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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好,想請教關於車禍案件的法律問題。 甲方逆向行駛,我有閃避,但還是發生碰撞,甲方為機車駕駛,我方為汽車駕駛。因碰撞,致甲方腿部粉碎性骨折。 但報案三聯單上清楚記載對方逆向行駛才導致事故,我方為零造責。 近日我收到法院通知,甲方向我提告民事賠償金,並宣稱造責為7:3,向我求償30萬元,訴狀由法扶機構律師填寫。 請問律師,這樣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呢? 除了民事訴訟外,甲方也對我提告刑事訴訟,請問在我方為零造責的情況下,我該怎麼處理呢?
陳小姐-於2021-05-20 23:24:40
陳小姐  您好
1.
依妳所述
對方機車如果是正面跟妳的汽車碰撞
會有可能遭判斷是「未注意車前狀況」
如果被檢察官這樣認定那就會成立刑法過失傷害罪
2.
是否零肇責不是以初判表或是報案三聯單的記載來認定
法官還是有可能會把車禍責任送交第三單位鑑定
如果鑑定後妳還是零肇責
那妳不論民事或刑事訴訟都會勝訴
另外既然對方有請律師處理
建議妳這邊也委託律師應對比較妥當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5-20 23:24:40
律師,您好 請教您關於土地租賃問題: 土地租賃契約中有一條, "乙方(承租方)得將本契約轉讓予乙方相關,指定之公司或上述公司(含乙方)個別或共同,直接或間接投資 持股占百分之五十以上之關係企業,或與上述公司實際編制合併報表之關係企業.乙方須以書面通知甲方(出租方)前揭轉讓意旨,並 由受讓人承受乙方已繳之押金及預付之未到期租金。" 1. 關於此條約, 對於甲方(出租方)是否有任何風險存在? 因也未寫明其它損失等其它條件. 2. 轉讓的意思是否指受讓方同承租方概括認同契約所有內容呢?還是要再明訂受讓方的絛文同承租方?
蔡小姐-於2021-05-20 02:53:24
蔡小姐  您好
1.
該條文的設計讓甲方沒有同意與否的權利
只能被迫接受乙方要轉讓給符合契約約定之第三方
對甲方沒有保障
2.
轉讓等同讓第三方完全承受乙方在這個契約上的權利義務
不需要再明訂其他條文約束受讓方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5-20 02:53:24
律師您好, 我因為與對方有消費上的糾紛,而決定寄信到對方鄰居住址讓他們知道發生的事, 但事後我思考是否可能被指控妨害名譽? 可以請律師您幫忙初步判斷嗎? 和想請問若妨害名譽成立, 可能的刑責會是如何? 感謝您 內容: 寄這封信主要是想提醒,若您的25號鄰居吳秋億跟您推銷虛擬貨幣或普洱茶等投資商品,在做決定前可以仔細查證以避免後續可能的問題。我因為與吳購買虛擬貨幣而有衝突。我並不是指稱這是詐欺行為,或吳有涉嫌非法行為,因為法律上並沒有這樣的判決下來,所以我寫這封信並不是在指控。 但若非我持有錄音檔錄下吳說「有操盤手操作; 這麼做是在清白癡」等話,我可能更沒理由去考慮去提民事訴訟。因此站在單純提醒能多謹慎思考的立場上,假若吳對於您推薦類似商品,可以上FACEBOOK”戰情線民中心”社團,搜尋吳所屬的集團,再做判斷是否信任他們的商品。
呂先生-於2021-05-19 21:03:02
呂先生  您好
原則上你把跟對方私下的糾紛
透漏給第三人知道
如果知道的人數不是非常多
例如數十人或是上百人
而是只讓一兩個知道
那你這樣的行為不會構成誹謗、公然侮辱等妨害名譽的罪名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5-19 21:03:02
請問當一個跟你說要投資他口中的車行...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也沒簽合約...我要求要退款,但他有開一張本票...然後他一直種種的理由不退款...請問這樣該怎麼做....
顏小姐-於2021-05-19 07:25:47
顏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妳有取得一張對方開立的本票
若對方不退款
本票已屆到期日的話
妳可以拿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後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5-19 07:25:47
我媽媽的朋友請我媽媽幫忙跟債主借錢,口頭承諾會還錢也會給我媽媽一點佣金。但後來我媽媽的朋友拿到錢後就消失了,工作辭了、手機也換號碼了、任何通訊軟體帳號也都刪除。後來債主找媽媽要請她還錢,但當初媽媽跟債主借時也是口頭的沒有做任何的借據,請問這樣怎麼辦?
林小姐-於2021-05-18 21:54:55
林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媽媽還是必須還錢給債主
只是還了錢後可以向那位朋友求償或是主張不當得利
目前那位朋友已經找不到人了
他這樣的行為恐怕涉及詐欺罪
如果有他的基本資料
建議可以提告詐欺罪
讓司法單位把他找出來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5-18 21:54:55
你好,我媽媽過世10幾年了,而我們3姐妹屬於限定繼承,而最近又有收到一些討債的信件,我們是否需要償還這些錢呢?
徐小姐-於2021-05-18 07:31:52
徐小姐  您好
依照妳所述
如果已經辦理限定繼承
那屬於媽媽的債務就會由媽媽的遺產來清償
不會需要妳們拿出個人財產來清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5-18 07:31:52
關於網路的問題 我有在玩線上遊戲 這當中跟一個人吵架 然後對方氣不過 就去改了遊戲ID 打上我的本名 並在本名後面增加辱罵的字眼 更在簡介中打上了我的本名全名 並且洩漏我公司的地址 請問這樣有構成什麼犯罪嗎 如果構成犯罪該怎麼做呢
錢先生-於2021-05-17 14:07:32
錢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對方的行為可能構成刑法妨害名譽罪
你可以至派出所報案對他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5-17 14:07:32
想問問偷拍相關刑責以及和解方法
郭先生-於2021-05-15 22:58:40
郭先生  您好
偷拍行為涉及刑法第315-1條妨害秘密罪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想跟被害人協商和解
必須提出被害人可以接受的和解金額
並且簽立和解協議書及刑事撤回告訴狀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5-15 22:58:40
律師早安:我想請教一下,我女兒原訂於5月15日(這個星期六)將在桃園八德婚宴會館舉行結婚典禮並辦婚宴。 由於5月11日政府宣佈疫情進入第二級,我們席開44桌,超過100人,所以不能舉辦! 我們跟會館申請退訂,會館說我們不是「不可抗拒外力」所以不能退訂,還需賠償違約金⋯他們只願意接受延期(三個月內)或是減少桌數⋯ 想請問律師,我們有符合「不可抗拒之因素」嗎?他們說政府沒有明定「不可辦婚宴」! 我們說不用退錢,能否折抵消費,他們堅決拒絕,叫我們自己去找消保官來談⋯ 想請問律師,我該如何是好呢? 麻煩律師幫忙~感恩
董小姐-於2021-05-14 08:19:59
董小姐  您好
因為疫情發生的消費糾紛
建議先找消保官協調
協調不成才委託律師對婚宴會館提出損害賠償訴訟或退還訂金訴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5-14 08:19:59
您好: 我是在便利商店擔任營業主管,想詢問,若店長未作開會要作的報告,我幫他作到凌晨2點多,他自己說會入1萬元母親節預購(有line對話),後來食言又沒達成業績目標,我請工讀生幫他入了長效期冷凍商品,方便賣完可以把錢拿回來,當週他自己只入了1600預購,我請工讀生幫他在入8673預購,合計10273。請問後續他可以不把8673補足嗎?會有法律責任嗎?請協助解惑,謝謝。
蔡先生-於2021-05-14 06:37:05
蔡先生  您好
如果店長入一萬元母親節預購的承諾
是包含長效期冷凍商品的部分
則一萬元扣除1600元的部分就是店長債務不履行的範圍
可以請求店長履行
但這是民事責任不是刑事責任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5-14 06:37:05
親愛的客戶您好,和律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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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好,想請教關於車禍案件的法律問題。 甲方逆向行駛,我有閃避,但還是發生碰撞,甲方為機車駕駛,我方為汽車駕駛。因碰撞,致甲方腿部粉碎性骨折。 但報案三聯單上清楚記載對方逆向行駛才導致事故,我方為零造責。 近日我收到法院通知,甲方向我提告民事賠償金,並宣稱造責為7:3,向我求償30萬元,訴狀由法扶機構律師填寫。 請問律師,這樣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呢? 除了民事訴訟外,甲方也對我提告刑事訴訟,請問在我方為零造責的情況下,我該怎麼處理呢?
陳小姐-於2021-05-20 23:24:40
陳小姐  您好
1.
依妳所述
對方機車如果是正面跟妳的汽車碰撞
會有可能遭判斷是「未注意車前狀況」
如果被檢察官這樣認定那就會成立刑法過失傷害罪
2.
是否零肇責不是以初判表或是報案三聯單的記載來認定
法官還是有可能會把車禍責任送交第三單位鑑定
如果鑑定後妳還是零肇責
那妳不論民事或刑事訴訟都會勝訴
另外既然對方有請律師處理
建議妳這邊也委託律師應對比較妥當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5-20 23:24:40
律師,您好 請教您關於土地租賃問題: 土地租賃契約中有一條, "乙方(承租方)得將本契約轉讓予乙方相關,指定之公司或上述公司(含乙方)個別或共同,直接或間接投資 持股占百分之五十以上之關係企業,或與上述公司實際編制合併報表之關係企業.乙方須以書面通知甲方(出租方)前揭轉讓意旨,並 由受讓人承受乙方已繳之押金及預付之未到期租金。" 1. 關於此條約, 對於甲方(出租方)是否有任何風險存在? 因也未寫明其它損失等其它條件. 2. 轉讓的意思是否指受讓方同承租方概括認同契約所有內容呢?還是要再明訂受讓方的絛文同承租方?
蔡小姐-於2021-05-20 02:53:24
蔡小姐  您好
1.
該條文的設計讓甲方沒有同意與否的權利
只能被迫接受乙方要轉讓給符合契約約定之第三方
對甲方沒有保障
2.
轉讓等同讓第三方完全承受乙方在這個契約上的權利義務
不需要再明訂其他條文約束受讓方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5-20 02:53:24
律師您好, 我因為與對方有消費上的糾紛,而決定寄信到對方鄰居住址讓他們知道發生的事, 但事後我思考是否可能被指控妨害名譽? 可以請律師您幫忙初步判斷嗎? 和想請問若妨害名譽成立, 可能的刑責會是如何? 感謝您 內容: 寄這封信主要是想提醒,若您的25號鄰居吳秋億跟您推銷虛擬貨幣或普洱茶等投資商品,在做決定前可以仔細查證以避免後續可能的問題。我因為與吳購買虛擬貨幣而有衝突。我並不是指稱這是詐欺行為,或吳有涉嫌非法行為,因為法律上並沒有這樣的判決下來,所以我寫這封信並不是在指控。 但若非我持有錄音檔錄下吳說「有操盤手操作; 這麼做是在清白癡」等話,我可能更沒理由去考慮去提民事訴訟。因此站在單純提醒能多謹慎思考的立場上,假若吳對於您推薦類似商品,可以上FACEBOOK”戰情線民中心”社團,搜尋吳所屬的集團,再做判斷是否信任他們的商品。
呂先生-於2021-05-19 21:03:02
呂先生  您好
原則上你把跟對方私下的糾紛
透漏給第三人知道
如果知道的人數不是非常多
例如數十人或是上百人
而是只讓一兩個知道
那你這樣的行為不會構成誹謗、公然侮辱等妨害名譽的罪名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5-19 21:03:02
請問當一個跟你說要投資他口中的車行...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也沒簽合約...我要求要退款,但他有開一張本票...然後他一直種種的理由不退款...請問這樣該怎麼做....
顏小姐-於2021-05-19 07:25:47
顏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妳有取得一張對方開立的本票
若對方不退款
本票已屆到期日的話
妳可以拿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後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5-19 07:25:47
我媽媽的朋友請我媽媽幫忙跟債主借錢,口頭承諾會還錢也會給我媽媽一點佣金。但後來我媽媽的朋友拿到錢後就消失了,工作辭了、手機也換號碼了、任何通訊軟體帳號也都刪除。後來債主找媽媽要請她還錢,但當初媽媽跟債主借時也是口頭的沒有做任何的借據,請問這樣怎麼辦?
林小姐-於2021-05-18 21:54:55
林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媽媽還是必須還錢給債主
只是還了錢後可以向那位朋友求償或是主張不當得利
目前那位朋友已經找不到人了
他這樣的行為恐怕涉及詐欺罪
如果有他的基本資料
建議可以提告詐欺罪
讓司法單位把他找出來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5-18 21:54:55
你好,我媽媽過世10幾年了,而我們3姐妹屬於限定繼承,而最近又有收到一些討債的信件,我們是否需要償還這些錢呢?
徐小姐-於2021-05-18 07:31:52
徐小姐  您好
依照妳所述
如果已經辦理限定繼承
那屬於媽媽的債務就會由媽媽的遺產來清償
不會需要妳們拿出個人財產來清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5-18 07:31:52
關於網路的問題 我有在玩線上遊戲 這當中跟一個人吵架 然後對方氣不過 就去改了遊戲ID 打上我的本名 並在本名後面增加辱罵的字眼 更在簡介中打上了我的本名全名 並且洩漏我公司的地址 請問這樣有構成什麼犯罪嗎 如果構成犯罪該怎麼做呢
錢先生-於2021-05-17 14:07:32
錢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對方的行為可能構成刑法妨害名譽罪
你可以至派出所報案對他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5-17 14:07:32
想問問偷拍相關刑責以及和解方法
郭先生-於2021-05-15 22:58:40
郭先生  您好
偷拍行為涉及刑法第315-1條妨害秘密罪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想跟被害人協商和解
必須提出被害人可以接受的和解金額
並且簽立和解協議書及刑事撤回告訴狀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5-15 22:58:40
律師早安:我想請教一下,我女兒原訂於5月15日(這個星期六)將在桃園八德婚宴會館舉行結婚典禮並辦婚宴。 由於5月11日政府宣佈疫情進入第二級,我們席開44桌,超過100人,所以不能舉辦! 我們跟會館申請退訂,會館說我們不是「不可抗拒外力」所以不能退訂,還需賠償違約金⋯他們只願意接受延期(三個月內)或是減少桌數⋯ 想請問律師,我們有符合「不可抗拒之因素」嗎?他們說政府沒有明定「不可辦婚宴」! 我們說不用退錢,能否折抵消費,他們堅決拒絕,叫我們自己去找消保官來談⋯ 想請問律師,我該如何是好呢? 麻煩律師幫忙~感恩
董小姐-於2021-05-14 08:19:59
董小姐  您好
因為疫情發生的消費糾紛
建議先找消保官協調
協調不成才委託律師對婚宴會館提出損害賠償訴訟或退還訂金訴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5-14 08:19:59
您好: 我是在便利商店擔任營業主管,想詢問,若店長未作開會要作的報告,我幫他作到凌晨2點多,他自己說會入1萬元母親節預購(有line對話),後來食言又沒達成業績目標,我請工讀生幫他入了長效期冷凍商品,方便賣完可以把錢拿回來,當週他自己只入了1600預購,我請工讀生幫他在入8673預購,合計10273。請問後續他可以不把8673補足嗎?會有法律責任嗎?請協助解惑,謝謝。
蔡先生-於2021-05-14 06:37:05
蔡先生  您好
如果店長入一萬元母親節預購的承諾
是包含長效期冷凍商品的部分
則一萬元扣除1600元的部分就是店長債務不履行的範圍
可以請求店長履行
但這是民事責任不是刑事責任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1-05-14 06: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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