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設計公司裝修,付款近70%只做10~20%,設計公司一直找理由不施工,雙方合約日都過了。對方後續直接表明用存證信函聯繫,有無解決策呢?且已確定對方早已脫產,走民事訴訟最後會不會勞心又花費也要不到東西呢?
柯先生-於2022-05-10 00:04:30
柯先生 您好
如果設計公司已經逾期未完工
則要看你們雙方間的契約有無逾期未完工違約金的相關規定
並透過法院向對方解約請求違約金
至於訴訟後有無可能討不會原先支付的款項
這個涉及太多變數無法評估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5-10 00:04:30
我有問google,他們說不能刪除,請問有什麼政府單位能幫忙嗎?我很怕個資被盜。還有就是如果我的個資被用來犯罪,那該如何是好(我有請那個陌生人刪除並請他刪除後回復我)
楷先生-於2022-05-09 11:25:41
楷先生 您好
google是外國公司
台灣法院對外國公司沒有辦法有效的制約他們
你也只能等到個資真的被盜用時
再對盜用你個資的人提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5-09 11:25:41
我在用電子郵件寄送時不小心將有名字和生日的成績單傳錯(少打一個英文字母),之後我有寫郵件給那人說抱歉並請刪除,若他日後到用我的個資,我會不會被當成自願給他的呢?
楷先生-於2022-05-09 11:06:32
楷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由於你事後已經有發郵件通知對方刪除了
所以不會被當成你自願給對方你的個資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5-09 11:06:32
您好,請問家人公寓5樓老舊及無人居住,下雨頂樓漏水至家中因無人發現所以又流下樓下《四樓住戶說的》一開始有跟家人說家人也及時處理,後來家人卻收到法院寄來要家人賠給四樓整修費及出庭,四樓住戶還要求我家人要加蓋頂樓屋頂費用且費用要家人自付,請問公寓頂樓是公用全棟住戶不是應該平分嗎?再來頂樓漏水到我家我們也是受害者不是嗎?請問出庭家人如何向法官說明争取自己的權利呢?謝謝您
許小姐-於2022-05-08 15:04:51
許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頂樓的修繕費用應由全體住戶一起分擔
至於出庭如何陳述
因為我們還沒看到對方起訴狀的內容
所以無法得知對方引用的法條
還沒辦法給妳具體建議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5-08 15:04:51
請問,朋友以開支票借取現金,結果支票卻跳票了,人也一直聯絡不到,我該用什麼法律途徑或什麼方式提告?(有對方的身份資料)
趙先生-於2022-05-08 08:55:48
趙先生 您好
有支票也知道對方基本資料
那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或是直接提起清償借款的訴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5-08 08:55:48
律師你好,假設我剩沒2個月的生命,我上有需人照顧的老父,下有3個子女(其中有無法生活自理的),配偶可能會拿走我所有的錢跑掉,我該怎樣立遺囑能讓我父親可以安享晚年,3個小孩可以平安長大呢?
張先生-於2022-05-07 16:26:37
張先生 您好
建議你的遺囑內容要提到照顧父親跟子女的部分
以及設立遺囑執行人來確保你的遺囑內容會被執行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5-07 16:26:37
我應徵立即上工就業結果還沒面談,學校就以我是坐輪椅的拒絕面試,理由是學校沒有無障礙設施,那這樣學校算不算是歧視殘障就業
張先生-於2022-05-07 14:15:09
張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應該構成歧視殘障就業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5-07 14:15:09
您好 我在fb臉書上買賣遊戲卡片 因遊戲卡片數量不足 買家有先匯款給我先收了現金 因卡片數量不足沒辦法出貨寄給買家 買家而去警局報案 告訴 警察 而我被告了詐欺洗錢防制法案申辦 帳戶被凍結了 後續這樣我該怎麼做 先聯繫賣家我先把錢歸還賣家呢 還是等警察做筆錄完 等程序 到檢察官 出庭呢?
陳先生-於2022-05-07 11:01:08
陳先生 您好
你主動聯繫買家退錢也不會讓帳戶被解除警示
對方已經正式提告
就要等地檢署結案後才有辦法解除警示帳戶
所以你後續還是要去警局、地檢署做筆錄
完成整個偵查程序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5-07 11:01:08
您好 我因為前天不小心匯款匯錯帳戶,導致款項進入到某一個管委會的虛擬帳號,透過銀行連絡對方,對方主委好像不太願意處理這件事以致我的款項可能會拿不回來。請問我可以怎麼處理比較好? 我可以聲請支付命令嗎?
施小姐-於2022-05-06 11:49:41
施小姐 您好
匯錯款項的部分
你可以透過法院對該管委會
提出不當得利訴訟
也可以聲請發支付命令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5-06 11:49:41
我在網路上認識一位網友,認識沒多久就相約出門吃飯,雙方溝通好出門開銷一切我負責,對方當天就買入超出兩人能吃完分量的東西,並要求我提供部分金錢給他花用,因信任交友所以我答應了他,不料對方後來藉故離開後就說有事情無法見面,當然買的東西我也沒用更沒吃到。隔天再次邀約對方仍是相同伎倆,邀約吃飯但對方購買完超出兩人所能吃的分量就帶著所有東西藉故離開並封鎖。請問我遇到這種情況是否能訴諸法律協助?算是詐欺還是侵占?
張-於2022-05-05 23:30:39
張 您好
依你所述
應該只是交友不慎
對方的行為雖然讓你很不舒服感到被利用被占便宜
但還不構成詐欺或侵占等任何犯罪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5-05 23: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