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想補充,賣家拿了8000 後續跟我說這只是民事賠償,他還可以走刑事,還跟我要其他東西當作補償,這部份我該怎麼做處理? 謝謝你
尤先生-於2017-11-16 22:47:13
尤先生 您好
如果你覺得對方要求其他賠償不合理
那就拒絕他
之後若他提起詐欺告訴我們再向檢察官說明並無任何詐欺犯行
若你願意再賠償他
則務必簽立和解協議書以免對方需索無度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1-16 22:47:13
想請問一下,我今天是賣家,我出貨給買家時 沒有檢查商品 也沒有拍照存證,那買家收到後,覺得不是當初講的商品,他說可以提告詐欺,但後續我也連同商品+紅包 已8000包給他(但未給他簽任何單子 已表示證明)但買家後續跟我說 8000只是民事賠償,後續還要我給他其他東西,不然就走刑事,這樣可以構成詐欺嗎? 我也不曉得商品是否被調包,商品當初原封不動的拆下,在已原封不動的寄出
尤先生-於2017-11-16 09:34:27
尤先生 您好
刑事訴訟上
被告有無罪推定及不自證己罪等原則保護
若告訴人沒辦法證明你用假商品騙他
則檢察官無法認定你有詐欺犯行
另外因你已賠償8000元給對方
則若無具體證據下檢察官通常會考量你已賠償而給予不起訴處分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1-16 09:34:27
律師您好 想要請問一下 1.如果我原本向公司提出離職,但是沒有提到離職日期是什麼時候?老闆原本希望我做到10/31,可是他10/23才臨時通知說因為想要把店給別人管理,所以讓我做到10/24。這樣算是被資遣嗎? 2.原本應該11/10就要領薪水了,可是拖到11/15(今天)才給,而且薪水不是他原本答應給我的那個薪水。之前都會給明細,但是這次沒有給,那這樣是否有違法?不好意思,再麻煩了
賴小姐-於2017-11-16 00:50:12
賴小姐 您好
1.
由於是我們先主動離職的
僅係事後離職日期有變動
這樣並不影響當初我們的主動離職
不會因而變成被資遣
2.
妳可以向老闆要求提供薪資明細
若老闆不提供
或是提供後確實有短少
可向當地勞工局申請調解補發短少薪資
以維護妳的權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1-16 00:50:12
遺產特留份: 外公剛去世,外婆已去世,生前都是阿姨在顧,外公的財產都是阿姨在處理,聽說外公去世前已將ㄧ些房子土地過戶或贈與給阿姨。 不打算分遺產給我母親。 請問我母親可以爭取什麼?例外公保險、存款等.. 如何去爭取?如果阿姨自己將相關存款領出,我們能做什麼?
蔡先生-於2017-11-15 21:20:13
蔡先生 您好
若已經無法跟阿姨協調分割遺產事宜
則可先向國稅局調閱外公遺產清單
再向法院提出遺產分割訴訟
並透過法院分別查詢存款、保險、股票等財產之明細
才能完整計算外公遺產數額
也才有辦法計算媽媽應繼承的遺產範圍
至於阿姨將存款領出並不會影響法院計算遺產的範圍
若經法院判決後
還是可憑判決對阿姨財產做強制執行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1-15 21:20:13
不好意思上一個問題沒補充到 變賣土地的原因是要給我媽媽養病請看護用
沈小姐-於2017-11-15 20:12:50
沈小姐 您好
就妳跟妳媽媽出售農地的行為是否構成詐欺
關鍵在於妳跟妳媽媽是否有向買方施以詐術
跟妳們變賣土地的原因並沒有關係
所以尚不需要擔心這部分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1-15 20:12:50
不好意思 請問 我媽媽有一片農地(這片土地共業有四人) 因為媳婦孫子不孝,不得已才會變賣土地, 土地介紹人也就是購買人,全部過戶過程都是他(買方、介紹人)處理, 因我媽媽年紀大所以由我帶我媽媽去代書事務所辦理, 辦理時我媽媽也在場,我媽媽已經90歲,但頭腦清晰、但不識字,但我有代理簽收,銀行的本票是指定我媽媽的帳戶。 代書當時買賣過程也有錄音錄影,買方說因為這是共業的土地,買方表示有什麼問題他都會解決,只要能過戶就好。過戶完後一個半月 我媽媽和我都接到律師的存證信函,內容是說要控告我跟我媽媽惡意詐欺。民國79年此農地被我哥哥(幾年前過世了)的太太拿去建農舍套位(空地比),因此要告我們惡意詐欺,銀行本票是指定入我媽媽的帳戶。 請問這樣我有法律責任嗎?
沈小姐-於2017-11-15 20:10:23
沈小姐 您好
由於沒有看到律師的存證信函以及買賣契約
尚無法精確判斷對方為何指控妳們詐欺
僅能猜測是否對方以為該農地為其上未有農舍建物的農地
而認定妳跟妳媽媽刻意隱瞞先前哥哥大嫂建農舍套位一事
另外,既然尚未進入訴訟程序
應有機會雙方和平解除買賣契約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1-15 20:10:23
你好 想請問 我們祖屋本來是阿公的名字 然後阿公過世之後 由阿公的大兒子繼承(下面有5個妹妹) 目前大兒子已經過世了 房子繼承給大兒子的老婆 大兒子的老婆之前都沒在照顧阿嬤到現在也是 甚至過分到把阿嬤房間往廁所的門封起來 不給她上廁所 還趕我阿嬤出去不給他住在祖屋 目前我們已經準備安排阿嬤過去養老院住 這樣想請問該如何解決
陳先生-於2017-11-15 17:44:39
陳先生 您好
1.
該祖屋當初在辦理由兒子一人繼承時
其他有權繼承的女兒跟阿嬤有無同意?
若當初的繼承手續有瑕疵
則可透過訴訟將祖屋由兒子的老婆名下部分取回
2.
就扶養義務順序而言
依照民法第1115條規定
兒子的老婆對於阿嬤的扶養義物順位在阿嬤女兒之後
所以目前尚不能請求兒子老婆扶養阿嬤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1-15 17:44:39
請問律師 106年的易服社會勞動之時數如何計算? 如果已經判 應執行刑罰:拘役35日如准易科以新台幣1000折算一日,還能申請易服社會勞動服務嗎
黃小姐-於2017-11-14 23:16:55
黃小姐 您好
1.
依刑法第41條第2項規定
社會勞動六小時可折算一日
2.
依照刑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拘役35日是可以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1-14 23:16:55
律師您好: 今日收到台南最高法院的執行傳票命令,因妨礙自由,易科罰金35000,可以勞動服務或繳罰緩, 可是我打電話問法官他說:勞動服務只能周一到週五每天八到五點半做完,我問他不能用放假時間做嗎?他說不行 可是我到網路上看桃園地檢署的網站是說可以利用假日或是放假時間做。 還是因為我是台南最高法院,每個地區的法院的勞動服務規範都不同,因為我有上班無法每天都去做,只能一個月做六天 如果我不是低收入戶,能否申請分期付款,因為有車貸及當鋪要繳,沒多餘的錢能一次繳清
黃小姐-於2017-11-14 23:01:10
黃小姐 您好
易科罰金後是否得分期繳納
由執行檢察官就個案作決定
你可持車貸、當鋪之證明文件
前往地檢署向執行檢察官說明妳的狀況
請求執行檢察官讓妳分期繳納罰金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1-14 23:01:10
您好~ 先生與人曖昧,所以我決定離婚,他不願意離婚。我們沒太大的財產問題,但有個小孩。想請問1.該由我方先擬好協議內容後約他談或是直接打離婚官司?2.協議要自行擬定或是可由律師協助?3.諮詢離婚問題甚至打官司所需的律師費用為多少?謝謝!!
游小姐-於2017-11-14 01:27:55
游小姐 您好
1.
若先生不願意離婚
則縱使由妳先擬好離婚協議書
只要先生不肯簽名還是無法辦理離婚登記
只能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2.
建議可於撰寫離婚協議書內容前
先諮詢律師相關法律上應注意事項
3.
每個案件因個案情節不同而無法統一報價
再麻煩妳來電事務所洽詢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1-14 01:2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