不想被約束要自由,於是拋夫棄子搬回娘家住,近期戶口也遷出,所以我方提出離婚,媳婦卻開出多項條件要求配合才肯簽字離婚,這種情況下我方可否有其他辦法訴請法院判決離婚。 * 媳婦於假釋期間,是否適用民法1052條第10項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條例訴請離婚。
蔡小姐-於2016-12-12 20:25:12
蔡小姐  您好

若妳兒子要以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0款之理由訴請法院離婚

則要注意是否有符合民法第1054條之"知悉後一年內"
若從媳婦判決確定後已超過一年
則不能依此款規定訴請離婚
但今天媳婦自行離家又將戶籍遷出
應有可能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2項之其他重大事由
可依此向法院訴請離婚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6-12-12 20:25:12
離婚與 夫妻財產剩餘分配一起訴訟,因不知夫有多少錢(大於妻),在訴訟標地金額先寫150萬,法宫是先判決離婚 後,才向國稅局調閱夫之財產?實際夫金額3000萬,無負債,及無償取得,贈與妻400萬同樣無負債及無償取得,贈與, 3000-400/2=1300,大約裁判費13萬,但判決書下來,妻只拿800萬,約裁判費8萬,其中差額5萬的裁判費會退還妻嗎?
李小姐-於2016-12-10 20:39:36
李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裁判費是以當初妳於訴訟中主張的金額1300萬來計算
除非於訴訟中雙方達成和解或是妳撤回起訴
法院才會退2/3裁判費
另外
也請妳注意一下判決主文上是否有兩造分擔裁判費的比例
若有,則妳也可以依此向對方請求分擔裁判費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6-12-10 20:39:36
我爸在102年1月1日過世了,因為我爸媽從小就離婚,我跟著媽媽生活,最近輾轉得知我爸過世,也聽說有遺產給我,但是男方的家人也就是我爸後來再娶的老婆不肯給,也說我們沒證據,我要怎麼樣才能查到我爸的遺產資料呢?況且也過了這麼多年了。
林小姐-於2016-12-08 18:40:12
林小姐  您好
妳可先持妳的身分證、父親死亡證明或是除戶謄本、載有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
向各地區國稅局申請妳父親的財產、所得資料
取得資料後就可知悉父親究竟有無留下遺產
若有留下遺產

則妳需再向其他繼承人(父親的配偶、父親的子女)提出訴訟

以取回妳未繼承的遺產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6-12-08 18:40:12
同事要求我離開現在工作單位。 若不離職將要把Line私訊內容影印公布於公司。 且有掌握威脅之證據。私訊內容本人也不同意公布,請問這樣是否能提告恐嚇及毀謗?
蘇先生-於2016-12-08 04:17:24
蘇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對方是以要將line內容公布之方式脅迫你離職

脅迫你離職、公布line內容的部分可能構成刑法第305條恐嚇罪規定之"以加害他人財產、名譽之事"

但有無因此造成法條所規定之"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則是若你提告後檢察官判斷是否成立恐嚇罪的因素
再者,若line的內容足以毀損你的名譽

則對方一旦散佈可能構成刑法310條的毀謗罪

但在未散佈前則不構成犯罪
因毀謗罪亦無處罰未遂之規定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6-12-08 04:17:24
抱歉打擾,我因友人(我的上線)介紹被帶入到大陸純資本運作的吸金組織,當下是說明帶人旅遊投資於當地建設發展…以取得分取報酬的權利,也說明了如果加入此行業後如不想繼續運作,可繼承與轉讓,所以當下看起來商機無限,從大陸考察回來後,也考慮了一陣子,決定貸款25萬台幣與自己的友人(上線)及高級(上線的上上線…)見面繳交這筆現金(故沒有匯款紀錄), 加入後,因為身旁有個好朋友家裡經濟狀況也不好,我就介紹他有這份行業能當作副業,他也很有興趣想了解,所以我帶他去大陸考察後,他也決定貸款投入這筆資金加入此行業運作,但過了陣子,新聞及網路有有爆出這是吸金詐騙後,我的上線及我還有我的下線想轉讓與退出,後續有約高級出來了解狀況,述說了我們想退出的意願,但講完後,我與友人(上線)及他(下線)發現我們受騙了因為說明轉讓是要上線找一個人頂替,才能把那個人的金額拿來替補要轉讓人之損失的費用,但因為我們都沒有要繼續作業了,怎可能還繼續拉人進入…因為說真的也忘記當初考察時是否有沒有講那麼詳細,自己當下也笨沒有錄音,所以我與我的上線覺得這筆錢一定要不回來,當作自己理虧得教訓,所以一直以來我們沒有備案,沒做任何動作,只想著還是好好工作賺錢把貸款還掉,繼續過生活,但我的下線沒辦法接受這損失,所以他之後去了警察局向我提告詐欺,我也到案說明了自己也是受害者,但願意把他加入後我領到的報酬給他,但他還是無法接受(想拿回全部金額)的堅持要提告.. 我想請律師: (1)我沒強迫他也沒威脅他,只帶他去了解此行業,我知道這是詐騙吸金後也覺得很對不起他, 也一直跟他好好的道歉過,但他沒辦法接受,只想著要把這筆錢(25萬)拿回來, 但我真的也沒辦法自己在在掏錢出來給他損失的金額,因為當初決定做與否也是他自己, 我知道如果要討這筆錢是每個人一對一要向自己當地警察局傳喚各個上線來備案, 因我與我的上線也是受害者之一,所以不可能也向我上線提出告訴,我該如何去做? 懇請律師們的回覆,十分感謝大家,謝謝您們。
altec-於2016-12-07 22:01:39
altec  您好

你是否構成刑法詐欺罪

端視你有無使用不實的詐術讓對方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受有損害
若你已詳細向對方說明純資本運作的模式跟手法
並無任何欺騙不實之處
對方聽完你的解說後經過考量願意加入純資本運作
則這樣的狀態並不構成刑法詐欺罪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6-12-07 22:01:39
王定崗律師 台鑒 本人收到屏東地方法院檢控署的執行傳票,兩項事故共10月有期徒刑可以易科罰金1000元一日計算。 本人致電檢控署,對方表示可以易科罰金處理。 可是本人身處香港身體不適,不能過來台灣。而且沒有親人在台灣,因此想聘請律師代辦。 想請問收費如何,及有何手續需要辦理。 由於12月中要支付,希望星期一可收到閣下回覆。
Eddie-於2016-12-03 16:04:35
Eddie  您好
王律師並非本事務所律師,麻煩你再與他聯繫
本事務所於屏東設有辦公室
由江律師、李律師負責高雄、屏東地區事務
若有需要協助的地方再請你跟我們聯繫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6-12-03 16:04:35
你好 我跟前夫離婚有兩個小孩監護權都在我這裡 當初為了離婚前夫也不要小孩也沒想太多說以沒想到小孩的教育費跟撫養費 現在我可以跟前夫請求教育撫養費用嗎?找他說過但他都不理會 他身為一個警察人員那麼多年 一直到前二年又回來看小孩~小孩看到他時情緒激動這些我也忍了。但現在我一個人薪水跟本負擔不起小孩的費用 這樣我可以跟前夫追討之前的跟以後的教育跟撫養費用嗎?要是申請文件提告訴訟費用要多少?有沒有相關政府單位可以免費提供法律訴訟?
吳小姐-於2016-12-03 13:41:04
吳小姐  您好

若妳當初離婚時並沒有於離婚協議書上有特別約定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應由何人負擔

則可以於離婚後再向對方請求分擔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包含離婚時至今日妳已支付之扶養費以及未來至未成年子女年滿20歲時之扶養費
另外若妳的經濟狀況有負擔律師費或法院裁判費的困難
建議向各縣市政府社會局、各區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6-12-03 13:41:04
親愛的客戶您好,和律法律事務所
在此為您做線上服務
請將您寶貴的問題或意見,寫入下列表格中
和律法律事務所之專業律師,將在最快時間內為您解答.
林律師您好! 若離婚與夫妻剩餘財產一起打訴訟,訴訟標地物暫寫100萬,待法院調閱夫之財產2000萬,妻0元,妻同時擴張訴訟標地物,補繳裁判費約10萬,是法官判決離婚成立後,補繳嗎? 還是不知法官是否判定離婚成立的情況下先行補繳?若是後者,離婚不成立,其裁判費約10萬可退回嗎?謝謝您的回答.
李小姐-於2016-12-20 00:49:06
李小姐  您好
補繳裁判費的時間
會由法官下裁定給你命妳補繳
可能會在訴訟進行中命妳補繳
但甚少在判決後才命補繳
且若妳已經擴張聲明
則不論事後離婚判決勝訴與否
都要補繳擴張聲明的裁判費
繳完裁判費後若事後離婚訴訟敗訴
法院也不會退裁判費給妳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6-12-20 00:49:06
本人於103/11/12假釋出監.殘刑剩2年3個月.在今年105/6/16向觀護人報到時驗尿呈陽性反應. 爾後檢察官簡易判決書上有9/29和10/12.兩個日期 發文判處6個月徒刑 想請教律師 現今保護管束的時間已結束,那先前6/16所犯的案子判決日過假釋期.至今還未收到執行指揮書 這樣還會被追溯撤銷假釋入監執行之前所剩殘刑嗎? 如果是以犯案日而定的話.遞交書狀是否有機會能減緩刑責?還是有其他的方法可行? 因本人現況有孕在身將近7週~為了假釋刑期而無法做出決定.想留下這孩子.卻又因有案在身而猶豫不決. 如果一旦確定撤假就是3年的刑期... 因前幾天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移戶籍時.查到限制居住地.但期限是到105/10/1截止 因此抱有一絲絲希望 懇請好心的律師提供解答 指點迷津~感激不盡
徐小姐-於2016-12-16 19:06:58
徐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你必須到106年2月才假釋期滿
則你在假釋期間又犯罪者
依刑法78條規定
檢察官會在判決定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聲請撤銷你的假釋
除非依照刑法78條第1項但書規定
檢察官於假釋期滿後三年一直未向法院聲請撤銷假釋者
則可以不必撤銷你的假釋,而視為假釋期滿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6-12-16 19:06:58
您好,我在今年8/23被老婆趕出家門,導致我需回來跟父母同住,而在被趕出家門前我們雙方簽了離婚協議書,上面有明確寫到雙方無法維持婚姻需離婚,也提到大兒子歸母親,次子歸父親,但當時我老婆說由於她要辦生育補助,所以先暫時不送戶政事務所,等十月再一起去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協議書上也沒有證人簽名,只有我們的簽名蓋章,但十月後她反悔遲遲不願去戶政辦理離婚手續,且也將次子抱走,也在臉書上解除和我的婚姻關係並將我設到黑名單讓我無法看到孩子照片也無法關心孩子近況,甚至連原本在Line上的共同相簿她也全部刪掉,我大概二週才能去她家看到孩子一下,我反應希望能帶孩子出去走走且她也可以一起同行,但她卻一直拒絕並告知我只能去她家看二個孩子,我真的不想去,因為去了只會收到她家人一直的謾罵和酸言酸語,但我真的沒做錯什麼事,沒有外遇更沒有家暴,我想請問我這樣的情況能請法院幫忙訴請離婚嗎?我有當初簽好的離婚協議書和她當初口口聲聲跟我和我家人說一定要跟我離婚和次子要交由我來照顧的對話紀錄,甚至還有她和她家人對我謾罵的紀錄,請問這樣足以向法院訴請離婚嗎?謝謝
張先生-於2016-12-13 22:28:53
張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你跟你老婆相處的情形已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2項之其他重大事由
難以繼續維持夫妻關係

可依此向法院訴請離婚

並強調你老婆阻撓你探視子女的行為
已屬惡意父母進而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探視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6-12-13 22:28:53
媳婦婚前犯下防礙性自主+搶劫等罪,婚後經判決要入獄約7年,入獄前產下一子,入獄期間頻繁探視,期盼她早日出獄一家團圓,二個月前假釋出獄, 出獄返家卻以夫妻沒感情了,好不容易出獄想透透氣,不想被約束要自由,於是拋夫棄子搬回娘家住,近期戶口也遷出,所以我方提出離婚,媳婦卻開出多項條件要求配合才肯簽字離婚,這種情況下我方可否有其他辦法訴請法院判決離婚。 * 媳婦於假釋期間,是否適用民法1052條第10項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條例訴請離婚。
蔡小姐-於2016-12-12 20:25:12
蔡小姐  您好

若妳兒子要以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0款之理由訴請法院離婚

則要注意是否有符合民法第1054條之"知悉後一年內"
若從媳婦判決確定後已超過一年
則不能依此款規定訴請離婚
但今天媳婦自行離家又將戶籍遷出
應有可能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2項之其他重大事由
可依此向法院訴請離婚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6-12-12 20:25:12
離婚與 夫妻財產剩餘分配一起訴訟,因不知夫有多少錢(大於妻),在訴訟標地金額先寫150萬,法宫是先判決離婚 後,才向國稅局調閱夫之財產?實際夫金額3000萬,無負債,及無償取得,贈與妻400萬同樣無負債及無償取得,贈與, 3000-400/2=1300,大約裁判費13萬,但判決書下來,妻只拿800萬,約裁判費8萬,其中差額5萬的裁判費會退還妻嗎?
李小姐-於2016-12-10 20:39:36
李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裁判費是以當初妳於訴訟中主張的金額1300萬來計算
除非於訴訟中雙方達成和解或是妳撤回起訴
法院才會退2/3裁判費
另外
也請妳注意一下判決主文上是否有兩造分擔裁判費的比例
若有,則妳也可以依此向對方請求分擔裁判費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6-12-10 20:39:36
我爸在102年1月1日過世了,因為我爸媽從小就離婚,我跟著媽媽生活,最近輾轉得知我爸過世,也聽說有遺產給我,但是男方的家人也就是我爸後來再娶的老婆不肯給,也說我們沒證據,我要怎麼樣才能查到我爸的遺產資料呢?況且也過了這麼多年了。
林小姐-於2016-12-08 18:40:12
林小姐  您好
妳可先持妳的身分證、父親死亡證明或是除戶謄本、載有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
向各地區國稅局申請妳父親的財產、所得資料
取得資料後就可知悉父親究竟有無留下遺產
若有留下遺產

則妳需再向其他繼承人(父親的配偶、父親的子女)提出訴訟

以取回妳未繼承的遺產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6-12-08 18:40:12
同事要求我離開現在工作單位。 若不離職將要把Line私訊內容影印公布於公司。 且有掌握威脅之證據。私訊內容本人也不同意公布,請問這樣是否能提告恐嚇及毀謗?
蘇先生-於2016-12-08 04:17:24
蘇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對方是以要將line內容公布之方式脅迫你離職

脅迫你離職、公布line內容的部分可能構成刑法第305條恐嚇罪規定之"以加害他人財產、名譽之事"

但有無因此造成法條所規定之"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則是若你提告後檢察官判斷是否成立恐嚇罪的因素
再者,若line的內容足以毀損你的名譽

則對方一旦散佈可能構成刑法310條的毀謗罪

但在未散佈前則不構成犯罪
因毀謗罪亦無處罰未遂之規定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6-12-08 04:17:24
抱歉打擾,我因友人(我的上線)介紹被帶入到大陸純資本運作的吸金組織,當下是說明帶人旅遊投資於當地建設發展…以取得分取報酬的權利,也說明了如果加入此行業後如不想繼續運作,可繼承與轉讓,所以當下看起來商機無限,從大陸考察回來後,也考慮了一陣子,決定貸款25萬台幣與自己的友人(上線)及高級(上線的上上線…)見面繳交這筆現金(故沒有匯款紀錄), 加入後,因為身旁有個好朋友家裡經濟狀況也不好,我就介紹他有這份行業能當作副業,他也很有興趣想了解,所以我帶他去大陸考察後,他也決定貸款投入這筆資金加入此行業運作,但過了陣子,新聞及網路有有爆出這是吸金詐騙後,我的上線及我還有我的下線想轉讓與退出,後續有約高級出來了解狀況,述說了我們想退出的意願,但講完後,我與友人(上線)及他(下線)發現我們受騙了因為說明轉讓是要上線找一個人頂替,才能把那個人的金額拿來替補要轉讓人之損失的費用,但因為我們都沒有要繼續作業了,怎可能還繼續拉人進入…因為說真的也忘記當初考察時是否有沒有講那麼詳細,自己當下也笨沒有錄音,所以我與我的上線覺得這筆錢一定要不回來,當作自己理虧得教訓,所以一直以來我們沒有備案,沒做任何動作,只想著還是好好工作賺錢把貸款還掉,繼續過生活,但我的下線沒辦法接受這損失,所以他之後去了警察局向我提告詐欺,我也到案說明了自己也是受害者,但願意把他加入後我領到的報酬給他,但他還是無法接受(想拿回全部金額)的堅持要提告.. 我想請律師: (1)我沒強迫他也沒威脅他,只帶他去了解此行業,我知道這是詐騙吸金後也覺得很對不起他, 也一直跟他好好的道歉過,但他沒辦法接受,只想著要把這筆錢(25萬)拿回來, 但我真的也沒辦法自己在在掏錢出來給他損失的金額,因為當初決定做與否也是他自己, 我知道如果要討這筆錢是每個人一對一要向自己當地警察局傳喚各個上線來備案, 因我與我的上線也是受害者之一,所以不可能也向我上線提出告訴,我該如何去做? 懇請律師們的回覆,十分感謝大家,謝謝您們。
altec-於2016-12-07 22:01:39
altec  您好

你是否構成刑法詐欺罪

端視你有無使用不實的詐術讓對方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受有損害
若你已詳細向對方說明純資本運作的模式跟手法
並無任何欺騙不實之處
對方聽完你的解說後經過考量願意加入純資本運作
則這樣的狀態並不構成刑法詐欺罪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6-12-07 22:01:39
王定崗律師 台鑒 本人收到屏東地方法院檢控署的執行傳票,兩項事故共10月有期徒刑可以易科罰金1000元一日計算。 本人致電檢控署,對方表示可以易科罰金處理。 可是本人身處香港身體不適,不能過來台灣。而且沒有親人在台灣,因此想聘請律師代辦。 想請問收費如何,及有何手續需要辦理。 由於12月中要支付,希望星期一可收到閣下回覆。
Eddie-於2016-12-03 16:04:35
Eddie  您好
王律師並非本事務所律師,麻煩你再與他聯繫
本事務所於屏東設有辦公室
由江律師、李律師負責高雄、屏東地區事務
若有需要協助的地方再請你跟我們聯繫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6-12-03 16:04:35
你好 我跟前夫離婚有兩個小孩監護權都在我這裡 當初為了離婚前夫也不要小孩也沒想太多說以沒想到小孩的教育費跟撫養費 現在我可以跟前夫請求教育撫養費用嗎?找他說過但他都不理會 他身為一個警察人員那麼多年 一直到前二年又回來看小孩~小孩看到他時情緒激動這些我也忍了。但現在我一個人薪水跟本負擔不起小孩的費用 這樣我可以跟前夫追討之前的跟以後的教育跟撫養費用嗎?要是申請文件提告訴訟費用要多少?有沒有相關政府單位可以免費提供法律訴訟?
吳小姐-於2016-12-03 13:41:04
吳小姐  您好

若妳當初離婚時並沒有於離婚協議書上有特別約定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應由何人負擔

則可以於離婚後再向對方請求分擔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包含離婚時至今日妳已支付之扶養費以及未來至未成年子女年滿20歲時之扶養費
另外若妳的經濟狀況有負擔律師費或法院裁判費的困難
建議向各縣市政府社會局、各區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6-12-03 13: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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