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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好,請問若當事人已到警局報案,但因為不想案件卡在警局太久,可以再直接到地檢署遞狀嗎?會不會有重複提告的問題?謝謝
王先生-於2022-07-03 22:19:06
王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可以再去地檢署遞狀提告
地檢署發現是同一案件後會併案處理
不會發生重複提告的問題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7-03 22:19:06
騎乘機車直行闖紅燈,即時閃避而未與橫向來車擦撞到但橫向來車急煞下倒地且些微擦傷無大礙。當下因未擦撞到而逕行駛離。此舉是否需擔負肇事逃逸肇責,罰度為何?有否涉及刑責?
張先生-於2022-07-03 20:53:23
張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機車騎士的行為構成刑法肇事逃逸罪
是刑事責任
因為被害人僅有擦傷
所以機車騎士縱使日後被判刑
刑度可能也在六個月到一年之間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7-03 20:53:23
新購房剛滿一年就發現漏水,造成天花板及牆壁有壁癌跟水痕脫漆,但經聯繫仲介並通知賣方,卻以當初簽立合約書中,但書寫了以現況交屋,不負責已知或未知之瑕疵,現在他們都不願負責,請問是否我無法要求他們處理?
邱小姐-於2022-07-03 11:38:39
邱小姐  您好
請注意你們的買賣契約書
如果契約書內的屋況表有勾未漏水無壁癌
則賣方可能構成詐欺而你也可以請求對方賠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7-03 11:38:39
你好,想請問買房時跟房仲下斡旋,房仲未在議價交涉中屋主有回應時,第一時間主動聯繫買方告知狀況,反而是將我的交涉內容透露給另一位先前議價不成的買家,直到我等了3-4天打去給房仲問進度時才知道,另一位買家拿著我的交涉內容讓屋主點頭用相當於我的那次出價的價格成交了。 想請問這種行為是否有涉及背信呢? (在有委任的情況下有進度卻沒主動告知,甚至將本人對屋況的觀察交涉內容及出價讓另一位買家得知並藉此與屋主議價成交)
唐先生-於2022-07-03 03:45:09
唐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仲介的行為有涉及背信的嫌疑
但實際訴訟上
你要舉證整個背信犯行過程確實發生
才會有機會勝訴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7-03 03:45:09
你好,想詢問有關搭乘電梯的事情: 有一天在搭乘電梯的時候,遇到一位住戶不准我搭乘電梯,原因是疫情的關係所以他不想跟別人共乘電梯,所以請我搭乘下一班電梯。 我想詢問的是,他這樣的行為是否正確呢?是否有涉及到法律相關的問題?以及電梯的保養維修費用我也有支付,他這樣的行為是否有影響到我的權利?
李小姐-於2022-07-02 12:40:42
李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該住戶的行為可能涉及刑法強制罪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7-02 12:40:42
律師你好.想請教.日治時期已為所有權登記之不動產,並不因臺灣光復後,政府辦理土地總登記而受影響,自無民法第125條消滅時效規定之適用,(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279號民事裁定) 這是真的嗎.我的土地在45年間以無主土地被政府公告期滿收歸國有.因沒去辦總登記..當時資訊不發達.又沒有收到通知.80年發現時已 經登記為國有財產局了.可以爭取嗎.謝謝
黃-於2022-06-30 18:09:58
黃  您好
依你所述
你可以要求國產署將土地過戶返還給你
但可預期的是將會面臨行政訴訟的過程
如果行政訴訟你勝訴了
就可以請求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過戶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30 18:09:58
律師您好: 目前人在美國與配偶有婚姻關係,在台無登記,有子女,因贍養費問題,不知是否可以查詢配偶在台的總資產,倘若可以該如何申請查詢呢
劉先生-於2022-06-30 17:40:41
劉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你與配偶在台灣並沒有做婚姻登記
所以在台灣的戶政系統你們並不是夫妻
在沒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下
無法透過台灣法院查詢對方在台資產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30 17:40:41
律師你好,想請教一下: 如果要處分(賣出)共有物的話,是不是有2個條件,只要達到其中一個條件即可?(持有人數2分之一、持分3分之2) 我想問持有人數剛好達到2分之一(50%)的話就可以嗎?或是必須高於2分之一? 謝謝
林先生-於2022-06-30 16:47:28
林先生  您好
依照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規定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必須超過1/2
剛好達到1/2是不符合規定的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30 16:47:28
請速電聯繫
黃小姐-於2022-06-30 10:30:07
黃小姐  您好
如有需要電話諮詢
麻煩來電03-3356535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30 10:30:07
律師您好、想請教你~租屋相關問題、當初簽約的時候房東並沒有限制居住人數、之後才說多一個人頭必須酌收一個月水費300元、這樣合理嗎?有沒有算超收?如果談不攏房東自己違約、有什麼方法可以保障承租者?
黃小姐-於2022-06-29 23:02:35
黃小姐  您好
如果你覺得房東的要求不合理
可以拒絕承租
如果雙方協商沒有共識
建議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9 23: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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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好,請問若當事人已到警局報案,但因為不想案件卡在警局太久,可以再直接到地檢署遞狀嗎?會不會有重複提告的問題?謝謝
王先生-於2022-07-03 22:19:06
王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可以再去地檢署遞狀提告
地檢署發現是同一案件後會併案處理
不會發生重複提告的問題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7-03 22:19:06
騎乘機車直行闖紅燈,即時閃避而未與橫向來車擦撞到但橫向來車急煞下倒地且些微擦傷無大礙。當下因未擦撞到而逕行駛離。此舉是否需擔負肇事逃逸肇責,罰度為何?有否涉及刑責?
張先生-於2022-07-03 20:53:23
張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機車騎士的行為構成刑法肇事逃逸罪
是刑事責任
因為被害人僅有擦傷
所以機車騎士縱使日後被判刑
刑度可能也在六個月到一年之間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7-03 20:53:23
新購房剛滿一年就發現漏水,造成天花板及牆壁有壁癌跟水痕脫漆,但經聯繫仲介並通知賣方,卻以當初簽立合約書中,但書寫了以現況交屋,不負責已知或未知之瑕疵,現在他們都不願負責,請問是否我無法要求他們處理?
邱小姐-於2022-07-03 11:38:39
邱小姐  您好
請注意你們的買賣契約書
如果契約書內的屋況表有勾未漏水無壁癌
則賣方可能構成詐欺而你也可以請求對方賠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7-03 11:38:39
你好,想請問買房時跟房仲下斡旋,房仲未在議價交涉中屋主有回應時,第一時間主動聯繫買方告知狀況,反而是將我的交涉內容透露給另一位先前議價不成的買家,直到我等了3-4天打去給房仲問進度時才知道,另一位買家拿著我的交涉內容讓屋主點頭用相當於我的那次出價的價格成交了。 想請問這種行為是否有涉及背信呢? (在有委任的情況下有進度卻沒主動告知,甚至將本人對屋況的觀察交涉內容及出價讓另一位買家得知並藉此與屋主議價成交)
唐先生-於2022-07-03 03:45:09
唐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仲介的行為有涉及背信的嫌疑
但實際訴訟上
你要舉證整個背信犯行過程確實發生
才會有機會勝訴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7-03 03:45:09
你好,想詢問有關搭乘電梯的事情: 有一天在搭乘電梯的時候,遇到一位住戶不准我搭乘電梯,原因是疫情的關係所以他不想跟別人共乘電梯,所以請我搭乘下一班電梯。 我想詢問的是,他這樣的行為是否正確呢?是否有涉及到法律相關的問題?以及電梯的保養維修費用我也有支付,他這樣的行為是否有影響到我的權利?
李小姐-於2022-07-02 12:40:42
李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該住戶的行為可能涉及刑法強制罪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7-02 12:40:42
律師你好.想請教.日治時期已為所有權登記之不動產,並不因臺灣光復後,政府辦理土地總登記而受影響,自無民法第125條消滅時效規定之適用,(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279號民事裁定) 這是真的嗎.我的土地在45年間以無主土地被政府公告期滿收歸國有.因沒去辦總登記..當時資訊不發達.又沒有收到通知.80年發現時已 經登記為國有財產局了.可以爭取嗎.謝謝
黃-於2022-06-30 18:09:58
黃  您好
依你所述
你可以要求國產署將土地過戶返還給你
但可預期的是將會面臨行政訴訟的過程
如果行政訴訟你勝訴了
就可以請求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過戶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30 18:09:58
律師您好: 目前人在美國與配偶有婚姻關係,在台無登記,有子女,因贍養費問題,不知是否可以查詢配偶在台的總資產,倘若可以該如何申請查詢呢
劉先生-於2022-06-30 17:40:41
劉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你與配偶在台灣並沒有做婚姻登記
所以在台灣的戶政系統你們並不是夫妻
在沒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下
無法透過台灣法院查詢對方在台資產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30 17:40:41
律師你好,想請教一下: 如果要處分(賣出)共有物的話,是不是有2個條件,只要達到其中一個條件即可?(持有人數2分之一、持分3分之2) 我想問持有人數剛好達到2分之一(50%)的話就可以嗎?或是必須高於2分之一? 謝謝
林先生-於2022-06-30 16:47:28
林先生  您好
依照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規定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必須超過1/2
剛好達到1/2是不符合規定的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30 16: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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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姐-於2022-06-30 10:30:07
黃小姐  您好
如有需要電話諮詢
麻煩來電03-3356535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30 10:30:07
律師您好、想請教你~租屋相關問題、當初簽約的時候房東並沒有限制居住人數、之後才說多一個人頭必須酌收一個月水費300元、這樣合理嗎?有沒有算超收?如果談不攏房東自己違約、有什麼方法可以保障承租者?
黃小姐-於2022-06-29 23:02:35
黃小姐  您好
如果你覺得房東的要求不合理
可以拒絕承租
如果雙方協商沒有共識
建議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06-29 23: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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