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想問關於小孩的問題 我是未婚生子 小孩跟我姓監護權也是我 我也還沒登記結婚 但是我想帶著小孩離開 但是生父不肯不同意 還威脅我說敢帶走試看看跟我走著瞧 現在我也不知道怎麼辦 不知道怎麼帶著小孩離開
李小姐-於2023-08-15 13:21:25
李小姐 您好
法律上你隨時可以把小孩帶走
生父有任何言語或是行動恐嚇
你都可以報警處理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3-08-15 13:21:25
您好,政府於五月發函給本人,由大樓管理員簽收,但本人因為工作忙碌於七月才看到這份文有行政處分,若不服需30天內提出訴願,七月提出後,因逾發文30天訴願書被駁回,請問還有其他管道或有辦法再提出訴願嗎?
曾小姐-於2023-08-07 22:25:26
曾小姐 您好
管理員簽收在法律上視為本人簽收
所以公函已經合法送達
你超過30天才訴願被駁回已經沒有其他管道可以補救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3-08-07 22:25:26
離婚協議書之撰寫及離婚見證人
凌小姐-於2023-08-06 00:35:19
凌小姐 您好
麻煩說明離婚的條件
包含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夫妻剩餘財產等部分是否已有共識
如需討論麻煩來電事務所跟律師溝通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3-08-06 00:35:19
您好,請問我是被親生父母轉給姑姑當養子,總共有4個兒子,後來姑姑過世了,剩父母還在世,因為母親年紀大請看護,當初請看護的錢要4個兒子平分出錢,因為認為我還是親生父母的小孩所以我就出,後來親生母親過世了,告知我不能分遺產,我想請問一下,我能索要當初請看護的錢嗎??
李先生-於2023-08-04 21:30:41
李先生 您好
如果當初看護的錢是你自願支付
也沒有辦法證明被其他人詐欺或脅迫
在法律上無法要回看護的錢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3-08-04 21:30:41
您好,想請問一下,我小孩日前在抖音上接受了一位大陸直播主的禮物,在line上面直播主有說需付大陸當地的關稅及運費,我小孩也同意了,傳line給直播主也無回應,感覺就是詐騙的手法,想了解說如果貨物送達後不去取貨,這樣會有法律上的責任嗎?
王先生-於2023-08-04 20:52:22
王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應該是詐騙手法
你的小孩不取貨不會有法律責任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3-08-04 20:52:22
您好 請問110/10/20在公司被同事職場霸凌(1.在中午開會時當全部同事.領班面前。2.我又被叫去貨梯前說事情,吵架)後來我昏倒了,叫救護車送醫急救。 送台大醫生診斷是腦出血,開顱手術後昏迷一陳子,等我清醒已好幾個月後了,公司不聞不問。我可告公司,同事嗎? 我腦動脈瘤破裂 蜘蛛網膜下腔出血,左半邊身體全殘
鄭小姐-於2023-07-29 16:06:01
鄭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如果有發生職場霸凌事件
建議先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由勞工局來協調賠償事宜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3-07-29 16:06:01
請問簡易判決書內寫:犯毀損他人物品罪,共二罪,各處拘役十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應執行拘役十五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請問這樣算是總共要 易科罰金二萬五千元嗎? 如果再上訴,有可能得到更輕的判決嗎?因對方並非房屋所有權人,只有其中一個房間的使用權,毀損的是對方使用的三樓房間的門與通往三樓客廳的走道門(會先通過走道門,再經過三樓走道,才抵達三樓客廳)。
馮先生-於2023-07-27 13:15:20
馮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應該是以拘役十五日去換算罰金
總共15000元
這個刑度已經不重了
除非上訴後有辦法證明一審誤會犯罪事實
否則不太可能再更輕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3-07-27 13:15:20
請問律師,一年前偷竊(便利商店)被判拘役二十天可罰兩萬,過了一年後再度偷東西被抓,這算是累犯嗎?會加重刑責嗎? 然後一年後偷東西這次,又被查出光顧偷了兩次,算一次逞罰還是累犯? 一般普遍經驗會怎麼判?要罰很多錢嗎?法官會看偷東西的金額高低會影響判決嗎?(偷了一萬多的日常用品) 如果店家不和解,會怎麼告我? 謝謝
田小姐-於2023-07-27 00:16:34
田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已經構成累犯
法院會加重其刑
但應該還是會判決得易科罰金的刑度
原則上會在六個月以內,以一天折算一千元
如果無法跟店家和解
就是以竊盜罪結案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3-07-27 00:16:34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在家屬不願出面管住民的情形下,讓住民所簽的授權書上,有要特別註記什麼嗎?
李小姐-於2023-07-25 22:33:03
李小姐 您好
由於妳的問題太過廣泛
所以無法線上以文字精簡回覆
再麻煩你來電跟律師討論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3-07-25 22:33:03
律師您好,我想請教一下,有位住民住在機構有十幾年了(目前由政府補助安置),哥哥不曾來過也不愿插手管理住民的事宜,因住民年紀漸大,有去住院開刀,怕住民往後若有事,需家屬來處理決定,若由機構代為處理,怕日後會有紛爭。有去哥哥家裡找,家屬避不見面,也不出來與機構溝通,想問的是,如何避免之後家屬日後的糾紛,機構如何去應對或讓家屬簽署什麼文件 (家屬不想管,住民庶務全權由機構代理的文件之類的。)
李小姐-於2023-07-23 16:48:20
李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必須先區分這個住民的身心狀態
如果這個住民精神狀態正常可以自由決定自身事項
那要由該住民本身簽授權書給機構
同意機構代理住民處理事務
若該住民已經無法正常與他人溝通
則需要透過法院監護宣告程序選任監護權人後
機構再與監護權人簽立授權書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3-07-23 16: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