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如果曾經有告過人,要怎麼找紀錄? 2.在商店逛街時,被朋友陷害,朋友把未結帳的商品放進我的包包,我可以告她什麼? 謝謝您>< (星期4.5.6.7比較方便接電話)
林小姐-於2017-11-07 18:00:51
林小姐 您好
1.
若你要查詢自己提出刑事告訴的紀錄
可持身分證等文件到地檢署櫃台查詢相關紀錄
2.
若妳朋友把未結帳商品放入妳包包
並且導致妳遭店家以竊盜現行犯移送警局
妳朋友甚且作證證明妳有鍮東西
則妳朋友的行為可能已構成刑法第169條第2項之誣告罪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1-07 18:00:51
房東提早解約,要我們十二月底前搬走。
張先生-於2017-11-07 14:49:40
張先生 您好
通常房東提前解約
除了退還房客押金外
還應賠償房客提前解約之損失
有些租賃契約會約定賠償一個月租金的金額
詳細的權利義務還是要依照你跟房東簽的租賃契約來判斷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1-07 14:49:40
律師您好: 請問: 被告應於十日內提出答辯狀,繕本逕寄原告.這句話是什麼意思?繕本又是什麼? 因為上次收到台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書:犯後復否認犯行,態度難認良好.....等 如果這次承認犯錯罵原告髒話,會判更輕還是因為承認罵髒話而判更重嗎(因為原告有一份錄影光碟裡我有承認罵他髒話可是之前訟狀書給法官看,我的書紙上寫:否認罵他,僅說氣話屬於發洩情緒這樣. 請問判決會因為學歷的高低而有所不同嗎? 法官以為我是大學畢業(判決書寫的)可是我只有高中畢業
黃小姐-於2017-11-06 20:08:17
黃小姐 您好
1.
除了地檢署偵查程序外
其他訴訟程序基本上若有寫書狀的必要
交付給法院的為正本
同樣內容的書狀給對造(檢察官或被告或告訴人)的為繕本
2.
若一審因不認罪而遭重判
通常上訴後若改為認罪有較多的機會獲得較一審為輕的判決
另外學歷高低對於量刑不一定有差異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1-06 20:08:17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是關於車禍問題。A車硬切車道,造成b車閃避不及失控,撞上c車。請問這樣c車可以跟a車請求賠償嗎?
丁先生-於2017-11-04 17:32:11
丁先生 您好
1.
若B車係因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導致A車不當切入時反應不及而撞上C車
則C車可向A、B車請求連帶賠償
2.
若B車並無任何過失
純粹因A車不當切入導致必須閃避撞上C車
則C車僅得向A車求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1-04 17:32:11
律師你好 請問網路上報案有實際效用嗎 有報案編號就代表事件成立嗎 在網路上罵人幹xxxx成立的機率高嗎
陳先生-於2017-11-04 06:45:32
陳先生 您好
1.
目前網路報案與親自前往警局報案都算正式報案方式
2.
在網路上罵人幹XXXX
若網路上罵人使用公開留言方式
則可能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
若於網路上用私訊方式罵對方
而其他網友無法看到
因不符合公然的要件所以不構成刑法公然侮辱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1-04 06:45:32
律師你好 想請教你兩件竊盜案 已和解並賠償會有機會爭取罰金嗎?
王先生-於2017-11-03 20:27:55
王先生 您好
若是偵查程序中達成和解
可依刑事訴訟法第253-1條規定向檢察官請求給予緩起訴處分
檢察官會依刑事訴訟法第253-2條規定命你服義務勞動或向公庫繳納金額
若於審理程序中達成和解
且無前科或五年內未曾故意犯罪者,可依刑法第74條向法官請求給予緩刑判決
若有前科亦可以雙方已達成和解且已賠償被害人損失向法官請求給予六個月以下並得易科罰金之判決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1-03 20:27:55
請問一下 我家人因為被告詐欺判決下來拘役20天易科罰金2萬,執行日沒去,現在被通緝了剛好遇到她生產,如果自行到案繳罰金的話還會被關嗎?會要繳交保金嗎?
郭小姐-於2017-11-01 15:32:23
郭小姐 您好
通緝後再自行到案是否仍可易科罰金
端視執行檢察官是否准許
建議準備生產證明等文件
向執行科檢察官說明現要照顧甫出生之嬰兒
不適合入監服刑
請檢察官再讓她易科罰金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1-01 15:32:23
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發生在十月二十八日下午一點左右。雇主的女朋友(與雇主一起合資經營)因一些誤會對我口氣不友善,甚至在眾多客人面前大聲酸言酸語的罵我,使我心裡不舒服,上班有精神上的壓力。請問我該用什麼法力保護我自己呢? 另外還想請問,在上班期間雇主有自訂的約定條款讓我們,這樣是否是違法的? 還有勞基法第十四條第六項如何使用? 謝謝您
張小姐-於2017-10-29 21:53:48
張小姐 您好
1.
若雇主女友在眾人面前對妳的言語有損害妳的名譽及人格
則妳可錄音錄影蒐證後提出刑法公然侮辱告訴以維護妳自身權益
2.
雇主自訂條款是否違法
要視其內容而定
不一定所有的雇主自訂條款都違法
3.
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是指
雇主有違反聘僱合約或勞工相關法令
並且因其違反行為導致妳的權益受損時(如扣薪或是不許休假)
則妳可立即離職而不需事先跟雇主預告
但須注意依同條第二項規定
須於知悉損害結果後30日內提出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0-29 21:53:48
請問app遊戲裡能透過虛擬抽獎方式讓玩家花錢抽實體的物品嗎?
張先生-於2017-10-28 19:09:21
張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在app遊戲裡透過虛擬抽獎方式讓玩家花錢抽實體物品
若業者並因此而獲利
則業者該行為有可能被認定為類似莊家而涉嫌刑法賭博罪之第268條的風險
而app遊戲玩家亦可能有構成刑法賭博罪之第266條的風險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0-28 19:09:21
母親在105年12月轉200萬於本人,目前卻有更多的無法轉移的金錢的贈與發生 是否能夠將之前200增與的部份歸還,以免產生更多的增與稅
曹先生-於2017-10-28 10:50:24
曹先生 您好
若你要撤銷先前105年12月時200萬元的贈與行為
可由你母親向法院依民法第412條或第416條提起撤銷贈與之訴訟
經法院判決後產生撤銷贈與之效力
再據此主張相關贈與稅的調整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0-28 10:5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