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因發現先生外遇而遭先生家暴,經當事人委託本所律師提出傷害告訴,檢察官認定當事人先生確有傷害犯行而將先生起訴。
當事人向地下錢莊借款,後因利息過高無法還款,竟遭地下錢莊控告詐欺,經當事人委託本所律師出庭辯護後,由檢察官認定當事人並無任何詐騙犯行給予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自小父親即因沉迷於賭博與女色而棄家庭於不顧,後父親年事已高反向當事人要求給付扶養費,經當事人委託本所律師提出免除扶養義務訴訟,經法院裁定當事人無需扶養父親。
當事人經友人邀約參加投資方案,事後遭投資方拒絕給付投資紅利款向,經當事人委託本所林敬哲律師提起訴訟後,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判決應給付新台幣87萬元。
近日接獲民眾詢問本律師是否擔任「巨鼎國際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顧問,本律師特此澄清:
一、本律師從未與「巨鼎國際科技有限公司」簽立法律顧問,也未提供法律顧問證書。
二、經本律師以經濟部商業司公司登記查詢,並無全名為「巨鼎國際科技有限公司」。
三、如有接獲「巨鼎國際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供記載本律師名義之文件或證書,請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經發現可能遭受詐騙時,請民眾逕向所在地警察局報案,或請撥165反詐騙專線。
四、如受詐騙需法律諮詢或協助,亦可與本律師聯繫。
五、歡迎各公司行號與本律師事務所簽立法律顧問證書,絕對不提供「詐騙集團」那種粗糙的法律顧問證書。

林敬哲律師/和律法律事務所
當事人先生於婚後即入監服刑,尚需四、五年才服刑期滿,當事人已無法維持婚姻生活,後當事人委託本所律師提出離婚訴訟,透過法院順利與在監之先生達成離婚調解。
當事人騎車不慎擦撞他人,並未待警察到場即離去,一審判刑八個月有期徒刑,後當事人委託本所律師提出上訴並順利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經法院判決緩刑兩年。
本所當事人劉小姐,遭起訴持用他人遺失之中油會員卡,於加油時用以折抵油資,經辯護律師為劉小姐提出本案加油站員工證詞有多項疑點,獲得法官採信,為無罪判決,還給劉小姐清白。
當事人太太長年在外積欠債務,導致債主不斷上門討債令當事人不勘其擾,後當事人委託本所律師提出離婚訴訟,經法院判決雙方已難以維持夫妻生活准予離婚。
當事人於105年12月21日受長官指示修繕公司鐵門,後意外墜地受傷,但公司拒絕賠償當事人之損害,後當事人委託本所律師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經檢察官偵查後對公司負責人提起公訴。
2018.09.17 最新消息
107年9月家庭暴力傷害案件勝訴
當事人因發現先生外遇而遭先生家暴,經當事人委託本所律師提出傷害告訴,檢察官認定當事人先生確有傷害犯行而將先生起訴。
2018.09.06 最新消息
107年9月詐欺案件勝訴
當事人向地下錢莊借款,後因利息過高無法還款,竟遭地下錢莊控告詐欺,經當事人委託本所律師出庭辯護後,由檢察官認定當事人並無任何詐騙犯行給予不起訴處分。
2018.08.13 最新消息
107年8月免除扶養義務案件勝訴
當事人自小父親即因沉迷於賭博與女色而棄家庭於不顧,後父親年事已高反向當事人要求給付扶養費,經當事人委託本所律師提出免除扶養義務訴訟,經法院裁定當事人無需扶養父親。
2018.08.06 最新消息
107年8月給付投資紅利案件勝訴
當事人經友人邀約參加投資方案,事後遭投資方拒絕給付投資紅利款向,經當事人委託本所林敬哲律師提起訴訟後,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判決應給付新台幣87萬元。
2018.07.10 最新消息
事務所公告
近日接獲民眾詢問本律師是否擔任「巨鼎國際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顧問,本律師特此澄清:
一、本律師從未與「巨鼎國際科技有限公司」簽立法律顧問,也未提供法律顧問證書。
二、經本律師以經濟部商業司公司登記查詢,並無全名為「巨鼎國際科技有限公司」。
三、如有接獲「巨鼎國際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供記載本律師名義之文件或證書,請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經發現可能遭受詐騙時,請民眾逕向所在地警察局報案,或請撥165反詐騙專線。
四、如受詐騙需法律諮詢或協助,亦可與本律師聯繫。
五、歡迎各公司行號與本律師事務所簽立法律顧問證書,絕對不提供「詐騙集團」那種粗糙的法律顧問證書。

林敬哲律師/和律法律事務所
2018.06.18 活動快訊
本所即日起提供免費電話法律諮詢服務
和律法律事務所於即日起,提供免費電話法律諮詢服務,連絡電話為03-335-6535,歡迎有需要的民眾來電諮詢。
2018.06.13 最新消息
107年6月離婚案件調解成立
當事人先生於婚後即入監服刑,尚需四、五年才服刑期滿,當事人已無法維持婚姻生活,後當事人委託本所律師提出離婚訴訟,透過法院順利與在監之先生達成離婚調解。
2018.06.12 最新消息
107年6月肇事逃逸案件緩刑兩年
當事人騎車不慎擦撞他人,並未待警察到場即離去,一審判刑八個月有期徒刑,後當事人委託本所律師提出上訴並順利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經法院判決緩刑兩年。
2018.06.05 最新消息
107年6月詐欺案件獲無罪判決
本所當事人劉小姐,遭起訴持用他人遺失之中油會員卡,於加油時用以折抵油資,經辯護律師為劉小姐提出本案加油站員工證詞有多項疑點,獲得法官採信,為無罪判決,還給劉小姐清白。
2018.06.01 最新消息
107年6月離婚案件勝訴
當事人太太長年在外積欠債務,導致債主不斷上門討債令當事人不勘其擾,後當事人委託本所律師提出離婚訴訟,經法院判決雙方已難以維持夫妻生活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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