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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道路土地買賣當時借名給人處理調解,但處理好了卻不和我説明,因當時契約買賣價金200萬,實拿才給了50萬,想要追回卻說土地是他的,因為打官司關係導致快2年,是沒否還有權利要回來呢?
羅先生-於2021-01-20 07:50:33
羅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雙方關係複雜
要麻煩你提供文件資料讓我們看過後
我們才有辦法提供詳細的法律意見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1-20 07:50:33
律師您好: 接續 1/16 的諮詢,如果我樓上鄰居搬離,但戶籍地還在樓上的話,是不是這樣就無法要求他出來面對呢?謝謝
無奈的鄰居-於2021-01-19 14:55:18
無奈的鄰居  您好
只要是透過法院訴訟
縱使對方搬離不出庭
也可以向法院聲請一造辯論判決讓法官來做出判決
不會因為對方不出面事情就無法處理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1-19 14:55:18
去年10月結了婚並買了中古車,日前發覺車子問題嚴重(車主名字是我,但都是丈夫在開)詢問丈夫下才知情車子並非當時看中之車輛。合約書上寫交予車主,但我當時上班是丈夫牽回,並無委託書。且車子檢測認證書存有極大疑慮。如今也已和丈夫撕破臉!當初增貸部分他承認挪用卻不肯歸還,我針對這兩邊可以如何做?(我想以訴訟方式離婚)
胡小姐-於2021-01-18 10:00:23
胡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丈夫可能涉及背信罪或詐欺罪
妳可以考慮提出刑事告訴並以此為由再提出離婚訴訟
至於車商部分因為我們沒看到買賣合約
所以尚無法判斷車商是否應負法律責任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1-18 10:00:23
律師您好,我先生前年11月借人一筆10.5萬至今對方遲遲未還,一直用各種理由延遲還錢,當時是因為,莊先生宣稱公司週轉資金困難,需要資金上幫忙,答應下個月錢進帳會歸還。因為信任莊先生所以並沒有簽任何借條,只有Line訊息對話語音對話,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提高嗎?
Kelly-於2021-01-18 06:20:48
Kelly  您好
可以憑著跟對方的line對話紀錄或是錄音譯文
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是提出返還借款的訴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1-18 06:20:48
樓上鄰居水管漏水,已經拖了一個多月,一直都說會處理會處理,但我還是沒收到他通知已處理完畢的消息。先前他一直說要搬走讓我找不到他,這幾天他們家都沒人,讓我有點擔心。請問如果他真的搬離,我申請調解或民事訴訟可以找的到人嗎?謝謝
無奈的鄰居-於2021-01-16 12:39:48
無奈的鄰居  您好
如果鄰居真的搬走後我們才提起民事訴訟
可以向法院要求函查房屋所有權人的戶籍資料
法院後續的開庭通知還是會送達到對方的戶籍地
所以不用擔心找不到人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1-16 12:39:48
您好 想再確認一下,謝謝 管理大樓第 12 條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這條指出維修費用是共同負擔呢?
張小姐-於2021-01-14 21:24:03
張小姐  您好
建議先向管委會要求公費修繕
如果管委會拒絕
再向樓下住戶請求分擔修繕費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1-14 21:24:03
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問題如下 事由:樓下天花板滲水,水電工看了初步研判是我們家在使用的管線漏水導致 請教您問題: 1.本棟大樓是國宅,因當初施工品質不良,政府有額外補貼7千萬經費,目前已居住近20年,能否用該筆經費修繕?是要社區大會住戶同意才能修繕? 2.我們沒有裝修房屋,沒有動到管線配置,因是管線老舊所致,而管線位於共用地板(我家地板,樓下天花板),是否能要求樓下跟我們共同負擔費用?(看了大樓管理辦法第10條跟12條) 3.同一個區塊,在7-8年前曾經修繕漏水過一次,當初自費修繕2萬,這筆還能跟樓下要求分攤嗎? 4.能否先修繕後,再找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或其他協調單位)處理費用共同負擔問題?(因為已跟管委會反應應共同負擔,但未果,擔心延誤修繕得賠償屋損,故能否先修繕事後索回費用?)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118 大樓管理辦法第10跟12條 確認漏水點後,依同法第10條、第12條之規定,漏水原因及責任歸屬大致可分幾種類型: 一、「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為之,並負擔其費用。」 二、「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 三、「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用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第 12 條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 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張小姐-於2021-01-14 20:12:54
張小姐  您好
如果管線是屬於公共管線
可以向管委會請求用公費修繕
如果管線是屬於個人住戶所使用之管線
則法律上要由該住戶負責修繕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1-14 20:12:54
我是賣家(網路服飾販售),昨日買家與我訂購衣服(選擇超商貨到付款),今日上午我已寄出,然後中午買家通知我,他要取消訂購不會去取貨,表示願意賠償運費及相關成本,請問我能對該買家提出刑事告訴?謝謝
尤小姐-於2021-01-14 19:27:04
尤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妳跟對方發生的糾紛是民事糾紛
並不是刑事糾紛
所以不能提出刑事告訴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1-14 19:27:04
律師您好:關於住家門口巷道(私人所有、地目建地、內僅2戶之無尾巷、和平通行20年以上、鋪柏油設路燈)糾紛,住家曾核准「建築線」及相關建照無誤、竣工20年以上。若該巷道經會勘認定「非既成道路」、或原「既成道路」處分由巷道地主行政救濟成功遭撤銷,屋主是否有任何訴之利益(信賴保護等權利保護)得主張? (眾多判決均表公用地役關係所致通行權僅反射利益)
楊先生-於2021-01-13 09:11:53
楊先生  您好
若該巷道已經確認非既成道路
則巷道地主可自行決定是否讓公眾通行
而若地主禁止他人通行致鄰近土地或房屋成為袋地
則土地或房屋所有權人可向法院提起確認通行權之訴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1-13 09:11:53
我看我家隔壁有一條路我車停那邊,但旁邊店家打來說那是他們租的不准我停那邊但那邊沒畫任何紅線及黃線連白線都沒有我也沒停在擋到人家門口或路口出入,我聽的方式就很單純的算路邊停車這樣,警察來了我給他看「地政司網站地籍資料庫」裡面資料,警察也說這是一條路,因當下對方拿不出地籍資料確認說那是他們的地,但那確實有被規劃成一塊地,但也被規劃成一條路,算是政府在私人土地上的規劃的道路用地,這樣我繼續停可以嗎??(因為對方說要拿鐵鍊鎖起來,如果鎖起來是不是構成妨礙自由?)
何先生-於2021-01-11 18:23:28
何先生  您好
如果確定那不是私人土地
那其他人都可以繼續在此停車
若對方真的拿鎖鏈鎖車導致你無法使用汽車
對方的行為會構成刑法強制罪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1-11 18:23:28
親愛的客戶您好,和律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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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道路土地買賣當時借名給人處理調解,但處理好了卻不和我説明,因當時契約買賣價金200萬,實拿才給了50萬,想要追回卻說土地是他的,因為打官司關係導致快2年,是沒否還有權利要回來呢?
羅先生-於2021-01-20 07:50:33
羅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雙方關係複雜
要麻煩你提供文件資料讓我們看過後
我們才有辦法提供詳細的法律意見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1-20 07:50:33
律師您好: 接續 1/16 的諮詢,如果我樓上鄰居搬離,但戶籍地還在樓上的話,是不是這樣就無法要求他出來面對呢?謝謝
無奈的鄰居-於2021-01-19 14:55:18
無奈的鄰居  您好
只要是透過法院訴訟
縱使對方搬離不出庭
也可以向法院聲請一造辯論判決讓法官來做出判決
不會因為對方不出面事情就無法處理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1-19 14:55:18
去年10月結了婚並買了中古車,日前發覺車子問題嚴重(車主名字是我,但都是丈夫在開)詢問丈夫下才知情車子並非當時看中之車輛。合約書上寫交予車主,但我當時上班是丈夫牽回,並無委託書。且車子檢測認證書存有極大疑慮。如今也已和丈夫撕破臉!當初增貸部分他承認挪用卻不肯歸還,我針對這兩邊可以如何做?(我想以訴訟方式離婚)
胡小姐-於2021-01-18 10:00:23
胡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丈夫可能涉及背信罪或詐欺罪
妳可以考慮提出刑事告訴並以此為由再提出離婚訴訟
至於車商部分因為我們沒看到買賣合約
所以尚無法判斷車商是否應負法律責任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1-18 10:00:23
律師您好,我先生前年11月借人一筆10.5萬至今對方遲遲未還,一直用各種理由延遲還錢,當時是因為,莊先生宣稱公司週轉資金困難,需要資金上幫忙,答應下個月錢進帳會歸還。因為信任莊先生所以並沒有簽任何借條,只有Line訊息對話語音對話,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提高嗎?
Kelly-於2021-01-18 06:20:48
Kelly  您好
可以憑著跟對方的line對話紀錄或是錄音譯文
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是提出返還借款的訴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1-18 06:20:48
樓上鄰居水管漏水,已經拖了一個多月,一直都說會處理會處理,但我還是沒收到他通知已處理完畢的消息。先前他一直說要搬走讓我找不到他,這幾天他們家都沒人,讓我有點擔心。請問如果他真的搬離,我申請調解或民事訴訟可以找的到人嗎?謝謝
無奈的鄰居-於2021-01-16 12:39:48
無奈的鄰居  您好
如果鄰居真的搬走後我們才提起民事訴訟
可以向法院要求函查房屋所有權人的戶籍資料
法院後續的開庭通知還是會送達到對方的戶籍地
所以不用擔心找不到人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1-16 12:39:48
您好 想再確認一下,謝謝 管理大樓第 12 條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這條指出維修費用是共同負擔呢?
張小姐-於2021-01-14 21:24:03
張小姐  您好
建議先向管委會要求公費修繕
如果管委會拒絕
再向樓下住戶請求分擔修繕費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1-14 21:24:03
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問題如下 事由:樓下天花板滲水,水電工看了初步研判是我們家在使用的管線漏水導致 請教您問題: 1.本棟大樓是國宅,因當初施工品質不良,政府有額外補貼7千萬經費,目前已居住近20年,能否用該筆經費修繕?是要社區大會住戶同意才能修繕? 2.我們沒有裝修房屋,沒有動到管線配置,因是管線老舊所致,而管線位於共用地板(我家地板,樓下天花板),是否能要求樓下跟我們共同負擔費用?(看了大樓管理辦法第10條跟12條) 3.同一個區塊,在7-8年前曾經修繕漏水過一次,當初自費修繕2萬,這筆還能跟樓下要求分攤嗎? 4.能否先修繕後,再找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或其他協調單位)處理費用共同負擔問題?(因為已跟管委會反應應共同負擔,但未果,擔心延誤修繕得賠償屋損,故能否先修繕事後索回費用?)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118 大樓管理辦法第10跟12條 確認漏水點後,依同法第10條、第12條之規定,漏水原因及責任歸屬大致可分幾種類型: 一、「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為之,並負擔其費用。」 二、「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 三、「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用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第 12 條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 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張小姐-於2021-01-14 20:12:54
張小姐  您好
如果管線是屬於公共管線
可以向管委會請求用公費修繕
如果管線是屬於個人住戶所使用之管線
則法律上要由該住戶負責修繕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1-14 20:12:54
我是賣家(網路服飾販售),昨日買家與我訂購衣服(選擇超商貨到付款),今日上午我已寄出,然後中午買家通知我,他要取消訂購不會去取貨,表示願意賠償運費及相關成本,請問我能對該買家提出刑事告訴?謝謝
尤小姐-於2021-01-14 19:27:04
尤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妳跟對方發生的糾紛是民事糾紛
並不是刑事糾紛
所以不能提出刑事告訴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1-14 19:27:04
律師您好:關於住家門口巷道(私人所有、地目建地、內僅2戶之無尾巷、和平通行20年以上、鋪柏油設路燈)糾紛,住家曾核准「建築線」及相關建照無誤、竣工20年以上。若該巷道經會勘認定「非既成道路」、或原「既成道路」處分由巷道地主行政救濟成功遭撤銷,屋主是否有任何訴之利益(信賴保護等權利保護)得主張? (眾多判決均表公用地役關係所致通行權僅反射利益)
楊先生-於2021-01-13 09:11:53
楊先生  您好
若該巷道已經確認非既成道路
則巷道地主可自行決定是否讓公眾通行
而若地主禁止他人通行致鄰近土地或房屋成為袋地
則土地或房屋所有權人可向法院提起確認通行權之訴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1-13 09:11:53
我看我家隔壁有一條路我車停那邊,但旁邊店家打來說那是他們租的不准我停那邊但那邊沒畫任何紅線及黃線連白線都沒有我也沒停在擋到人家門口或路口出入,我聽的方式就很單純的算路邊停車這樣,警察來了我給他看「地政司網站地籍資料庫」裡面資料,警察也說這是一條路,因當下對方拿不出地籍資料確認說那是他們的地,但那確實有被規劃成一塊地,但也被規劃成一條路,算是政府在私人土地上的規劃的道路用地,這樣我繼續停可以嗎??(因為對方說要拿鐵鍊鎖起來,如果鎖起來是不是構成妨礙自由?)
何先生-於2021-01-11 18:23:28
何先生  您好
如果確定那不是私人土地
那其他人都可以繼續在此停車
若對方真的拿鎖鏈鎖車導致你無法使用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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