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 律師您好 姑姑去世, 處理遺產問題時, 發現姑姑有一位在美國加州早已去世的哥哥, 在台灣戶籍仍掛存活,但除台灣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外, 由於多年未聯絡, 完全無法拿到綠卡號碼,護照等資料, 因此無法至美國申請其死亡證明, 也無法將其台灣戶籍除戶, 所以姑姑的另外兩位弟弟無法順利繼承遺產, 想請問律師, 是否還有其他方法可以申請到美國死亡證明? 或是否有其他可以順利繼承遺產方法? 非常感謝
黃小姐-於2022-11-05 17:02:37
黃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建議姑姑的弟弟可以向法院提出遺產分割訴訟
並於訴訟中請求法院透過外交部向美國函詢在加州哥哥是否有死亡證明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1-05 17:02:37
有些急迫沒有打給1955因為今晚將與老闆的律師溝通 我是一位時薪計算的工讀生,在7月拿到薪資時發現老闆並沒有給我加班費,於是詢問老闆,而老闆告知我無論是不是加班都為時薪計算,於是我想要求老闆給予加班費 目前我的7月排班共15天 其中2天上班時間為從中午12時至晚間12時 3天上班時間為從中午12時至晚間11時 其餘皆是中午12時至晚間9時 8月共排8天 其中1天上班時間為從中午12時至晚間11時 其餘皆是中午12時至晚間9時 9月共排4天 其中1天上班時間為從中午12時至晚間11時 其餘皆是中午12時至晚間9時 昨日我提出希望老闆按照勞基法計算薪資,他卻提出網咖是屬於資訊服務業適用四週或兩週的彈性工時所以不想給錢 而目前查找的資料網咖是娛樂業所以仍需給予加班費且時薪工似乎並不適用彈性工時(不確定)他卻堅持認為他的網咖適用(網咖是普通那種開台計時付費跟櫃檯賣餐點的普通網咖)不願意給加班費 他還說當初簽合同有跟我口頭協議一律都是168時薪計算,所以他合法 我回應說只要違反勞基法合同不成立 他卻說這是在法律邊緣的事因為當時我們口頭談妥所以一切皆合法叫我這個毛頭小子不要以為自己可以成功 請問我該如何請求老闆給予我加班費呢(已知目前老闆未給予我時薪制工讀生保勞健保及給予加班費)
蔡小姐-於2022-11-05 08:00:06
蔡小姐 您好
如果妳跟老闆對於薪資跟加班費的計算沒有共識
建議妳向當地政府勞工局申訴
由勞工局來安排雙方調解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1-05 08:00:06
律師你好 房東和房客已雙方約定好3/15租賃契約終止 請問以下狀況: 1) 房客不想繳交最後一個月房租想以押金扣抵房租,房東是否可以拒絕? 2) 房客無法在契約終止日3/15出現點交且遲遲不回覆點交時間,房東是否可以訊息告知房客訂定點交時限,例如:房客須於3/16-3/23之間點交,如未出現則視同雙方完成點交手續。 且在點交時限結束後,房東如需進入前房客房間整理是否還需要警察或管理員陪同? 3) 如果房客還是未在點交期限內出現且未繳還鑰匙,這樣押金還需要歸還房客嗎? 如需歸還除了扣除積欠的一個月房租及水電瓦斯費用外,是否可以扣除未歸還鑰匙的金額 此金額是否有上限? 4)點交手續是否一定需要退還押金才算完成? 麻煩律師回覆 非常感謝!!!
劉小姐-於2022-11-03 15:39:24
劉小姐 您好
1.
不可以
2.
可以
3.
還是要歸還房客,點交完成否跟押金是否需要返還是兩回事
可以扣除所有因為房客不配合產生的支出費用
4.
點交歸點交
退押金歸退押金
是兩回事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1-03 15:39:24
敬啟者您好: 我有一個[國有地佔用爭議]的案子想要請教。 本案是關於老家的一塊地,由於收到[國有土地使用補償金繳款通知書],才知似乎被認定有佔有國有地的事實。 國土局認定地面物有佔用部份國有地區域,然此區域原為農地小巷(產業道路);附近在開闢主道路並鋪設人行道後;也僅針對原產業道路鋪設柏油,並未在此產業道路上進行任何劃線或標示;其後地面物也是沿路緣鋪設。 數年間(至少十年),未曾收到任何改善通知單或要求限期改善,直到今年直接收到[國有土地使用補償金繳款通知書],目前申請鑑界中。 請教: (1)按照法規是否應該要先開立[改善通知單]限期改善?而後再[開立補償金通知]? (2)民眾是否可以權利向國土局要求或申請所有行文的公文紀錄 (包括:改善單、國有土地使用補償金繳款通知書,其他相關所有土地文件資料…) (3)若國土局未依照完整流程進行,是否可以主張免罰? (4)依法規,[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前,配合依限騰空交還者,可以免收使用補償金],但現在已收到[國有土地使用補償金繳款通知書]的情形下,是否能可以主張”限期改善返還後免罰”? (5)如鑑界後,仍不認同結果,提出申訴;應是屬訴願書?還是屬行政訴訟? 感謝回覆~
謝先生-於2022-11-02 21:25:52
謝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後續關鍵會在鑑界
鑑界後如果沒有占用國有地
才國財署應撤銷處分
如有占用國有地
再跟國財署承辦人協商罰款跟補償金的數額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1-02 21:25:52
網路上販賣耳機,對方發現是假貨,但我這個耳機也是從別人那邊收來,有附costco發票,在官網上也查得序號,我也沒有拆封外盒,但當下用不到了,我就直接賣出,但我在販賣商品後大多不會再連絡消費者,他連絡不到我就報案,提告詐欺。 是透過第三方平台做買賣,買賣費用在平台上被止付。請問這樣有可能遭到起訴嗎?
林先生-於2022-11-02 14:09:50
林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只要可以跟檢察官證明你也不知情這是假貨
應該就有機會獲得不起訴處分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1-02 14:09:50
林律師你好 、我的親戚要上夜班騎在昏暗的道路上,撞上了同方向的電動三輪車,當時三輪車上沒有任何的警示燈光,請問對方是否也要負肇事責任, 還有對方住院一個禮拜,自費,醫療費用高達210000元,請問在法律上我的親戚需要幫他付全額嗎?
張先生-於2022-11-02 10:24:14
張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對方可能與有過失
雙方都要分擔肇事責任
建議可以聲請交通事故鑑定
由鑑定報告來判斷雙方過失責任範圍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1-02 10:24:14
您好!我是擔任公司的會計,在任職期間,因為自己的職務之便,前後挪用了公司約620萬的款項,經公司發現後直接告我業務侵佔.詐欺.背信.偽造文書,公司說如果還回款項可以跟我和解,之後我也如實償還了挪用的款項,但現在公司卻不願意跟我和解,要我再付100萬的和解金,但是光還這620萬的款項我已經用盡了各種辦法,實在籌不出這100萬,想詢問這樣會被判刑多久?有機會緩刑嗎?
林小姐-於2022-11-01 17:14:14
林小姐 您好
如果你有把還款的證據提供給法院
雖然沒跟公司和解可能無法獲得緩刑
但應該有機會爭取易科罰金的可能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1-01 17:14:14
您好,自從八月開始至今一直有人在各群組公開我的LINE ID,目前已知的群組加起來約有1300人,開始有些不認識的陌生人加我的好友,也聽聞有人會收購ID供行銷使用等等…實在無法想像自己的聯絡方式一直被公開甚至有可能被拿去販售,雖已先口頭警告過對方不要再散步我的ID,但對方將我封鎖、踢出群組,事後繼續散步我的ID,實在不堪其擾… 想請問這樣能夠提告違反個資法嗎? 另外在民事方面如果需要求償的話是否應提供權益受損證明才有辦法求償呢? 謝謝。
曾小姐-於2022-10-30 21:27:30
曾小姐 您好
lineID應該不再個資法的保護範圍內
可能無法提告違反個資法
民事求償應該會成立
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
請求精神慰撫金不需要提出證據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0-30 21:27:30
請問樓上住戶洗露台,髒水污水流至樓下我家,變成我家露台骯髒,溝通無效可以如何處理? 露台沒毀損,但要如何要求他復原我乾淨的露台?
高小姐-於2022-10-30 16:14:31
高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法律上妳可以主張樓上要負責讓妳的露臺回復原狀
但訴訟上是否符合成本
這個需要另外做考量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0-30 16:14:31
您好 我朋友經營兩岸電商代買代付以及運送物流的服務 他人在中國, 台灣委託一家貨運公司負責人經營 去年11月信任對方為唯一負責人, 成立三家公司 以借名登記, 委託經營的方式便利各項不同業務運作 所有費用都由中國總公司支付, 沒有簽訂任何書面合約 因為對方屢屢不按照指令運營公司, 帳務混亂, 造成虧損, 糾正不聽, 今年7 月要求對方將公司所有營運資產各項登記證跟合約, 開始做清算結清的所有對帳, 公司以及 資產由總公司以買賣的方式移交回來 不料對方以她是唯一負責人跟股東, 在清算的過程中, 把對公司營運重要的一些帳號跟電話去做停話跟解約的動作 要求對方在移交前去恢復被他拒絕 所以總公司考慮走法律途徑取回公司所有重要資產加上要求業務損失賠償 所有的營運費用貨物進口都有憑證是總公司付的, 對方以及他的家人都在公司任職, 支領薪水 所以想請教提起這樣的訴訟, 能取回公司嗎? 另外貴事務所如何收費 謝謝 Ruby
王小姐-於2022-10-30 12:13:08
王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建議貴公司要雙管齊下
民事訴訟上要提出終止借名登記返還公司等的相關訴訟
刑事訴訟上要提出背信罪的告訴
至於是否能取回公司
因為我們沒看過詳細資料
只能提出初步建議
需要詳細討論再麻煩您跟我們預約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22-10-30 12:13:08