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了一間預售屋,使照是今年2/4申請下來的,照規定8/4前要交屋,但建商目前還在驗屋階段。合約中有說各樓層都會有對講機,但最後沒有,交屋部的說法是已經升級成移動式平板了,會在交屋時每戶給一個,我說可是我比較想要對講機,交屋部說現在都是升級的不能換,後來因為這件事我沒有妥協,所以他們也不讓我驗屋了,我說可以先驗屋交屋對講機後面再來說,但他們也不願意,而且有跟其他住戶說他們可以把房子收回,我們是6月已經過戶了,現在差5%尾款還沒有給而已,想請教他們是可以單方面決定把房屋收回嗎,如果一直不讓我驗屋,我可以合理的寄存證信函催嗎?如果驗屋時他們的缺失報告不願寫上缺對講機,就是說缺失報告中沒有缺對講機這一項,而我也簽名了,事後可以拿合約去要求補給我嗎?類似的問題還有就是,建商有很多違法的部份,如果缺失報告中沒有寫上那些缺失(他們不願意寫上去),我簽了,事後可以再要求違法的部份修正嗎?另外還有一點是,針對對講機的部份,銷售只願意用市話打來說明,不願意LINE留言,這樣如果我錄音將來是可以拿出來當證據的嗎?我會有什麼責任嗎?以上謝謝律師的回覆
葉小姐-於2021-10-08 10:11:09
葉小姐 您好
1.
建商除非透過法院判決解除契約
不然無法收回房屋
2.
建商一直刁難妳不讓妳驗屋
妳可以寄存證信函去催告建商讓妳驗屋
3.
可以憑合約主張建商債務不履行
4.
可以要求修正
5.
可以錄音後當證據,不會有責任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0-08 10:11:09
請問我方為直行機車撞上對向的左轉的汽車對方沒有人受傷,我跟我女兒有受傷,與對方談和解時,對方的保險業務提出了肇責7:3(我方)。我方並無違規也沒有超速的情況下仍會有肇責嗎?假使有肇責仍然是7:3嗎?碰撞後對方並無立即停車而是持續的左轉靠邊停車,目前求償項目有機車修理,就診醫藥費,以及薪資損失,我女兒的求償部份:看護費用。我受傷的部份是左胸肋骨4567骨折右上臂挫傷,我女兒則是左手挫傷
吳先生-於2021-10-08 05:41:19
吳先生 您好
肇責比例並非保險公司說了算
而是要送交通鑑定並由法院判斷
如果你認為你們沒有肇責
建議直接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由檢察官來判斷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0-08 05:41:19
您好: 我從IG上認識一個人,他給我一個網站,是個博弈網站,辦會員之後經由轉帳或超商繳費即可充值帳號的貨幣,在進而去賭博。 他說他們可以攻擊後台來預先知道該次的結果,進而逢投注必出錢,我在操作時,照他所說來下注都成功,但到要領錢的時候卻發現我那個帳號的提款密碼是錯誤的,我很確定我並沒有輸入錯誤(我有將密碼寫在紙上確保我不會記錯)且沒有更改過。 我跟165專線詢問過,他們研判我可能是被詐騙了,叫我不要理會他們並封鎖,但我現在很緊張,因為那個組織有將4萬元儲值進我的帳號中,且有交易成功的紀錄,想請問我該怎麼辦?
梁先生-於2021-10-07 21:01:18
梁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你應該是遇到詐騙集團
請封鎖他不用理會即可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0-07 21:01:18
關於侵入住宅、傷害罪部分問題想詢問諮詢。
劉先生-於2021-10-06 18:49:23
劉先生 您好
麻煩你說明事情發生經過
以方便我們提供法律意見給您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0-06 18:49:23
你好,6月份幫男友信用貸款80萬周轉,沒多久後就分手了,有簽本票一百萬 不知道這樣得情況還能不能簽現今保管條,或有保障的辦法
黃小姐-於2021-10-06 18:47:42
黃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建議妳跟前男友還可以簽署一份借據
並且請前男友提供連帶保證人
這樣會對妳比較有保障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0-06 18:47:42
2020年7月時,因我未滿20,買機車需找保人,所以我姐就找了他朋友當保人,由於保人要求機車名字先寫他的,等之後繳完車貸在過戶給我。 可是我在今年8月10號時繳完車貸了,保人卻一直不讀不回,直到我9月13日去過一次警察局,警察打電話給他,他才說會聯絡我們。 之後他說要給他6000元他才過戶,我沒辦法只好答應,我們約好10月6日去過戶,可是到了今天他又說改時間,一直不肯過戶給我, 我該怎麼辦
周-於2021-10-06 12:51:30
周 您好
依你所述
你跟對方間是屬於機車返還登記的民事糾紛
如果對方不出面處理
建議可向法院提出訴訟
請法院判決返還登記給你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0-06 12:51:30
您好,請問我方已付款的商品賣家那邊遲遲不出貨也不回應的話該用什麼罪名提告呢
林-於2021-10-05 22:44:40
林 您好
依你所述
賣家的行為可能構成民事債務不履行或是刑事詐欺罪
你可以考慮由上述兩個方向去進行訴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0-05 22:44:40
您好,請問社區樓上住戶腳步聲不定時長期過大,造成樓下居民困擾,法律上是否有任何可制裁的方法
洪-於2021-10-04 19:45:19
洪 您好
如果你有蒐證
可以到法院向對方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
請求法院判決精神慰撫金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0-04 19:45:19
你好 想問一下大專院校若要求學生在外住宿者 提供租屋內的情況 及上門視察 學生是否能拒絕其要求 同時若之前曾經提供過 是否能讓學校銷毀該資料 感謝你
古-於2021-10-04 16:27:53
古 您好
1.
可以拒絕
學校沒有這樣要求的權利
2.
先前同意的部分
並無法回朔要求學校銷毀資料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0-04 16:27:53
以下兩個問題想請教大律師 1:請問管委會聘請法律顧問來處理社區與住戶之間為了社區事務無法達成共識造成訴訟,並擔任管委會的訴訟代理人,這樣合適嗎? 2:管委會以法條內容做為社區規約要增修的內容,並且説如果原告敗訴,管委會要追討訴訟所有費用,請問這樣做有沒有侵犯住戶的權益或有恐嚇之嫌?據我所知,民事一、二審的律師費是由原被告雙自行決定是否聘用,律師費自行負擔的。(管委會通常都是被告) 期待大律師的解答並祝順心如意,感恩!
顧先生-於2021-10-04 08:36:41
顧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1.
由管委會法律顧問擔任社區的訴訟代理人
處理住戶之間的訴訟
並無違反之處
2.
只是表達敗訴要追討所有費用
在法律上只是純粹想法的傳遞不算恐嚇
3.
民事訴訟雙方的律師費各自負擔
只有法院的裁判費才是由敗訴的一方負擔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10-04 08:3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