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請問律師一個問題去年11月7號調解的時候本來我跟法院要訴請離婚結果調解的時候一時心軟想給自己跟先生一個機會所以我就撤銷了離婚訴請離婚的訴訟結果現在經過半年我發覺我沒有辦法消化他帶女人去汽車旅館的事情所帶來的傷害 所以人一直瘦下來精神非常的不好在2月5號跟3月7號我有跟他講那我們就協議離婚啊因為小孩子要考試是五月16、17想說等小孩子考完試後再來處理那在3月30號的時候夫妻又吵架他在離婚協議離婚上面有簽名5月18日我有跟他說那我們就協議離婚未成年的子女監護權給謝先生然後保單兩張解約彼此一半他也說好 結果在5月20號的時候兩個人因為吵架他就離家出走 在5月22號我有發簡訊給他說什麼時候可以去戶政事務所辦但是他並不理會 我想說在6月9號的時候會再跟他發簡訊問他有沒有要過去如果他都不理不睬的話我想說可不可以用我去年所抓到他帶女人去汽車旅館開房間的錄音的資料再次送去法院訴請離婚了呢? 這樣子可不可以呢?還有他所簽的協議離婚書上面套簽名送進去這樣可以訴請離婚嗎?請幫助我
無助太太-於2020-05-25 17:45:31
無助太太 您好
由於你前次離婚訴訟是撤回起訴並不是和解
所以先前有關先生外遇的證據資料
都可以再一次的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0-05-25 17:45:31
好的 ,了解,如有需要諮詢,會再預約,謝謝您。
林小姐-於2020-05-15 14:06:25
林小姐 您好
有需要再麻煩來電接洽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0-05-15 14:06:25
感謝林殷佐律師的回覆。有關離婚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方面的問題,如有需要諮詢,請問如何計費?
林小姐-於2020-05-15 10:17:57
林小姐 您好
事務所有提供免費的線上諮詢及電話諮詢
另外見面諮詢會收取一小時三千元諮詢費
如有需要再麻煩來電預約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0-05-15 10:17:57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與先生目前已分居, 即將協議離婚 , 我們有一位13 歲就讀國一的女兒。 男方希望未成年女兒為共同監護 , 女方為女兒主要照顧者, 男方並擁有探視權。 我了解未成年女兒如為共同監護, 有關子女就學、戶籍遷徙以及銀行開戶等, 都需要取得對方的同意方可為之。 男方為加拿大籍人士, 在台灣有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擔心若為共同監護,日後男方如需出國工作,或是返回加拿大居住 , 藉時會無法取得男方的同意書辦理就學或是遷戶籍等。 如於離婚協議書中, 有關共同監護權的部分, 加註但書: 男方若是離開台灣至其他國家探親、工作 或是定居,自離開台灣(出境)當日算起,若60內無法返回台灣,視同放棄未成年子女共同監護資格。 未成年女兒林韋伶的所有權利義務,改由主要照顧者林慧敏單獨監護。 這樣的但書, 是否可以成立嗎? 以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謝謝!
林小姐-於2020-05-14 16:24:21
林小姐 您好
在離婚協議書上加註監護權變動的但書是不生效的
因為監護權的變動必須雙方共同向戶政機關辦理
或是法院裁定變更
建議妳可以調整的部分為監護權雖然是共同監護
但有關子女重大事項包括醫療、轉學、遷戶口等由女方單獨決定
這樣可以對於共同監護狀態下的我們較有保障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0-05-14 16:24:21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你一下,我是嫁出去家裡最小的女兒育有兒女,先生是台東人,我們搬來花蓮租房子住在我娘家附近,算一算也10幾年了,想說住近一點能幫忙老人家一些瑣碎事情,現在母親去世了只剩下父親與我兄長以及他未登記的老婆,母親去世了房子過戶到我們每一個孩子,我們繼承分割權,但兄長現今有銀行的債物,他的分割權不知會不會有所影響,但房子還是父親的,兄長從以前母親還在時,都沒做到撫養的權益水電費還要父母親分攤,所有家事的種種父親申請了調解,調解發了3次信函,兄長都沒出面調解,至今他仍然與父親同住,父親今年73歲行動力不是很好走路一擺一擺的,還要騎車去買每一天的三餐,父親想說該如何請他搬離家裡,因為他也40好幾了孩子也都長大賺錢了,他老婆也都有正常的工作,他們因該可以自己買房了,住在家也不會幫忙修繕家裡,現在家裡都不是住的很舒適,請問父親還能用什麼方式請他離開家呢?
胡小姐-於2020-05-12 13:46:53
胡小姐 您好
若父親想要讓大哥一家人離開家裡搬出去住
可以以房屋所有權人身分
向法院提出請求大哥一家人搬離的遷讓房屋訴訟
透過民事訴訟程序要求大哥一家人搬出去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0-05-12 13:46:53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今年35歲,我的母親在我幼稚園時就離開了20年了,我的母親是中度智障,現在她提出我跟妹妹要扶養她,而且法院寄來要去調解,每人每月要支付她9750元,而我的妹妹也遺傳是位中度智障者,領有中度殘障手冊,我跟妹妹從小都是爺奶帶大,爺奶過世都是我在照顧妹妹,我自己也結婚有家庭小孩,也要照顧妹妹,跟公婆,自己又有貸款要還,每個月都打平,自己又沒積蓄,我想請問調解當天我應該準備什麼資料,才不用去支付這些
周小姐-於2020-05-08 23:25:06
周小姐 您好
調解當天是由調解委員處理
除非雙方有共識
否則調解委員沒有公權力可以決定妳應該付多少扶養費
如果調解不成立日後進入訴訟
建議妳向法院提出聲請免除扶養義務
以降低或免除母親向妳請求的扶養費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0-05-08 23:25:06
律師抱歉打擾了,我有2個問題想問,1、前妻有子女監護權,但前妻是原住民身份,至於改姓這個問題,戶政事務所是跟我說,我前妻是原住民身份也有子女監護權,所以更改小孩子姓不用經過我同意就可以更改,是真的嗎?戶政事務所的人是跟我說她可以採2種方式,1種是走民法,2是她擁有原住民身份也有子女監護權不用透過我直接可以做更改嗎?2、是我只有探視權,法官完全沒有判我一個月要付小孩子扶養費多少?我也完完全全都沒有跟對方協議什麼,這樣對方如果去提告,或者不讓我看小孩子,我該怎麼辦?
夏先生-於2020-05-04 12:00:19
夏先生 您好
1.
離婚後之未成年子女改姓要透過法院裁定核准才能改姓
2.
扶養費跟探視權是兩回事
前妻不能以你沒付扶養費就阻止你探視小孩
如果前妻阻止你探視小孩
你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案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0-05-04 12:00:19
想請教大律師 我們家有四個子女 其中一個身心障礙 父親過世 我在104年 我媽媽因為身體小中風 兄弟姊妹商量之後 有我搬回家住 順便照顧 但發覺情況並不樂觀所以兄弟姊妹就決定有我第二個兒子 高中畢業之後沒有繼續讀 在家顧 我媽媽 但家裡還有一個身心障礙的弟弟 一個人顧不了 他們又提議 我大兒子 大學一年級 也回家顧 剛開始兄弟姊妹有講 分擔扶養費用 但是中間當然有爭吵過 一直到107年6月底之後媽媽過世 都是我一人獨自分擔扶養所有的開銷跟費用 我媽媽名下有一間房子就是我目前住的地方 依法律規定 大家各有4分之1 但是身心障礙的弟弟還是我在扶養 我也提出來 他們也不予理會 身心障礙的弟弟 到最後為了財產的問題要申請監護人 又沒人要當就由我當為他的監護人 我又再度提出要求 大家各自要分4分之1 那身心障礙的弟弟 也是大家要共同負擔 他們同樣也不予理會 在家裡照顧的這幾年時間 我是個單親父親 在照顧 身心障礙的弟弟跟媽媽還有兩個小孩朋友 一家四口人經濟負擔真的很重 也曾經開過過好幾次 講的話很難聽我不再敘述 現在只剩身心障礙的弟弟 有我大兒子在照顧 身心障礙的補助也是一直到107年8月左右 我另外一個弟弟才還給我 這幾年當中我並沒有用到一毛錢 我媽媽的敬老津貼我也沒有用到所有的簿子都在我弟弟那邊 請問我有什麼法律的動作 能夠解決我 的問題 不好意思請教你這麼多
詹小姐-於2020-04-30 12:46:49
詹小姐 您好
建議有些應該兄弟姐妹共同分擔的費用
妳可依民法弟179條不當得利法律關係向兄弟姐妹請求分擔該費用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0-04-30 12:46:49
您好我想詢問關於七天鑑賞期這部分 如果是網路手作飾品,如果客人換顏色、依手圍訂製,或是換樣式等等,屬於客製化商品無7天鑑賞期嗎謝謝。
Li-於2020-04-29 00:15:51
Li 小姐 您好
行政院去(104)年底公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
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明定「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可排除消保法第19條規定
所以客製化商品並沒有7天鑑賞期規定的適用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0-04-29 00:15:51
您好:以下是我的問題: 因樓上(14F)住戶幾乎天天半夜(0:40-01:20左右)洗澡,而流水聲因水錘效應而產生很大的聲音,已經協調過後14F住戶改善,提前至23:30分動作至00:00點完成, 雖然不是能接受但有其誠意也就如此。但只有維持四天就沒了!再協調也不于理會。請棟委來現場聽過也跟管委會反應但只有打電話告知屋主,沒積極介入協調但我有請管委會發文給屋主並將副本寄給我。ps:樓上住戶去年9月份般入的,協調至今也半年之久了。 這是錄影影片上傳網路平台網址:請聽聽看看 https://sendvid.com/8itcpa8r 因為不想妥協我有跑警察及環保局聽警員及環保辦公人員訴說的無奈,最後都只有上法院才有結果,與其如此為了不浪費社會資源所以我想就直接就上法院了。 現在我手上有:管委會的發文告知、錄影檔、及1次1999的報案1次110報案記錄(警察有現場聽到聲音),請問我還需要作什麼?或者還要準備些什麼證明? 請問這樣一個訴狀費用?如果依這樣的案件委任律師處理的費用?個人傾向委任律師。 貴所請評估是否意願承辦?並請報價。 謝謝。
呂先生-於2020-04-27 15:31:32
呂先生 您好
如有意委任律師辦理本案件
麻煩來電跟律師洽談
03-3356535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0-04-27 15: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