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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人家 他因為毒品案準備開偵查庭 到時不知道能不能易科罰金或是勞動服勞易? 請問這些程續怎麼辦理? 謝謝^^
如小姐-於2018-08-02 17:46:22
如小姐  您好
由於毒品案件尚可分為吸食、販賣、持有等類型
每個類型的刑責差異甚大
要麻煩妳說明案件事實才有辦法分析是否有易科罰金或易服勞動服務的可能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8-02 17:46:22
我想請問 發現另一半有在吸毒 我有影片及照片可以證明他在吸毒 可以直接拿著照片跟影片去警察局報案檢舉嗎? 這樣我可以去訴請離婚嗎?請問訴請離婚的管道?
洪小姐-於2018-08-01 17:35:14
洪小姐  您好
1.
可以拿照片跟影片去警察局檢舉配偶吸毒
警察會立案並開始調查
2.
配偶吸毒應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2項其他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
妳可據此向法院訴請離婚
3.
妳可撰寫離婚起訴狀後
向當地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完成遞狀手續
之後就等法院通知開庭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8-01 17:35:14
你好:我想請教一下本身自己不小心犯了酒駕,然後五年內犯了三次酒駕,請教一下這樣會不會直接入監服型,因為自己有經濟壓力怕入監不知道怎麼辦
董先生-於2018-07-31 21:18:09
董先生  您好
若你上一次酒駕的判決已經到達六個月有期徒刑
則這次的判決就很有可能會超過六個月有期徒刑而無法易科罰金
請務必注意並盡力說服法官你會改掉酒駕的習慣
否則這次入監服刑的機會會不小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31 21:18:09
大狀您好: 我母親於今年(107)06月30日騎車行走慢車道,行經一無交通號誌的黃色網狀路口機車停靠路旁,確認左右無來車時仍依交通規則2段式左轉,唯機車騎至對向快慢分道線時,機車右後方遭貨車高速撞擊彈飛至路邊汽車後車底(該車停放於劃有紅線之人行道上),身體嚴重變形當場已無生命跡象,送至醫院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死亡!!!!!經處理員警告知雙方酒測值為0並告知貨車司機和違停車主依(過失致死)移送!!但仍然會先申請調解!! 於7/26開調解時,違停車主竟然開口向我們被害人家屬要求賠償修車費2萬餘元,這樣合理嗎?我可以向他們要求什麼樣成度的賠償?! **警方有將此案告知(桃園被害人保護協會)!!**
簡先生-於2018-07-28 09:34:20
簡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母親的部份應無任何過失
貨車司機及違停車主應分別構成刑法業務過失致死跟非業務過失致死罪
民事責任上該二人亦負連帶賠償責任
我們可以請求醫藥費、喪葬費及精神慰撫金等賠償
而違停車主向我們要求賠償修車費用法律上並無理由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28 09:34:20
大律師您好: 我母親於民國85年8月繼承我父親兩間房子,並且倚靠此房租收入過生活。 母親因年事已高,所以在民國95年9月和96年3月,分別把名下這兩間房子,用假買賣真贈予的方式,過戶給兩個兒子,每人每間各持分1/2,並且口頭約定同意該房租收入仍歸母親支配使用。 我兄長並於96年5月將一間用贈與的方式過戶給妻子,96年10月又將另一間用贈與的方式,過戶給兒子。 以上期間內相安無事,可是我兄長卻於106年10月趁母親在化療期間,將房客年繳一次的租金18萬元,扣住不照往例匯給母親,屢討無效。 母親於106年4月住進安養中心迄今,我兄長只來探望幾次,皆是短暫停留即離開,而且從106年7月就沒有再去看母親,母親打電話給他也不接聽,今年的春節也沒來電拜年,並且他的家人小孩亦是從來不曾來探望過。 母親在今年2/10轉告兄長:「既然你沒有盡扶養義務,綜所稅就不要再申報她為扶養親屬。」 母親說今年10月要回老家居住,但我兄長在7/10透過其太太表明,原房客會長期續租,關於房子的事維持現狀, 不要再有什麼動作。 母親說:「她當初以為兄長也會妥善照顧其老年的生活,所以就把房子過戶贈與兩個兒子,但是她現在住榮家安養,兄長家卻不聞不問不接電話也避不見面,讓她完全沒有感受到他們家人的親情。 母親說:「既然他沒有盡扶養義務,那是否可用防不孝條款,將她用假買賣真贈予方式,過戶給大兒子的房子,主張撤消贈予請求返還。 我母親年事已高81歲,她都是靠租金收入來支付生活所需,如今茫然不知所措。 以上懇請 大律師賜教。
黃小姐-於2018-07-27 08:17:13
黃小姐  您好
依你所述建議可為下列兩項主張
1.
向法院起訴主張母親與大哥間
有約定大哥需每年交付租金予母親
請求大哥依約履行交付租金義務
2.
向法院起訴主張當初母親與大哥間
有約定房屋贈與附帶撫養母親的條件
今大哥違約不履行撫養條件
而要求撤銷贈與返還房屋
但因大哥已將房屋再另行贈與太太與兒子
所以無法返還房屋僅能請求損害賠償房屋之價額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27 08:17:13
我的妻子是外配,來台一個月左右,雙方的感情互動很冷清,時常冷戰平常也沒有生活交集像是兩條平行線,這樣可以訴請離婚嗎?
謝先生-於2018-07-26 11:23:38
謝先生  您好
若能證明夫妻雙方已經形同陌路
無法繼續維持婚姻生活
則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向法院訴請離婚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26 11:23:38
如何主張借名登記呢?假設房子所有權改登記於我名下 但房貸還是我先生在教這樣算借名登記嗎?這樣我是否有權力趕走他人搬離住屋? 是否會被他爸媽提告呢?
陳小姐-於2018-07-26 05:41:49
陳小姐  您好
1.
要主張借名登記必須透過法院訴訟
2.
如果房子登記在你名下
但房貸、稅金、水電費都是先生在繳
權狀也都是先生持有
就容易被認定該房屋是先生借名登記在妳名下
3.
如果妳是房屋所有權人
妳就有權利請妳以外的人搬離這家房屋
4.
公婆是否會提告
要看他們要依據哪個法律關係提告
目前無法判斷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26 05:41:49
事發狀況:晚上八點半後汽車熄火停於黃線上,一名婦人因閃避動物自摔撞到我車後方保險桿,對方已移動機車並有受傷,想請問我需負法律上或民事上的什麼責任嗎? 謝謝
黃先生-於2018-07-25 21:24:14
黃先生  您好
依交通規則來說
黃線僅能供汽車暫停
若你係於暫停狀態下
婦人自摔因而與你的汽車碰撞
則應無刑法上的過失傷害與民事上侵權行為責任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25 21:24:14
事發情況:我娘家人來夫家找我但被我公養的狗咬 我兒子也曾被狗從後撲倒 之前撲倒不知數次了 我帶兒散散步本來就不會帶狗去因我懷孕關係不可能帶狗又帶孩子 但因公養的狗不綁被它偷跟 結果去撲人及咬人 我很無助 必竟他是我先生父親 我們因這樣我們大吵關係也搞壞 我婆婆也因這樣被我公公使爆 但我婆婆還是站在他先生那 現在主要卡在我公婆覺房子是他們付頭款買給我先生 而我先生這間房子也有貸款他們不想搬走希望我們搬走 房子所有權都在我先生身上 我也怕分開住他們會告我們棄養 我想問的共有四點 請問第一點狗咬有追索期嗎?第二點是我能利用這點要求他們搬離嗎? 第三點他們告棄養會成立嗎? 第四點我們將房子賣會被反告嗎?
陳小姐-於2018-07-25 18:25:59
陳小姐  您好
1.
被狗咬一般最多構成過失傷害
而過失傷害的告訴期是六個月
2.
房子登記在你先生名下
所以只有你先生有權利要求他人搬離該房屋
3.
公婆的扶養義務第一順位應該是他們的子女
所以原則上媳婦不在扶養順位內
公婆告妳棄養不會成立
4.
因為房子登記在妳先生名下
所以妳先生有權處分該房屋
除非公婆主張該房屋是借名登記在妳先生名下
否則縱使妳先生將該房屋出售
公婆也無法據此對妳們提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25 18:25:59
想請問 男方2年半都不出去工作家裡車貸房貸小孩家裡開銷都給女方支付,女方已經無力支付,並與男方吵架一年多,但男方打死不離,請問律師 這有方法處理嗎?
杜先生-於2018-07-24 19:36:44
杜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男方的情況應該已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2項之其他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
可據此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由法院判准雙方離婚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24 19:36:45
親愛的客戶您好,和律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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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您寶貴的問題或意見,寫入下列表格中
和律法律事務所之專業律師,將在最快時間內為您解答.
幫人家 他因為毒品案準備開偵查庭 到時不知道能不能易科罰金或是勞動服勞易? 請問這些程續怎麼辦理? 謝謝^^
如小姐-於2018-08-02 17:46:22
如小姐  您好
由於毒品案件尚可分為吸食、販賣、持有等類型
每個類型的刑責差異甚大
要麻煩妳說明案件事實才有辦法分析是否有易科罰金或易服勞動服務的可能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8-02 17:46:22
我想請問 發現另一半有在吸毒 我有影片及照片可以證明他在吸毒 可以直接拿著照片跟影片去警察局報案檢舉嗎? 這樣我可以去訴請離婚嗎?請問訴請離婚的管道?
洪小姐-於2018-08-01 17:35:14
洪小姐  您好
1.
可以拿照片跟影片去警察局檢舉配偶吸毒
警察會立案並開始調查
2.
配偶吸毒應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2項其他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
妳可據此向法院訴請離婚
3.
妳可撰寫離婚起訴狀後
向當地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完成遞狀手續
之後就等法院通知開庭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8-01 17:35:14
你好:我想請教一下本身自己不小心犯了酒駕,然後五年內犯了三次酒駕,請教一下這樣會不會直接入監服型,因為自己有經濟壓力怕入監不知道怎麼辦
董先生-於2018-07-31 21:18:09
董先生  您好
若你上一次酒駕的判決已經到達六個月有期徒刑
則這次的判決就很有可能會超過六個月有期徒刑而無法易科罰金
請務必注意並盡力說服法官你會改掉酒駕的習慣
否則這次入監服刑的機會會不小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31 21:18:09
大狀您好: 我母親於今年(107)06月30日騎車行走慢車道,行經一無交通號誌的黃色網狀路口機車停靠路旁,確認左右無來車時仍依交通規則2段式左轉,唯機車騎至對向快慢分道線時,機車右後方遭貨車高速撞擊彈飛至路邊汽車後車底(該車停放於劃有紅線之人行道上),身體嚴重變形當場已無生命跡象,送至醫院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死亡!!!!!經處理員警告知雙方酒測值為0並告知貨車司機和違停車主依(過失致死)移送!!但仍然會先申請調解!! 於7/26開調解時,違停車主竟然開口向我們被害人家屬要求賠償修車費2萬餘元,這樣合理嗎?我可以向他們要求什麼樣成度的賠償?! **警方有將此案告知(桃園被害人保護協會)!!**
簡先生-於2018-07-28 09:34:20
簡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母親的部份應無任何過失
貨車司機及違停車主應分別構成刑法業務過失致死跟非業務過失致死罪
民事責任上該二人亦負連帶賠償責任
我們可以請求醫藥費、喪葬費及精神慰撫金等賠償
而違停車主向我們要求賠償修車費用法律上並無理由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28 09:34:20
大律師您好: 我母親於民國85年8月繼承我父親兩間房子,並且倚靠此房租收入過生活。 母親因年事已高,所以在民國95年9月和96年3月,分別把名下這兩間房子,用假買賣真贈予的方式,過戶給兩個兒子,每人每間各持分1/2,並且口頭約定同意該房租收入仍歸母親支配使用。 我兄長並於96年5月將一間用贈與的方式過戶給妻子,96年10月又將另一間用贈與的方式,過戶給兒子。 以上期間內相安無事,可是我兄長卻於106年10月趁母親在化療期間,將房客年繳一次的租金18萬元,扣住不照往例匯給母親,屢討無效。 母親於106年4月住進安養中心迄今,我兄長只來探望幾次,皆是短暫停留即離開,而且從106年7月就沒有再去看母親,母親打電話給他也不接聽,今年的春節也沒來電拜年,並且他的家人小孩亦是從來不曾來探望過。 母親在今年2/10轉告兄長:「既然你沒有盡扶養義務,綜所稅就不要再申報她為扶養親屬。」 母親說今年10月要回老家居住,但我兄長在7/10透過其太太表明,原房客會長期續租,關於房子的事維持現狀, 不要再有什麼動作。 母親說:「她當初以為兄長也會妥善照顧其老年的生活,所以就把房子過戶贈與兩個兒子,但是她現在住榮家安養,兄長家卻不聞不問不接電話也避不見面,讓她完全沒有感受到他們家人的親情。 母親說:「既然他沒有盡扶養義務,那是否可用防不孝條款,將她用假買賣真贈予方式,過戶給大兒子的房子,主張撤消贈予請求返還。 我母親年事已高81歲,她都是靠租金收入來支付生活所需,如今茫然不知所措。 以上懇請 大律師賜教。
黃小姐-於2018-07-27 08:17:13
黃小姐  您好
依你所述建議可為下列兩項主張
1.
向法院起訴主張母親與大哥間
有約定大哥需每年交付租金予母親
請求大哥依約履行交付租金義務
2.
向法院起訴主張當初母親與大哥間
有約定房屋贈與附帶撫養母親的條件
今大哥違約不履行撫養條件
而要求撤銷贈與返還房屋
但因大哥已將房屋再另行贈與太太與兒子
所以無法返還房屋僅能請求損害賠償房屋之價額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27 08:17:13
我的妻子是外配,來台一個月左右,雙方的感情互動很冷清,時常冷戰平常也沒有生活交集像是兩條平行線,這樣可以訴請離婚嗎?
謝先生-於2018-07-26 11:23:38
謝先生  您好
若能證明夫妻雙方已經形同陌路
無法繼續維持婚姻生活
則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向法院訴請離婚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26 11:23:38
如何主張借名登記呢?假設房子所有權改登記於我名下 但房貸還是我先生在教這樣算借名登記嗎?這樣我是否有權力趕走他人搬離住屋? 是否會被他爸媽提告呢?
陳小姐-於2018-07-26 05:41:49
陳小姐  您好
1.
要主張借名登記必須透過法院訴訟
2.
如果房子登記在你名下
但房貸、稅金、水電費都是先生在繳
權狀也都是先生持有
就容易被認定該房屋是先生借名登記在妳名下
3.
如果妳是房屋所有權人
妳就有權利請妳以外的人搬離這家房屋
4.
公婆是否會提告
要看他們要依據哪個法律關係提告
目前無法判斷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26 05:41:49
事發狀況:晚上八點半後汽車熄火停於黃線上,一名婦人因閃避動物自摔撞到我車後方保險桿,對方已移動機車並有受傷,想請問我需負法律上或民事上的什麼責任嗎? 謝謝
黃先生-於2018-07-25 21:24:14
黃先生  您好
依交通規則來說
黃線僅能供汽車暫停
若你係於暫停狀態下
婦人自摔因而與你的汽車碰撞
則應無刑法上的過失傷害與民事上侵權行為責任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25 21:24:14
事發情況:我娘家人來夫家找我但被我公養的狗咬 我兒子也曾被狗從後撲倒 之前撲倒不知數次了 我帶兒散散步本來就不會帶狗去因我懷孕關係不可能帶狗又帶孩子 但因公養的狗不綁被它偷跟 結果去撲人及咬人 我很無助 必竟他是我先生父親 我們因這樣我們大吵關係也搞壞 我婆婆也因這樣被我公公使爆 但我婆婆還是站在他先生那 現在主要卡在我公婆覺房子是他們付頭款買給我先生 而我先生這間房子也有貸款他們不想搬走希望我們搬走 房子所有權都在我先生身上 我也怕分開住他們會告我們棄養 我想問的共有四點 請問第一點狗咬有追索期嗎?第二點是我能利用這點要求他們搬離嗎? 第三點他們告棄養會成立嗎? 第四點我們將房子賣會被反告嗎?
陳小姐-於2018-07-25 18:25:59
陳小姐  您好
1.
被狗咬一般最多構成過失傷害
而過失傷害的告訴期是六個月
2.
房子登記在你先生名下
所以只有你先生有權利要求他人搬離該房屋
3.
公婆的扶養義務第一順位應該是他們的子女
所以原則上媳婦不在扶養順位內
公婆告妳棄養不會成立
4.
因為房子登記在妳先生名下
所以妳先生有權處分該房屋
除非公婆主張該房屋是借名登記在妳先生名下
否則縱使妳先生將該房屋出售
公婆也無法據此對妳們提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25 18:25:59
想請問 男方2年半都不出去工作家裡車貸房貸小孩家裡開銷都給女方支付,女方已經無力支付,並與男方吵架一年多,但男方打死不離,請問律師 這有方法處理嗎?
杜先生-於2018-07-24 19:36:44
杜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男方的情況應該已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2項之其他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
可據此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由法院判准雙方離婚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24 19: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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