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A線上學習遊戲網站的帳號被學生B偷偷登入,做出購買、贈送、變賣道具......等惡作劇的行為,想請問學生B在實務上可以構成犯罪嗎?
學校老師-於2022-06-22 13:15:12
學校老師 您好
依你所述
學生B的行為可能構成妨害電腦使用罪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2 13:15:12
臉書社團交易二手商品有糾紛,買方質疑我方部分商品為盜版,並報案詐欺使我的收款帳戶被登記警示帳戶,我方有證據證明商品皆為正版,能否反告對方誹謗與妨害名譽呢?
賈小姐-於2022-06-21 19:39:14
賈小姐 您好
如果在對方告你的案件上
你最後獲得不起訴處分
你可以反告對方誣告
如果對方沒有去散布你用盜版的行為
那你對方不會構成妨害名譽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1 19:39:14
請問民事庭判決後定案多少天才能收到確定判決書?如果要重新再申聲一次請判決書可以嗎?
林小姐-於2022-06-20 23:46:09
林小姐 您好
通常宣判後約兩周左右的時間會收到判決書
如果雙方沒有在20天內上訴
約一個月內法院會核發確定證明書
如果你搞丟判決書請向書記官申請新的判決書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0 23:46:09
在與人分享(Line私人對話)的旅遊行程規劃文件中,有導遊的電話及姓名,分享完之後心裡有點不安穩,趕緊把名子電話刪除了,不知道這樣算不是是洩漏個資呢?
王先生-於2022-06-20 16:06:56
王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你並沒有非法散步或是利用他人個資牟利
所以沒有違法個資法的疑慮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0 16:06:56
跟當舖借錢綁兩年有簽本票 上面內容是提早結清除了還本金還要違約金 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我記得沒有綁約的問題 也沒有提早要多罰的問題 這個是地下錢莊嗎 這樣的收費是不是違法 還說要寄存證信函
林-於2022-06-20 08:21:56
林 您好
只要內容是雙方成年人沒有強迫下簽名的
原則上都是合法
提早還錢要付違約金也是常見的約定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0 08:21:56
請問車禍賠償糾紛的民事庭已訂第一次庭期, 第一次開辯論庭前如果雙方攻防都已經開始遞狀過,那是否原告還可以撤回訴訟?不需被告同意是吧?
林先生-於2022-06-19 22:07:21
林先生 您好
如果訴訟程序還在準備程序
原告撤回訴訟是不需要經過被告同意的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19 22:07:21
我的年邁患有巴金森症母親 ,有3名子女,我則與母親同住自2017至今,照顧並俸養;其它兩名弟弟,雖在2019母親確診失智后,輪流照護,母親病情時好時壞,我的負擔也日益加重,精神上,金錢上,我提出其他兄弟也一起負擔,討論破裂,還爭吵不休!請問做為主要照顧者的我是否有資格,有權利替母親爭取撫養生活費用? 謝謝您!
鄒小姐-於2022-06-19 20:15:06
鄒小姐 您好
如果妳要替母親爭取扶養費
妳必須先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
取的母親監護人的身分後
才可憑母親名義向子女提出給付扶養費的訴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19 20:15:06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 我有一個詐欺案起訴人頭戶,有刑附民了 我也向人頭戶聲請支付命令,對方支付命令異議轉為起訴要繳民事裁判費 請問: 1.這樣我是否等刑附民就好? 2.如果繳裁判費民事訴訟,是否會重複起訴?這二者是否有差別?我會有什麼權益損失嗎? 先謝謝您的回覆
楊小姐-於2022-06-17 21:22:06
楊小姐 您好
如果妳已經向法院遞出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那就不需要重複對同一個人聲請支付命令了
兩個程序只差在要不要繳裁判費
其他部份都是相同的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17 21:22:06
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我之前有一件事故肇逃案(當下不知情狀況),後來警察有找到我做筆錄,後續也有和當事人保持良好聯繫。 目前已經收到法院傳票通知,想說因為肇逃是公訴罪,目前雙方也傾向和解方式進行, 但目前該如何進行比較好? 開庭前先與對方調解/和解 (民事部分)? 或是開庭當下跟法官說想進行調解? 因為對方有受傷,做筆錄時有提告我過失傷害 和肇事逃逸... 所以調解是先針對民事賠償部分先進行調解嗎? 還是刑事的部分調解呢? 先謝謝您的回覆
雙木林-於2022-06-17 18:07:53
雙木林先生 您好
如果已經收到法院開庭通知
可以在開庭前跟對方協調好和解金額
開庭當下跟法官報告雙方已有共識
在法院立刻製作和解筆錄
和解的範圍會包含民刑事所有訴訟在內
這樣對雙方才有保障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17 18:07:53
您好: 由於當時面試時,新公司有提及:「到職滿一年後保障年薪14個月,年資不滿一年依任職天數比例計算。」 但,實際收到的紙本聘任通知書後,卻尚未載明。 後,我另發mail詢問HR,HR回覆:保障年薪是14個月沒錯喔(12個月月薪加上2個月三節節金),offer letter上關於節金的說明是寫會依照公司營運狀況及單位表現等因素決定發放金額,但實際上我們發放的狀況即是端午、中秋各0.5個月、冬季節金1個月(如附件第3、第4點) 像這情況,該公司會如實給予《到職滿一年後保障年薪14個月》? 只有口頭or文字承諾保障年薪14個月, 是否合法合理? 謝謝。
Polly-於2022-06-16 18:16:26
Polly 您好
口頭或文字承諾在法律上仍然會發生效力
所以公司目前雖然沒將保障年薪14個月寫在聘任通知書上
但還不到違法的程度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16 18: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