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由於母親先前車禍初判表顯示為轉灣車未禮讓直行車。經保險公司調閱監視器後所訴有些疑問想請教,監視器顯示母親先停於停車場出入口(只是停車場出入口而非十字路口或路口)看是否有車後左轉駛入畫有黃格網線處,左轉到一半遭後方直行車撞擊,這也算轉灣車未禮讓直行車嗎?因為警察一直跟母親說左轉就是錯!肇事責任左轉7直行3!母親心裡壓力很大(因為警察說左轉就不對),現在常說都停下來看沒車才轉也走格線內了還被撞開刀差點不能走路,現在對方還要獅子開口要錢!無奈! 感謝您的回覆。
許小姐-於2022-12-07 13:11:47
許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警察說的沒有錯
妳母親的肇責還是比較大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2-07 13:11:47
您好:想請問如果我設計的文宣未經我同意擅自進行修改並放置公開頁面使用,請問該怎麼辦?謝謝
許小姐-於2022-12-07 10:58:48
許小姐 您好
一般在上班時間因公務製作之文宣
其著作權會屬於公司所有
所以如果是公司內部人員未經你同意自行修改
不會違反任何法律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2-07 10:58:48
哈囉你好,我是買家在線上購物網站跟賣家購買購買客製化商品,但收到的商品與當初談好且雙方各自的認知不符,因此上消保會線上申訴,主要是想請消保會做公證來判斷誰對誰錯。然後我就收到賣家傳的訊息,請問我該理會它嗎,還是等到賣家真的要告我,我目前手邊能提供的證物就是雙方的聊天紀錄及收到的商品,當然賣家也一樣,謝謝。存證信函:XXX 先生/小姐 .露天買家帳號XXX因您投訴行為與事實不符。此情況已毀損我司商譽行為.此舉我司律師確認已構成刑法第310 條第2 項規定之加重誹謗罪及詐欺罪。請於期間內撤銷該行為(2022年12月25日23:59前).如期未更正.將依法提起告訴.並附帶民事賠償.因此案已牽涉司法.依法不再跟您私下留言並同步關閉私訊管道.如您於時限內仍未處理.本店律師將依法提起告訴.並於於庭上出示相關證據.目前已交由委任律師做處理.不再私下回應.還請您知悉!相關規定提出告訴,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管轄法院。1.民法第 184 條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2.詐欺罪:依不實指控、詐術要求退換貨以及退款之行為 律師:已構成詐欺
ERIC-於2022-12-06 22:40:40
ERIC 您好
依你所述
你的行為不會構成犯罪
對方純粹在嚇你而已
可以不予理會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2-06 22:40:40
您好,我在公立學校(是直轄市立的學校)擔任代理教師(就是一年一聘的那種老師) 近期因為一些原因,學校說鐘點費算錯了,叫我們返還多給的這部分的錢,請問我真的別無選擇,就只能乖乖繳回這個部分的錢嗎?還是有什麼申訴或救濟的管道呢?還是其實我在法律上完全沒有返還的義務? 雖然不是什麼天文數字,可是年關將近,被這樣追回一筆錢,我的生活可能會有點困難,所以還請指點,謝謝您!
張先生-於2022-12-05 23:22:38
張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由於無法了解學校算錯鐘點費是否合理
如果你不想返還
那就暫時不要返還
等學校提出依據或是經法院判決後再返還即可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2-05 23:22:38
您好,目前本人所處公司於公司內部擅自規定遲到未滿一小時,仍需填寫一小時之假單;在經過數次實際執行後,本人覺公司此行為使本人產生財務損失(即被引導放棄原本可領之部分薪資),應屬詐欺。 想詢問對於此案該如何蒐集合法可供司法採納之證據呢?
王先生-於2022-12-05 14:54:00
王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公司的做法並不構成詐欺
而是有無侵害勞工權益
建議你向當地政府勞工局提出申訴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2-05 14:54:00
你好! A公司跟B公司,定購50人份的餐盒,並約星期日上午十點30送達並交易完成!事後在下星期二下午,接到A公司的通知,有人員發生上吐下瀉,食物中毒的狀況,當下B公司立即回覆,因A公司食用了B公司的餐盒,基於善意並在事情尚未釐清之前,會把餐費總額全數退還,並請有症狀的人員就醫治療,在依相關證明,給付醫藥費用!並承諾會詢問當日、隔天有定餐之客人,是否有相同狀況發生 A公司事後,陸陸續續發來通知,有員工發上狀況,並詢問是否是,餐盒中的食物受到污染,導致食物中毒?最後並附上表格,以個人名義要求給付慰問金,當下b公司的答覆是,請提出相關證明,能指出是食用b公司的餐盒導致食物中毒,b公司願付全責。 想請問如果A公司提供不出證明,是因食用B公司的餐盒導致食物中毒,B公司是否能提出商譽損失求償呢? 備注1.事發後詢問當日或格日有訂餐盒的個人及公司是否有發生相同狀況,而導致對b公司餐盒的不信任,竟而減少或取消定單! 備注2.食物中毒通報流程,2人以上在不同醫院就醫,並食用同一家店的食品,經醫師認定為食物中毒,即提報衛生局!
林-於2022-12-01 21:55:43
林 您好
依你所述
A公司是私下跟B公司反映餐盒有問題的狀況
而不是上網PO文或是訴諸媒體
所以縱使餐盒有問題的事情不成立
B公司也不能主張商譽受損的求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2-01 21:55:43
林律師您好 我外婆是房屋所有權人,她信託給她的同居人,目前還有貸款,如外婆死亡房屋的所有權同居人可以拿走嗎?那貸款的部分是否為同居人該付清呢?
黃-於2022-12-01 20:46:05
黃 您好
一般信託會在死亡後終止
所以同居人無法因為信託取得房屋所有權
但詳細的內容還是要看信託契約來判斷
而貸款還是要以當初跟銀行簽約借錢的人為還款人
與信託無關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2-01 20:46:05
我是加盟主,公司送來的商品是腐爛的卻要我自己店裡吸收,請問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陳-於2022-12-01 13:02:58
陳 您好
建議你將腐爛的商品拍照攝影蒐證
並且以存證信函通知公司退換貨
以保障你的權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2-01 13:02:58
您好: 日前我於國道開放路肩通行時段使用路肩,事後卻收到罰單,應該是我開到出口車道時(未到槽狀線)切回主線車道被檢舉。 後來我查到「國道主線實施開放路肩作業規定」四、(一) 1.行駛路肩車輛於「路肩限行小車 禁止變換車道」標誌後限往出口車流行駛,得變換至減速車道或出口匝道駛出,不得變換至主線、爬坡道或輔助車道。 2.非往出口小車須於「路肩限行小車 禁止變換車道」標誌前駛離路肩。 但上述交通標誌似乎只有講路肩,沒有提到出口的部分,這樣是否牴觸「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的規定? 該條規定寫「應」提供。
池先生-於2022-11-30 12:12:12
池先生 您好
如果你對收到罰單的處分不服
可以敘明理由後向監理站申訴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1-30 12:12:12
本人於今年10月31日正式於前任公司離職解除勞務,依該公司規定,本人在職時使用的員工帳號與信箱會在隔日停權,一周後刪除無法再使用。 卻在前二天得知,前任公司於11/7與11/12於內部作業流程時,不僅擅用我的員工帳號以我的名義作流程申請單,還於其他單據流程中擅自以我的名義進行同意該流程。 想請教,該公司此舉是否已構成犯罪事實?有哪些罪名呢?
陳小姐-於2022-11-30 10:17:11
陳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公司是過失使用了你的名義進行內部作業流程
而不是故意以你的名義為之
如果公司這樣的行為沒有造成妳的損害
則目前尚未構成犯罪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1-30 1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