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客戶您好,和律法律事務所
在此為您做線上服務
請將您寶貴的問題或意見,寫入下列表格中
和律法律事務所之專業律師,將在最快時間內為您解答
律師您好,我是先前的多媒體工作的李先生,先感謝您的回覆,必須先有上次的提問前提下,以下的問題才能進一步討論。 事件原委大概是這樣,我只與甲方簽屬外包製作的合約(二包),日期是到9月19日止,但現在因為甲方的客戶(丙)的關係,導致案件的拖沓,以至於我們原本的合約期間無法順利完成任務內容,這時甲方提出是否可以延長合約時間到9月30日,而我這邊提出的條件是需於9月30日送交請款單,10月5日支付報酬,甲方有答應,但上述(條件/答應)都只有文字訊息紀錄留存無立約,而我之前也已跟甲方協商好9月28日提交我們雙方協議好的成品式樣,9月28日我也如約提交,甲方於9月30日也告知我已經在填寫請款單,但到了10月4日說丙方有修正要我依合約的條例處理, 內容如下: 甲方於乙方完成業務後,如發現有任何瑕疵或任何修正需求時,得於委託期間結束後 21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雙方約定適當修正日期,此期間甲方不負擔任何乙方產生 之費用。若甲方不在該期間內提出,視為驗收完成。 因此並未支付報酬。 所以我這邊有幾點想要請教律師: 1.我是與甲方簽約又不是丙方,也依合約內容製作,最後也因對方答應我的條件而延長合約期限,也如約完成且甲方承諾9月30日後若丙方有修正將由丙方自行承擔,那現在甲方現在用條例來強制我修改及不付款,請問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2.文字記錄的條件及答應是否有法律效益?? 3.是否可以認知甲方將成果交付給丙方審核即代表甲方"已"接受成品?? 4.前文描述中,有任何可支撐甲方堅決業務委託內容未完成,因此不付款的情形嗎?? 5.甲方於9月30日表示請款單已經在寫了,10月3日會沒問題會傳給我,但都沒收到,到10月4日才說有丙方的修正,平常業務我不會覺得怎樣,但這牽涉到請款(錢),總覺得時間點太巧,是否有構成欺詐的問題呢?? 以上,再麻煩撥冗回應了,感謝。
李先生-於2022-10-06 13:57:04
李先生  您好
1.
甲方無法以他跟丙方的約定來要求你
2.
文字紀錄也可以當作契約內容一部分
3.
依你所述
甲方確實已收受成品
4.
沒有
5.
這不是詐欺
只是民事債務不履行的糾紛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0-06 13:57:04
律師你好 先前與人發生車禍,起初至調解委員會調解都調解不成,後序對方提告我過失傷害,有去過一次地檢署,地檢署詢問雙方過程後,要我們在調解一次看看,後來在調解一次因為金額的問題還是沒成,調解委員會表明調解不成會發文送回地檢署,時間大約經過1個月左右,對方致電我方保險說想在調解看看,這次調解有成,對方也有簽署聲請撤回告訴狀跟和解書,我拿到後有馬上去地檢署繳交,本來以為案件以結案,時間大約過了2個星期左右,我收到檢察署的起訴書,起訴我刑法284條,所以我現在只能等收到傳票跑法院?上法院跟法官說明?還是能提前在跑一次地檢署說明以和解? 謝謝
吳先生-於2022-10-05 23:53:08
吳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你已經被起訴了所以案子已經脫離地檢署送到法院去
你後續要去跟承辦法官表示被害人已經撤告和解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0-05 23:53:08
律師您好,我簡單介紹一下我是多媒體相關從業者,想請問在外包的案件中,即便沒有簽合約(以經立了,但沒簽上),但實際上已經製作且提交成品給對方,對方都勢必需要付報酬對嗎?? 感謝。
李先生-於2022-10-05 20:30:20
李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如果對方確實已經收受你的成品
那就應該要支付之前談好的報酬給你
跟有無簽立合約無關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0-05 20:30:20
律師 您好 我有些關於線上拍賣的問題想請教您 (對方)買方於2022/09/08 22:14:53 購買我(賣方)的無線滑鼠,並且於2022/09/13完成訂單並取貨成功, 但是他在10/2 才通知滑鼠有瑕疵, 詢問可以是否退費或換貨? 請問律師 這樣是否還適用7天鑑賞期 ? 需要答應他的退換貨嗎?謝謝您
陳小姐-於2022-10-05 19:13:28
陳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買方使用該滑鼠期間早已超過七天鑑賞期
不需要讓他退換貨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0-05 19:13:28
律師 您好 有個刑附民案,對方刑事一審已判刑,民事尚未開庭。法院安排多次的調解皆不知所云,甚至未到。 我該如何加速賠償,可上訴狀加速事宜嗎?
余先生-於2022-10-05 14:49:50
余先生  您好
如果要加速審理
要跟法官表達你這邊沒有繼續調解的意願
省略調解程序可以加快案件進度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0-05 14:49:50
請問我購買一台權利車 忘記驗車去補驗 說車子有狀況不能驗車 後來我才發現是失竊車 我現在開上路被抓有法律責任嗎
何先生-於2022-10-04 19:22:53
何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你駕駛的是贓車
可能會構成刑法收受贓物罪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0-04 19:22:53
您好:想詢問一下有關在私人診所發現包藥的僅是一般助理身份,沒有藥事證照或護理師執照,這樣枉顧患者用藥安全,合法嗎?謝謝
李先生-於2022-10-04 08:45:58
李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應該屬於診所行政作業上有無疏失的問題
建議您詢問當地衛生局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0-04 08:45:58
因轉錯帳提不當得利,判決下來對方需償還,但對方卻取消我匯錯錢之帳戶,郵局帳戶也無法執行,請問可以告他侵佔嗎?
石小姐-於2022-10-04 02:09:13
石小姐  您好
無法清楚何謂取消你匯錯錢的帳戶
如果你的意思是對方註銷自己的帳戶
你還是可以依照判決書去對他其他的財產去強制執行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0-04 02:09:13
您好,不久前再蝦皮請一位海外代購賣家協助幫忙代購外國商品,但因為是由代購方先付款,我方並未付款很不幸遇到外國詐騙,代購表示之後我方必需要補款給他,否則他會警局備案,代購態度不是很好我方也沒有不處理的意思,想了解也並非由我方詐騙他請問我方需要負擔什麼法律責任嗎 謝謝。
鍾先生-於2022-10-03 13:21:58
鍾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是代購方自己被詐騙
跟我們無關
我們無須負擔任何法律責任及賠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0-03 13:21:58
您好,請問在線上遊戲中,若有人持續性的(上線不到一分鐘就斷線)使用惡意軟體(外掛)導致本人遊戲中斷斷線,無法正常玩遊戲,此現象已連續了9天之久。請問對方此行為有構成犯罪嗎? 例如刑法第304條[1]規定,透過強暴、脅迫,使別人做無義務之事,或妨礙他人行使權利,構成強制罪。 或著是有構成其它罪行。還請幫忙解惑,感謝。
陳先生-於2022-10-01 22:30:16
陳先生  您好
如果你可以證明對方是針對你故意讓你遊戲斷線
則對方的行為構成刑法強制罪及妨害電腦使用罪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0-01 22:30:16
親愛的客戶您好,和律法律事務所
在此為您做線上服務
請將您寶貴的問題或意見,寫入下列表格中
和律法律事務所之專業律師,將在最快時間內為您解答.
律師您好,我是先前的多媒體工作的李先生,先感謝您的回覆,必須先有上次的提問前提下,以下的問題才能進一步討論。 事件原委大概是這樣,我只與甲方簽屬外包製作的合約(二包),日期是到9月19日止,但現在因為甲方的客戶(丙)的關係,導致案件的拖沓,以至於我們原本的合約期間無法順利完成任務內容,這時甲方提出是否可以延長合約時間到9月30日,而我這邊提出的條件是需於9月30日送交請款單,10月5日支付報酬,甲方有答應,但上述(條件/答應)都只有文字訊息紀錄留存無立約,而我之前也已跟甲方協商好9月28日提交我們雙方協議好的成品式樣,9月28日我也如約提交,甲方於9月30日也告知我已經在填寫請款單,但到了10月4日說丙方有修正要我依合約的條例處理, 內容如下: 甲方於乙方完成業務後,如發現有任何瑕疵或任何修正需求時,得於委託期間結束後 21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雙方約定適當修正日期,此期間甲方不負擔任何乙方產生 之費用。若甲方不在該期間內提出,視為驗收完成。 因此並未支付報酬。 所以我這邊有幾點想要請教律師: 1.我是與甲方簽約又不是丙方,也依合約內容製作,最後也因對方答應我的條件而延長合約期限,也如約完成且甲方承諾9月30日後若丙方有修正將由丙方自行承擔,那現在甲方現在用條例來強制我修改及不付款,請問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2.文字記錄的條件及答應是否有法律效益?? 3.是否可以認知甲方將成果交付給丙方審核即代表甲方"已"接受成品?? 4.前文描述中,有任何可支撐甲方堅決業務委託內容未完成,因此不付款的情形嗎?? 5.甲方於9月30日表示請款單已經在寫了,10月3日會沒問題會傳給我,但都沒收到,到10月4日才說有丙方的修正,平常業務我不會覺得怎樣,但這牽涉到請款(錢),總覺得時間點太巧,是否有構成欺詐的問題呢?? 以上,再麻煩撥冗回應了,感謝。
李先生-於2022-10-06 13:57:04
李先生  您好
1.
甲方無法以他跟丙方的約定來要求你
2.
文字紀錄也可以當作契約內容一部分
3.
依你所述
甲方確實已收受成品
4.
沒有
5.
這不是詐欺
只是民事債務不履行的糾紛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0-06 13:57:04
律師你好 先前與人發生車禍,起初至調解委員會調解都調解不成,後序對方提告我過失傷害,有去過一次地檢署,地檢署詢問雙方過程後,要我們在調解一次看看,後來在調解一次因為金額的問題還是沒成,調解委員會表明調解不成會發文送回地檢署,時間大約經過1個月左右,對方致電我方保險說想在調解看看,這次調解有成,對方也有簽署聲請撤回告訴狀跟和解書,我拿到後有馬上去地檢署繳交,本來以為案件以結案,時間大約過了2個星期左右,我收到檢察署的起訴書,起訴我刑法284條,所以我現在只能等收到傳票跑法院?上法院跟法官說明?還是能提前在跑一次地檢署說明以和解? 謝謝
吳先生-於2022-10-05 23:53:08
吳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你已經被起訴了所以案子已經脫離地檢署送到法院去
你後續要去跟承辦法官表示被害人已經撤告和解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0-05 23:53:08
律師您好,我簡單介紹一下我是多媒體相關從業者,想請問在外包的案件中,即便沒有簽合約(以經立了,但沒簽上),但實際上已經製作且提交成品給對方,對方都勢必需要付報酬對嗎?? 感謝。
李先生-於2022-10-05 20:30:20
李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如果對方確實已經收受你的成品
那就應該要支付之前談好的報酬給你
跟有無簽立合約無關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0-05 20:30:20
律師 您好 我有些關於線上拍賣的問題想請教您 (對方)買方於2022/09/08 22:14:53 購買我(賣方)的無線滑鼠,並且於2022/09/13完成訂單並取貨成功, 但是他在10/2 才通知滑鼠有瑕疵, 詢問可以是否退費或換貨? 請問律師 這樣是否還適用7天鑑賞期 ? 需要答應他的退換貨嗎?謝謝您
陳小姐-於2022-10-05 19:13:28
陳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買方使用該滑鼠期間早已超過七天鑑賞期
不需要讓他退換貨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0-05 19:13:28
律師 您好 有個刑附民案,對方刑事一審已判刑,民事尚未開庭。法院安排多次的調解皆不知所云,甚至未到。 我該如何加速賠償,可上訴狀加速事宜嗎?
余先生-於2022-10-05 14:49:50
余先生  您好
如果要加速審理
要跟法官表達你這邊沒有繼續調解的意願
省略調解程序可以加快案件進度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0-05 14:49:50
請問我購買一台權利車 忘記驗車去補驗 說車子有狀況不能驗車 後來我才發現是失竊車 我現在開上路被抓有法律責任嗎
何先生-於2022-10-04 19:22:53
何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你駕駛的是贓車
可能會構成刑法收受贓物罪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0-04 19:22:53
您好:想詢問一下有關在私人診所發現包藥的僅是一般助理身份,沒有藥事證照或護理師執照,這樣枉顧患者用藥安全,合法嗎?謝謝
李先生-於2022-10-04 08:45:58
李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應該屬於診所行政作業上有無疏失的問題
建議您詢問當地衛生局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0-04 08:45:58
因轉錯帳提不當得利,判決下來對方需償還,但對方卻取消我匯錯錢之帳戶,郵局帳戶也無法執行,請問可以告他侵佔嗎?
石小姐-於2022-10-04 02:09:13
石小姐  您好
無法清楚何謂取消你匯錯錢的帳戶
如果你的意思是對方註銷自己的帳戶
你還是可以依照判決書去對他其他的財產去強制執行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0-04 02:09:13
您好,不久前再蝦皮請一位海外代購賣家協助幫忙代購外國商品,但因為是由代購方先付款,我方並未付款很不幸遇到外國詐騙,代購表示之後我方必需要補款給他,否則他會警局備案,代購態度不是很好我方也沒有不處理的意思,想了解也並非由我方詐騙他請問我方需要負擔什麼法律責任嗎 謝謝。
鍾先生-於2022-10-03 13:21:58
鍾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是代購方自己被詐騙
跟我們無關
我們無須負擔任何法律責任及賠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0-03 13:21:58
您好,請問在線上遊戲中,若有人持續性的(上線不到一分鐘就斷線)使用惡意軟體(外掛)導致本人遊戲中斷斷線,無法正常玩遊戲,此現象已連續了9天之久。請問對方此行為有構成犯罪嗎? 例如刑法第304條[1]規定,透過強暴、脅迫,使別人做無義務之事,或妨礙他人行使權利,構成強制罪。 或著是有構成其它罪行。還請幫忙解惑,感謝。
陳先生-於2022-10-01 22:30:16
陳先生  您好
如果你可以證明對方是針對你故意讓你遊戲斷線
則對方的行為構成刑法強制罪及妨害電腦使用罪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0-01 22:30:16
Copyright © 2015 Peace of Law Attorneys-at-Law.
All rights reserved
立即來電 Facebook 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