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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好,想請教一下: 如果要提出分割共有物的話,是不是有2個條件?(持有人數2分之一、持分3分之2) 我想問持有人數剛好達到2分之一(50%)就可以嗎?或是必須高於2分之一? 謝謝
林先生-於2022-06-29 22:50:20
林先生  您好
依照法律規定
要向法院訴請分割共有物不需要任何條件
只要提起訴訟的人是共有物所有權人之一即可
沒有持分比例的限制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9 22:50:20
A客人打電話來問有sloggi的商品嗎,她想找之前買的商品,想買沒有後扣的背心,然後A小姐問B我能轉帳,再幫她郵寄,我跟他說現在郵寄要65元運費,然後我就幫他查會員看之前買的,因為現場沒有貨,然後A小姐說他想要加line看商品,他就給我手機號碼,結果我的手機跑出來要驗證碼,他也給我驗證碼,他的手機就被強制登出 第二通電話A小姐的先生打電話來問:可以告訴我為什麼加個line,我老婆的line裡面的資料都不見,你知道我們是生意人,裡面的客戶資料不見,客人跟我們訂的東西我們就看不見。B回覆:我也想知道,給我一點時間我想一下,要怎麼辦才能把資料找回來。 第三通電話 B打給先生說:先生妳們電腦有A的line裝置嗎?先生說:沒有。B說:現在想到兩個方法,就是要請先生用小姐的裝置找line客服,因為只有用自己的裝置才能上傳資料不見的問題,第二個是我等等打電話給通訊行,尋求line資料可以幫我復原嗎,費用之後我再出。先生就回那你現在打打看。 第四通電話 B跟先生說:我剛剛打給通訊行詢問,通訊行的人員都說line的資料不見我們無法復原。B跟先生說:對不起,我能賠你3000元嗎。先生回B:我們是做生意其實不太缺錢,像有客人之前跟我們用line訂了100箱的貨,我們要的是想辦法。B回:可是我打了好幾通通訊行的人都說沒辦法把資料復原,可是我又不想讓你們覺得我沒有負責,我目前想到的辦法就只有賠錢。先生就說他跟他老婆討論一下。 想問律師會構成什麼罪嗎?
鄭-於2022-06-29 21:55:08
鄭  您好
依你所述
都沒有構成任何刑事犯罪
最多是民事賠償的問題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9 21:55:08
律師您好,幫忙在澳洲代購一般食品或是藥品沒違法(皆為100%正品),那如果食品跟藥品包裝外觀只有英文標示沒有中文標示這樣是否違法呢?假設在購買前對方已經跟我說明該商品皆無中文標示,這樣是否就不構成違法(因為我知情沒有中文標示)。
謝先生-於2022-06-29 15:12:37
謝先生  您好
有無違法跟有無中英文標示無關
要個別商品判斷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9 15:12:37
律師您好,我在網路上看到有經營澳洲代購服務,我將想要採買的物品委託對方幫我進行購買,再由對方在台灣的家人代為出貨給我,對方從中賺取一點手續費,請問這樣是否違法?另一種情況是對方將東西直接從澳洲發貨給我這樣是否也違法? 如果物品是一般食品或是保養品由對方親自在澳洲藥妝店採買(100%正品)再寄回台灣做販售是否也違法?
謝先生-於2022-06-29 01:11:27
謝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目前都沒有違法
唯一要注意的是在澳洲藥妝店採購的商品是否有通過台灣環保局或是衛生局的檢驗
不過這個要每個商品判斷
這邊無法統一給標準答案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9 01:11:27
律師你好 先簡述一下問題 目前自己為房東想和房客結束租賃關係 但對方不願意離開 麻煩的是目前為不定期契約 想請問 1. 如果是以需收回自住直接提出訴訟 還是 2.和對方重新擬定另一份定期契約 在時限前請對方離開 如果對方還是不願意再提出訴訟 哪一個是比較有可能達成讓對方離開的目的? 謝謝回答
劉小姐-於2022-06-28 19:01:24
劉小姐  您好
如果對方願意跟妳重簽一份租約
那這個方式會比提訴訟還省時間
如果對方不願意重簽租約
妳還是只能向法院提出訴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8 19:01:24
林 律師 您好 追加被告是用哪張狀? 1.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用這修改? 2. 民事追加被告狀? 對方公司資訊我也不多,若提錯會有什麻問題嗎?
余先生-於2022-06-28 09:42:53
余先生  您好
追加被告的書狀可用原來附帶民事起訴狀修改
對方公司的資訊應該可以從刑事案件的閱卷資料中查詢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8 09:42:53
林 律師 您好 1. 檢察官應該已經依照過失傷害罪起訴對方 >> 是的! 2. 法院審理時你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 已提出! 3. 並於起訴狀內一併將對方公司列為共同被告 法院刑事一審判決後 案件就會移由民事庭法官審理賠償數額 >> 我當時是不清楚對方公司資訊,是上法院法官/檢察官問他,我才知道,所以刑附民沒有列公司為共同被告 ,那目前是要在刑事判完轉民事後提出民事追加被告狀嗎?
余先生-於2022-06-28 09:25:41
余先生  您好
由於考慮到損害賠償的時效只有兩年
建議你可以直接在刑事程序就追加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
直接把公司列進去為共同被告
不用等刑事判決後民事庭審理時才追加被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8 09:25:41
車禍案件: 對方開公司車占用機車道造成人身受傷及財損,已提刑附民要求賠償,現也已經過法院的準備程序及法官安排的兩次調解,對方皆無誠意及想和解意願,只想推給他人及保險公司,法官詢問也只是推託,自己毫無想決定的意思,甚至也未出席調解委員會。 1. 目前我是再等刑事法庭開庭後開民事嗎? 2. 那請求追加被告公司是在轉民事法庭後嗎? 2. 我還有什麻可以做的呢?
余先生-於2022-06-28 09:03:33
余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檢察官應該已經依照過失傷害罪起訴對方
法院審理時你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並於起訴狀內一併將對方公司列為共同被告
法院刑事一審判決後
案件就會移由民事庭法官審理賠償數額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8 09:03:33
民法805條問題 撿到信用卡 我是先打去他的銀行客服說他遺失卡片,後面送去警察局做紀錄 我能求償信用卡額度的10分之1嗎? 如果說她領走了,我該如何跟他求償? 以上是我的問題跟處理過程 以下是我所查詢理解的 金額可以被領取 相反地,如果這些金額是可以被領取的,撿到的人可以請求報酬。 但請求的數額並不是帳面金額的1/10,而是以失主受損的危險程度來認定。不過要如何認定,這部分沒有明文規定計算方式,就由當事人協調,或法院認定。
蔡先生-於2022-06-27 23:47:32
蔡先生  您好
信用卡只是一個購買商品延後付款的媒介
卡片本身並不具備價值
所以我們認為撿到信用卡無法請求1/10的報酬
如果你想試試看
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試試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7 23:47:32
律師您好,;我於111年4月6日於竹北派出所報案(傷害)..至今未收到出庭傳票??調解會也開過了,經上內政部網查詢,,顯示派出所還在調閱監視紀錄,事發現場就是社區大樓停車場,,錄影清晰,,,請問這是否就是吃案是否合理?? 謝謝
黃先生-於2022-06-24 21:47:59
黃先生  您好
如果你有拿到報案三聯單
且內政部也查詢到辦案進度
這表示沒有吃案
只是偵辦進度比較慢一點而已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4 21:47:59
親愛的客戶您好,和律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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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好,想請教一下: 如果要提出分割共有物的話,是不是有2個條件?(持有人數2分之一、持分3分之2) 我想問持有人數剛好達到2分之一(50%)就可以嗎?或是必須高於2分之一? 謝謝
林先生-於2022-06-29 22:50:20
林先生  您好
依照法律規定
要向法院訴請分割共有物不需要任何條件
只要提起訴訟的人是共有物所有權人之一即可
沒有持分比例的限制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9 22:50:20
A客人打電話來問有sloggi的商品嗎,她想找之前買的商品,想買沒有後扣的背心,然後A小姐問B我能轉帳,再幫她郵寄,我跟他說現在郵寄要65元運費,然後我就幫他查會員看之前買的,因為現場沒有貨,然後A小姐說他想要加line看商品,他就給我手機號碼,結果我的手機跑出來要驗證碼,他也給我驗證碼,他的手機就被強制登出 第二通電話A小姐的先生打電話來問:可以告訴我為什麼加個line,我老婆的line裡面的資料都不見,你知道我們是生意人,裡面的客戶資料不見,客人跟我們訂的東西我們就看不見。B回覆:我也想知道,給我一點時間我想一下,要怎麼辦才能把資料找回來。 第三通電話 B打給先生說:先生妳們電腦有A的line裝置嗎?先生說:沒有。B說:現在想到兩個方法,就是要請先生用小姐的裝置找line客服,因為只有用自己的裝置才能上傳資料不見的問題,第二個是我等等打電話給通訊行,尋求line資料可以幫我復原嗎,費用之後我再出。先生就回那你現在打打看。 第四通電話 B跟先生說:我剛剛打給通訊行詢問,通訊行的人員都說line的資料不見我們無法復原。B跟先生說:對不起,我能賠你3000元嗎。先生回B:我們是做生意其實不太缺錢,像有客人之前跟我們用line訂了100箱的貨,我們要的是想辦法。B回:可是我打了好幾通通訊行的人都說沒辦法把資料復原,可是我又不想讓你們覺得我沒有負責,我目前想到的辦法就只有賠錢。先生就說他跟他老婆討論一下。 想問律師會構成什麼罪嗎?
鄭-於2022-06-29 21:55:08
鄭  您好
依你所述
都沒有構成任何刑事犯罪
最多是民事賠償的問題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9 21:55:08
律師您好,幫忙在澳洲代購一般食品或是藥品沒違法(皆為100%正品),那如果食品跟藥品包裝外觀只有英文標示沒有中文標示這樣是否違法呢?假設在購買前對方已經跟我說明該商品皆無中文標示,這樣是否就不構成違法(因為我知情沒有中文標示)。
謝先生-於2022-06-29 15:12:37
謝先生  您好
有無違法跟有無中英文標示無關
要個別商品判斷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9 15:12:37
律師您好,我在網路上看到有經營澳洲代購服務,我將想要採買的物品委託對方幫我進行購買,再由對方在台灣的家人代為出貨給我,對方從中賺取一點手續費,請問這樣是否違法?另一種情況是對方將東西直接從澳洲發貨給我這樣是否也違法? 如果物品是一般食品或是保養品由對方親自在澳洲藥妝店採買(100%正品)再寄回台灣做販售是否也違法?
謝先生-於2022-06-29 01:11:27
謝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目前都沒有違法
唯一要注意的是在澳洲藥妝店採購的商品是否有通過台灣環保局或是衛生局的檢驗
不過這個要每個商品判斷
這邊無法統一給標準答案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9 01:11:27
律師你好 先簡述一下問題 目前自己為房東想和房客結束租賃關係 但對方不願意離開 麻煩的是目前為不定期契約 想請問 1. 如果是以需收回自住直接提出訴訟 還是 2.和對方重新擬定另一份定期契約 在時限前請對方離開 如果對方還是不願意再提出訴訟 哪一個是比較有可能達成讓對方離開的目的? 謝謝回答
劉小姐-於2022-06-28 19:01:24
劉小姐  您好
如果對方願意跟妳重簽一份租約
那這個方式會比提訴訟還省時間
如果對方不願意重簽租約
妳還是只能向法院提出訴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8 19:01:24
林 律師 您好 追加被告是用哪張狀? 1.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用這修改? 2. 民事追加被告狀? 對方公司資訊我也不多,若提錯會有什麻問題嗎?
余先生-於2022-06-28 09:42:53
余先生  您好
追加被告的書狀可用原來附帶民事起訴狀修改
對方公司的資訊應該可以從刑事案件的閱卷資料中查詢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8 09:42:53
林 律師 您好 1. 檢察官應該已經依照過失傷害罪起訴對方 >> 是的! 2. 法院審理時你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 已提出! 3. 並於起訴狀內一併將對方公司列為共同被告 法院刑事一審判決後 案件就會移由民事庭法官審理賠償數額 >> 我當時是不清楚對方公司資訊,是上法院法官/檢察官問他,我才知道,所以刑附民沒有列公司為共同被告 ,那目前是要在刑事判完轉民事後提出民事追加被告狀嗎?
余先生-於2022-06-28 09:25:41
余先生  您好
由於考慮到損害賠償的時效只有兩年
建議你可以直接在刑事程序就追加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
直接把公司列進去為共同被告
不用等刑事判決後民事庭審理時才追加被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8 09:25:41
車禍案件: 對方開公司車占用機車道造成人身受傷及財損,已提刑附民要求賠償,現也已經過法院的準備程序及法官安排的兩次調解,對方皆無誠意及想和解意願,只想推給他人及保險公司,法官詢問也只是推託,自己毫無想決定的意思,甚至也未出席調解委員會。 1. 目前我是再等刑事法庭開庭後開民事嗎? 2. 那請求追加被告公司是在轉民事法庭後嗎? 2. 我還有什麻可以做的呢?
余先生-於2022-06-28 09:03:33
余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檢察官應該已經依照過失傷害罪起訴對方
法院審理時你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並於起訴狀內一併將對方公司列為共同被告
法院刑事一審判決後
案件就會移由民事庭法官審理賠償數額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8 09:03:33
民法805條問題 撿到信用卡 我是先打去他的銀行客服說他遺失卡片,後面送去警察局做紀錄 我能求償信用卡額度的10分之1嗎? 如果說她領走了,我該如何跟他求償? 以上是我的問題跟處理過程 以下是我所查詢理解的 金額可以被領取 相反地,如果這些金額是可以被領取的,撿到的人可以請求報酬。 但請求的數額並不是帳面金額的1/10,而是以失主受損的危險程度來認定。不過要如何認定,這部分沒有明文規定計算方式,就由當事人協調,或法院認定。
蔡先生-於2022-06-27 23:47:32
蔡先生  您好
信用卡只是一個購買商品延後付款的媒介
卡片本身並不具備價值
所以我們認為撿到信用卡無法請求1/10的報酬
如果你想試試看
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試試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7 23:47:32
律師您好,;我於111年4月6日於竹北派出所報案(傷害)..至今未收到出庭傳票??調解會也開過了,經上內政部網查詢,,顯示派出所還在調閱監視紀錄,事發現場就是社區大樓停車場,,錄影清晰,,,請問這是否就是吃案是否合理?? 謝謝
黃先生-於2022-06-24 21:47:59
黃先生  您好
如果你有拿到報案三聯單
且內政部也查詢到辦案進度
這表示沒有吃案
只是偵辦進度比較慢一點而已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4 21: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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