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客戶您好,和律法律事務所
在此為您做線上服務
請將您寶貴的問題或意見,寫入下列表格中
和律法律事務所之專業律師,將在最快時間內為您解答
被詐欺,發生在民國九十八年還可不可以訴訟,發生了太急促了,沒有報案,直接的把所有的匯款單全部都寄去立法院,沒有證據,還有沒有辦法訴訟
蔡小姐-於2018-02-03 15:56:34
蔡小姐  您好
依刑法第339條規定詐欺罪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
則依刑法第80條第2款規定追訴時效為20年
則於民國98年發生之詐欺案件仍可於107年提告
至於證據是否充分仍要視個案實際狀況判斷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2-03 15:56:34
我想要訴請離婚。該怎麼做我住埔里。要到哪裡訴請?
陳先生-於2018-02-03 10:18:07
陳先生  您好
因為你住在埔里
所以要寫家事離婚起訴狀
然後到南投地方法院家事法庭提出離婚訴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2-03 10:18:07
我老婆離家快1年了。我要訴請離婚 該怎麼做
陳先生-於2018-02-02 19:00:05
陳先生  您好
若配偶有符合民法第1052條所規定的離婚事由
在配偶不願意配合辦理離婚手續情形下
你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若配偶沒有民法第1052條所規定的離婚事由
則因你已與配偶分居快一年
你可依民法第1001條向法院訴請配偶履行同居義務
於配偶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同居義務,並取得法院裁定時
再以該裁定向法院訴請離婚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2-02 19:00:05
我想辦離婚,可是我手頭不是很方便,是否可以幫我寫訴狀呢
馬小姐-於2018-02-02 13:18:00
馬小姐  您好
事務所有提供撰寫離婚書狀服務
再麻煩妳來電洽詢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2-02 13:18:00
您好,想請問有關竊盜的相關問題 我是竊盜初犯,已經開過一次庭了,我再地檢署開庭前已經有向對方作出賠償,也是依照被害人要的賠償去賠償他,但是到了法院開庭他堅持不肯原諒,請問這樣有機會爭取獲起訴嗎? 桃園地方法院審判長在開庭時有說:以他的做事風格,不太可能給予緩起訴,除非獲得對方原諒 (但是對方堅持不肯原諒)
蔡先生-於2018-02-02 10:01:38
蔡先生  您好
通常竊盜罪有賠償被害人
法官在判決上會給予從輕量刑
若有跟被害人和解而被告本身又無前科
則法官通常會給予緩刑
若一審法官沒給你緩刑
你可上訴後向二審法官爭取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2-02 10:01:38
露天交易糾紛 買假我:原由網路買了一台二手筆電,有問題後來跟賣家約捷運退換貨,結果回家看了一段時間有問題.要退貨 ,賣家也接受 但接受同一時間 封鎖我的 露天專屬的私訊 無法密他. 手機傳簡訊給賣家 賣家也不回應 。後來使用客服檢舉 在他評價給意見(公開評價):注意!!請馬上與我聯絡 否則視同詐欺, 他才肯回覆。 然後他回說 :“注意!!請馬上與我聯絡 否則視同詐欺”有構成妨害名譽之嫌 。請問律師我這句警告 話語 有妨害名譽嗎?
陳先生-於2018-02-01 23:48:22
陳先生  您好
你這句話的意思應該解讀成
"若不與我聯絡,讓我找不到人無法退換貨,我會懷疑你是詐騙我"
屬於一種情況的解讀跟判斷
跟刑法公然侮辱罪所規定的處罰要件不符
應該不構成妨害名譽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2-01 23:48:22
我想問一下!就是肇事逃逸問題!駕駛人已經跟對方和解了!那後續還會被法院提告嗎
徐小姐-於2018-02-01 21:30:58
徐小姐  您好
肇事逃逸案件屬於刑事訴訟法規定之公訴罪
無法因和解而撤回告訴
所以縱使跟被害人和解
事後地檢署還是會招開偵查庭調查事發經過
但若跟被害人和解又無前科
則有較高機會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或是起訴後向法官爭取緩刑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2-01 21:30:58
請問偷竊 累犯 會加重刑責嗎 緩刑2年過了
陳小姐-於2018-01-31 19:14:01
陳小姐  您好
依照刑法76條規定
緩刑期滿未被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
所以若是緩刑期滿後再犯竊盜罪
則該竊盜罪不會適用刑法累犯之規定
不會加重刑責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1-31 19:14:01
剛才有打電話的謝小姐 事情敘述: 爺爺為375減租條例的佃農身份 1、爺爺去逝時,5兄弟口頭承諾暫由四子(未婚無子)登記繼承佃農身份(因具自耕農身份),改日再過戶五兄弟名下。 2、三子兒子過繼給四弟,依法律程序過戶。 3、原繼承人四子幾年前死亡,繼子生父(三子)偷偷辦理繼子佃農身份繼承。 4、近日三子牽線予地主出售土地,合約中載明售金之1/4分給佃農,目前過戶中,頭期款已入地主帳戶,剩餘尾款待過戶完成時付款,均先匯入地主帳戶,之後再分予佃農。 5、二哥回老家看到一封三弟兒子的平信,拆開後得知土地買賣事宜,因此聯絡其他兄弟權益人予三弟要求均分佃農所得。 6、三弟腦羞成怒,欲提告二哥侵犯隱私,並欲獨佔所有佃農所得。 7、依375減租條例,佃農承租耕地後若無自行耕作而再轉租,則喪失佃農權益,地主可不分錢給佃農,但地主念舊情,早知我們轉租仍願撥出佃農所得。 8、地主近日才得知與他聯繫的三子要獨佔,也知到其他兄弟的狀況,願意暫時凍結款項,待五兄弟達成協議後再撥款,但礙於買賣合約有載明需撥1/4款項予佃農,怕無法壓制太久,要其他三兄弟速發強硬的存證信函給地主,地主才可憑此存證信函不撥款。 9、三兄弟達成協議,若無法取得應有權益,則建議地主不要發放佃農所得,並願協助作證佃農轉租事實,此訊息也如實告知地主。 —-————END——— 我們的第一要務要恫嚇對方不要提出告訴。 發出強硬的存證信函,讓地主無法撥款。地主是個誠信之人,認為他已承諾就要撥款,但是他支持我們均分給5兄弟。 我先生是二哥的兒子,我們受三位叔伯的委託。 所有叔伯年輕時就都搬遷北部,爺爺奶奶都是二子照顧,因二老不識字,所有信件均由二子拆信,如有税單,紅單⋯等再轉通知需要處理的人,爺爺奶奶過逝後老家無人住,仍由二子不定期巡視及收信,幾十年來ㄧ直如此。
謝小姐-於2018-01-30 14:54:28
謝小姐  您好
建議可經由證人證明
當初僅是推舉四子出名登記佃農身分
大家並有協議日後該佃農身分所受之利益應依比例均分
若對方不願承認
則可經由法院訴訟保障你們的權利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1-30 14:54:28
您好,我是身心障礙者,我有積欠手機費,我並沒有說不還錢,只是現在過年要到了!臨時我要去哪找工作,我生病了!不是我很喜歡生病,欠費,我也感到很抱歉,我也沒有不處理,但至少給我時間吧!讓我找到工作我一定會盡快還錢,可是那個催繳小姐幾乎每天打電話逼我,追問我如何解決,弄得我精神狀況更差更不穩定,難道要逼我去搶銀行還是怎麼樣,請您告訴我,我可以對她提告嗎?
詹小姐-於2018-01-30 12:02:02
詹小姐  您好
如果該催繳小姐打電話給你的次數
已經超過正常合理範圍
例如一天打數十通騷擾妳
則該催繳小姐的行為可能涉犯刑法強制罪
妳可至警局或地檢署對該小姐提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1-30 12:02:02
親愛的客戶您好,和律法律事務所
在此為您做線上服務
請將您寶貴的問題或意見,寫入下列表格中
和律法律事務所之專業律師,將在最快時間內為您解答.
被詐欺,發生在民國九十八年還可不可以訴訟,發生了太急促了,沒有報案,直接的把所有的匯款單全部都寄去立法院,沒有證據,還有沒有辦法訴訟
蔡小姐-於2018-02-03 15:56:34
蔡小姐  您好
依刑法第339條規定詐欺罪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
則依刑法第80條第2款規定追訴時效為20年
則於民國98年發生之詐欺案件仍可於107年提告
至於證據是否充分仍要視個案實際狀況判斷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2-03 15:56:34
我想要訴請離婚。該怎麼做我住埔里。要到哪裡訴請?
陳先生-於2018-02-03 10:18:07
陳先生  您好
因為你住在埔里
所以要寫家事離婚起訴狀
然後到南投地方法院家事法庭提出離婚訴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2-03 10:18:07
我老婆離家快1年了。我要訴請離婚 該怎麼做
陳先生-於2018-02-02 19:00:05
陳先生  您好
若配偶有符合民法第1052條所規定的離婚事由
在配偶不願意配合辦理離婚手續情形下
你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若配偶沒有民法第1052條所規定的離婚事由
則因你已與配偶分居快一年
你可依民法第1001條向法院訴請配偶履行同居義務
於配偶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同居義務,並取得法院裁定時
再以該裁定向法院訴請離婚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2-02 19:00:05
我想辦離婚,可是我手頭不是很方便,是否可以幫我寫訴狀呢
馬小姐-於2018-02-02 13:18:00
馬小姐  您好
事務所有提供撰寫離婚書狀服務
再麻煩妳來電洽詢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2-02 13:18:00
您好,想請問有關竊盜的相關問題 我是竊盜初犯,已經開過一次庭了,我再地檢署開庭前已經有向對方作出賠償,也是依照被害人要的賠償去賠償他,但是到了法院開庭他堅持不肯原諒,請問這樣有機會爭取獲起訴嗎? 桃園地方法院審判長在開庭時有說:以他的做事風格,不太可能給予緩起訴,除非獲得對方原諒 (但是對方堅持不肯原諒)
蔡先生-於2018-02-02 10:01:38
蔡先生  您好
通常竊盜罪有賠償被害人
法官在判決上會給予從輕量刑
若有跟被害人和解而被告本身又無前科
則法官通常會給予緩刑
若一審法官沒給你緩刑
你可上訴後向二審法官爭取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2-02 10:01:38
露天交易糾紛 買假我:原由網路買了一台二手筆電,有問題後來跟賣家約捷運退換貨,結果回家看了一段時間有問題.要退貨 ,賣家也接受 但接受同一時間 封鎖我的 露天專屬的私訊 無法密他. 手機傳簡訊給賣家 賣家也不回應 。後來使用客服檢舉 在他評價給意見(公開評價):注意!!請馬上與我聯絡 否則視同詐欺, 他才肯回覆。 然後他回說 :“注意!!請馬上與我聯絡 否則視同詐欺”有構成妨害名譽之嫌 。請問律師我這句警告 話語 有妨害名譽嗎?
陳先生-於2018-02-01 23:48:22
陳先生  您好
你這句話的意思應該解讀成
"若不與我聯絡,讓我找不到人無法退換貨,我會懷疑你是詐騙我"
屬於一種情況的解讀跟判斷
跟刑法公然侮辱罪所規定的處罰要件不符
應該不構成妨害名譽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2-01 23:48:22
我想問一下!就是肇事逃逸問題!駕駛人已經跟對方和解了!那後續還會被法院提告嗎
徐小姐-於2018-02-01 21:30:58
徐小姐  您好
肇事逃逸案件屬於刑事訴訟法規定之公訴罪
無法因和解而撤回告訴
所以縱使跟被害人和解
事後地檢署還是會招開偵查庭調查事發經過
但若跟被害人和解又無前科
則有較高機會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或是起訴後向法官爭取緩刑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2-01 21:30:58
請問偷竊 累犯 會加重刑責嗎 緩刑2年過了
陳小姐-於2018-01-31 19:14:01
陳小姐  您好
依照刑法76條規定
緩刑期滿未被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
所以若是緩刑期滿後再犯竊盜罪
則該竊盜罪不會適用刑法累犯之規定
不會加重刑責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1-31 19:14:01
剛才有打電話的謝小姐 事情敘述: 爺爺為375減租條例的佃農身份 1、爺爺去逝時,5兄弟口頭承諾暫由四子(未婚無子)登記繼承佃農身份(因具自耕農身份),改日再過戶五兄弟名下。 2、三子兒子過繼給四弟,依法律程序過戶。 3、原繼承人四子幾年前死亡,繼子生父(三子)偷偷辦理繼子佃農身份繼承。 4、近日三子牽線予地主出售土地,合約中載明售金之1/4分給佃農,目前過戶中,頭期款已入地主帳戶,剩餘尾款待過戶完成時付款,均先匯入地主帳戶,之後再分予佃農。 5、二哥回老家看到一封三弟兒子的平信,拆開後得知土地買賣事宜,因此聯絡其他兄弟權益人予三弟要求均分佃農所得。 6、三弟腦羞成怒,欲提告二哥侵犯隱私,並欲獨佔所有佃農所得。 7、依375減租條例,佃農承租耕地後若無自行耕作而再轉租,則喪失佃農權益,地主可不分錢給佃農,但地主念舊情,早知我們轉租仍願撥出佃農所得。 8、地主近日才得知與他聯繫的三子要獨佔,也知到其他兄弟的狀況,願意暫時凍結款項,待五兄弟達成協議後再撥款,但礙於買賣合約有載明需撥1/4款項予佃農,怕無法壓制太久,要其他三兄弟速發強硬的存證信函給地主,地主才可憑此存證信函不撥款。 9、三兄弟達成協議,若無法取得應有權益,則建議地主不要發放佃農所得,並願協助作證佃農轉租事實,此訊息也如實告知地主。 —-————END——— 我們的第一要務要恫嚇對方不要提出告訴。 發出強硬的存證信函,讓地主無法撥款。地主是個誠信之人,認為他已承諾就要撥款,但是他支持我們均分給5兄弟。 我先生是二哥的兒子,我們受三位叔伯的委託。 所有叔伯年輕時就都搬遷北部,爺爺奶奶都是二子照顧,因二老不識字,所有信件均由二子拆信,如有税單,紅單⋯等再轉通知需要處理的人,爺爺奶奶過逝後老家無人住,仍由二子不定期巡視及收信,幾十年來ㄧ直如此。
謝小姐-於2018-01-30 14:54:28
謝小姐  您好
建議可經由證人證明
當初僅是推舉四子出名登記佃農身分
大家並有協議日後該佃農身分所受之利益應依比例均分
若對方不願承認
則可經由法院訴訟保障你們的權利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1-30 14:54:28
您好,我是身心障礙者,我有積欠手機費,我並沒有說不還錢,只是現在過年要到了!臨時我要去哪找工作,我生病了!不是我很喜歡生病,欠費,我也感到很抱歉,我也沒有不處理,但至少給我時間吧!讓我找到工作我一定會盡快還錢,可是那個催繳小姐幾乎每天打電話逼我,追問我如何解決,弄得我精神狀況更差更不穩定,難道要逼我去搶銀行還是怎麼樣,請您告訴我,我可以對她提告嗎?
詹小姐-於2018-01-30 12:02:02
詹小姐  您好
如果該催繳小姐打電話給你的次數
已經超過正常合理範圍
例如一天打數十通騷擾妳
則該催繳小姐的行為可能涉犯刑法強制罪
妳可至警局或地檢署對該小姐提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1-30 12:02:02
Copyright © 2015 Peace of Law Attorneys-at-Law.
All rights reserved
立即來電 Facebook 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