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因太太沉迷線上遊戲,並且跟網友發生戀情進而離家出走,而無法與太太繼續維持婚姻生活,經當事人委託本所律師提出離婚訴訟,順利與太太達成和解完成離婚手續並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當事人因任職之環保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而遭檢察官起訴,經當事人委託本所律師出庭辯護,順利與檢察官達成認罪協商獲得法院判決緩刑。
當事人自小父親即因沉迷於賭博與酗酒而棄家庭於不顧,後父親年事已高反向當事人要求給付扶養費,經當事人委託本所律師提出免除扶養義務訴訟,經法院裁定當事人無需扶養父親。
當事人離婚後,前夫未依離婚協議書約定給付子女扶養費,後當事人委託本所律師提出給付扶養費聲請,法院裁定前夫應給付36萬及每月16000元給當事人。
當事人與親友共有一間不動產,後親友欲將名下持分出售他人但不願出售給當事人,後當事人委託本所律師提出優先承買權訴訟,於訴訟程序中與親友達成和解順利購買親友名下持分。
少年因涉犯詐欺案件,經本事務所律師與被害人達成協議後,少年也深知悔悟,經法院裁准保護管束,不需要去感化教育。
當事人提供毒品給友人吸食,經檢察官起訴轉讓毒品後,當事人委託本所律師出庭辯護,後獲得法官給予緩刑判決。
當事人誤信好友前往森林保育地砍伐,經檢察官起訴違反森林法後,訴訟過程由本事務所律師協助,在當事人與林務局和解後獲得緩刑。
當事人發現先生外遇,經當事人委託本所律師向先生及外遇對象提出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訴訟,經法院判決當事人勝訴,當事人先生及外遇對象應連帶賠償4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